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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职业类型分类,我国的职业类型分类

时间:2022-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职业分类,根据不同部门、不同时期公布的标准分类,主要有三种类型: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1982年3月公布,供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使用的《职业分类标准》。在我国,从政府行政职责划分的现状来看,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我国现行的职业管理归口机构,其对职业管理的行为具有规范性和强制力,因此我们通常采用的职业分类方法均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规定。

二、职业分类

在明确职业分类的时候,需要充分理解社会分工是职业分类的重要依据。在分工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上,劳动对象、劳动工具以及劳动的支出形式都各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各种职业和职业活动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其划分职业的标准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一个国际化的背景下认识职业的分类是十分有益的。

根据一些西方国家的学者提出的理论,在国外一般将职业分为三种类型:(1)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性质、层次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把工作人员划分为白领工作人员和蓝领工作人员两大类。白领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工作,农场以外的经理和行政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蓝领工作人员包括:手工艺及类似的工人、非运输性的技工、运输装置操作工人、农场以外的工人、服务性行业工人。这种分类方法明显地表现出职业的等级性。(2)按心理的个别差异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是根据美国著名的职业指导专家霍兰德创立的“人格—职业”类型匹配理论,把人格类型划分为六种,即现实型、研究型、艺术型、社会型、企业型和常规型。与其相对应的是六种职业类型。(3)依据各个职业的主要职责或从事的工作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较为普遍。比如国际标准职业分类就把职业由粗至细分为四个层次,即8个大类、83个小类、284个细类、1506个职业项目,总共列出职业1881个。其中8个大类分别是:①专家、技术人员及有关工作者;②政府官员和企业经理;③事务工作者和有关工作者;④销售工作者;⑤服务工作者;⑥农业、牧业、林业工作者及渔民、猎人;⑦生产和有关工作者、运输设备操作者和劳动者;⑧不能按职业分类的劳动者。这种分类方法便于提高国际间职业统计资料的可比性和国际交流。在加拿大《职业岗位分类词典》的分类中,把分属于国民经济中主要行业的职业划分为23个主类,主类下分81个子类、489个细类、7200多个职业。此种分类对每种职业都有定义,逐一说明了各种职业的内容及从业人员在教育程度、职业培训、能力倾向、兴趣、性格以及体质等方面的要求,有着典型的参考价值。

我国的职业分类,根据不同部门、不同时期公布的标准分类,主要有三种类型:(1)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1982年3月公布,供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使用的《职业分类标准》。该《标准》依据在业人口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将全国范围内的职业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层,即8大类、64中类、301小类。其8个大类的排列顺序是:第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第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商业工作人员;第五,服务性工作人员,第六,农林牧渔劳动者;第七,生产工作、运输工作和部分体力劳动者;第八,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在8个大类中,第一、二大类主要是脑力劳动者,第三大类包括部分脑力劳动者和部分体力劳动者,第四、五、六、七大类主要是体力劳动者,第八类是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2)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批准,于1984年发布,并于1985年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这项标准主要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性质的同一性分类,即按其所属行业分类,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四级。门类共13个:农、林、牧、渔、水利业;工业;地质普查和勘探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应和仓储业;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其他行业。(3)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全社会的职业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其职业分类是以工作性质同一性为基本原则,运用一定的科学手段,通过对全社会就业人员所从事的各类职业进行分析和研究,按不同的职业性质和活动方式、技术要求及管理范围进行划分和归类的。由于科技进步和劳动组织方式的变化,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新职业。迄今为止,已经收录于《大典》中的职业总数达1989个(参见表3-1)。其中,考虑到我国的政治制度、管理体制、科技水平和产业结构的现状与发展因素,还可以将上述职业大致划分为管理型、技术性、事务性和技能型等职业。按照职责分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要针对《职业分类大典》中“三、四、五、六”4个大类中技能类的职业制定了相关的职业标准。也正是这个原因,不可能在《大典》中收录了多少个职业就一定要有多少个职业标准。

表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分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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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类是大类的子类,是对大类的分解;2.小类是中类的子类,是对中类的分解;3.细类是本大典最基本的分类,即职业;4.“(细类)职业”一项中“+”后面的数字表示新增职业的数量,该数字会随着《大典》的修订而出现变动。

在我国,从政府行政职责划分的现状来看,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我国现行的职业管理归口机构,其对职业管理的行为具有规范性和强制力,因此我们通常采用的职业分类方法均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规定。

另外,由于历史和管理的原因,现在社会上对职业的划分还存在有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如:从行业上划分,可分为一、二、三产业;从工作特点上划分,可分为实务(使用机器、工具和设备的工种)、社会服务、文教、科研、艺术及创造、计算及数学(钱财管理、资料统计)、自然界职业、管理、一般服务性职业等十多种类型的职业。每一种分类方法,对其职业的特定性都有明确的解释,这对我们更好的掌握某一职业的特点、选择适合自身的职业,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针对性的指导作用。

在现实的劳动力市场上,我国还存在一套劳动力市场职业分类与代码管理的规定,它界定了劳动力市场中的职业名称、编码方法及代码,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主要技术标准之一,适用于各地职业介绍、就业培训以及与此相关的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劳动力市场中出现的常见职业分划为6大类共319个职业。这种分类也方便了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归类认识自己的职业。

找到自己所选职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中的确切名称和具体规定,对我们顺利就业和利用各种就业信息是有很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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