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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发展沿革介绍

时间:2022-09-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政治辅导员评定教师职称和福利待遇问题也作了相应规定。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做出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2005年1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作为十六号文件的配套文件中的一个。2014年3月25日,教育部以教思政〔2014〕2号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该《标准》对辅导员的职业概况、基本要求、职业能力提出了明确的标准。

1980年,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教育部与团中央共同提出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建立一支坚强的有战斗力的政治工作队伍。不仅专职、兼职的政工干部要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教师特别是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师也要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政治辅导员评定教师职称和福利待遇问题也作了相应规定。1981年教育部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中又进一步提出:“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需要一支又红又专、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队伍。”1983年,教育部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在肯定工作成果的同时,指出不足。因此,教育部决定在部分高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984年,在南开大学等12所院校开始招收本科生,在清华大学等7所院校招收第二学位生。到1986年,全国已有三十几所高等院校设置了思想政治专业。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做出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同年,国家教育委员会还发出《选拔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充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通知》《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中聘任教师职务的实施意见》,拓展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来源。1987年中共中央在《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要求各高校重视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建设,建立兼职班主任和导师制。教育部依据此文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具体规划了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原则、素质要求、岗位培训、职称评定、严格管理等方面的问题。2000年6月,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隆重召开,江泽民同志在大会上指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要作为一件大事抓紧去做。同年7月,中共教育部党组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系学校专职从事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包括学校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院系党总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等。”

2004年8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即十六号文件。文件全面指出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2005年1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作为十六号文件的配套文件中的一个。2014年3月25日,教育部以教思政〔2014〕2号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对辅导员的职业概况、基本要求、职业能力提出了明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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