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组织形式:体育俱乐部
体育俱乐部是德国体育发展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每个体育俱乐部既是德国体联的会员组织,又是单项协会的会员组织。绝大多数大众体育俱乐部都实行自我管理,它是以“自由的成员资格”、“以成员利益为准则”、“不依赖第三者”,“义务参加工作”和“民主决策”为特征的自由团体。德国体育俱乐部的这些运行特点不仅与德国文化高度相关,也和德国政治、经济制度紧密相连。会费和政府的财政补助是其主要资金来源,成员的义务工作大大降低了俱乐部的运行成本。
自由的成员资格是指加入俱乐部或退出俱乐部不受约束。如果俱乐部不能对会员的体育愿望和兴趣给予充分考虑和帮助,那么会员就可能退会。所以,俱乐部必须充分考虑会员的兴趣,通过具有吸引力的计划吸引新会员入会。
不依赖第三者是指俱乐部的独立运作。俱乐部的运作不需外在条件,绝大多数德国体育俱乐部的经济来源主要是会员的会费,管理依靠会员的义务工作。因此,俱乐部必须实现会员的体育愿望,满足他们的体育需求,才能保证会费收入和会员的义务工作。
会费和政府的财政补助是其主要资金来源,成员的义务工作大大降低了俱乐部的运行成本。私人性质的“体育企业”已成为德国大众体育活动新的组织形式。义务参加工作是俱乐部会员所承担的义务,也就是自愿地、无报酬地、无直接回报地协助俱乐部工作。这种义务工作使俱乐部成员通过自身的参与合作,体现大家的利益,而且成员们在义务工作中相互支持,可以按会员的愿望塑造俱乐部。
此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以营利为目的的私人体育俱乐部在德国迅速发展起来,德国人称之为“商业性的体育企业”,主要包括一些健身中心、健美训练房和体育学校等。这些“体育企业”体现了德国体育商业化的发展趋势。从根本上改变了德国体育俱乐部的“非营利性”,它的收费标准要高于一般体育俱乐部5倍。近年来,由于德国各级政府预算紧张,要求削减公共事业支出的呼声很高,政府对体育俱乐部的支持有减少的趋势。“体育企业”的大量出现,不仅能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还能扩大就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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