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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外部关系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营业特定性,对于体育俱乐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技术性较强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会同体育行政部门共同进行监督,或先期由体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给予处罚。目前各职业体育俱乐部普遍存在着财务制度不完善,滥发工资、奖金和出场费等问题,致使运动员、教练员收入畸高。因此,加强对体育俱乐部的税务监督就成为当务之急。

职业体育俱乐部作为企业,在开展体育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与政府、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发生各种经济关系和管理关系,这些关系规范与否,对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目前职业体育俱乐部最核心的外部关系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政府的关系

政府部门与职业体育俱乐部之间既有民事法律关系,比如政府作为平等主体与俱乐部发生人身、财产关系,就需要由民法进行调整;也有行政法律关系,这集中体现在政府在对职业体育俱乐部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还有经济法律关系,即政府为了实现社会本位的利益,在对体育俱乐部进行宏观调控和干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关系。

①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按照其管理权限,负责对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设立、变更、终止进行登记,并对经营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营业特定性,对于体育俱乐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技术性较强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会同体育行政部门共同进行监督,或先期由体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给予处罚。

②与体育行政部门的关系:体育行政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职业体育俱乐部进行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从我国各个运动项目发展的情况来看,在职业化的初期,俱乐部和体育行政部门有密切的联系,当然也存在体育行政部门干预俱乐部事务的现象。但发展一段时间后,俱乐部独立经营的要求和能力日益增强,体育行政部门却对如何行使管理职能摸不着头脑。对此,笔者认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参照国外的有关做法,重点对职业体育俱乐部开展的项目、地域、等级等制定调控标准,通过立法加强对俱乐部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促使体育俱乐部有序竞争,在这一过程中,既要避免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完全按照下属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对体育俱乐部正常的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切实实行政企分开,又要防止完全依靠市场手段过度竞争,这尤其需要体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控。

③与税务等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职业体育俱乐部既然是企业的一种,当然应该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交纳各种税收,并接受税务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目前各职业体育俱乐部普遍存在着财务制度不完善,滥发工资、奖金和出场费等问题,致使运动员、教练员收入畸高。因此,加强对体育俱乐部的税务监督就成为当务之急。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体育俱乐部目前的自我生存能力较弱、经营渠道单一,大部分体育俱乐部在短时间内尚不能做到自负盈亏,由于其承担提高国家竞技运动水平的社会责任,也可以考虑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立法或制定政策的方式给予经营性体育俱乐部一些减免税收的政策优惠。

2.与相关协会的关系

职业体育俱乐部由于需要多个经营主体共同向社会提供竞技表演服务,因此彼此之间的相互协调就需要通过共同的利益代言人达成,这就产生了体育协会。传统的体育协会从一开始就是在俱乐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国外专门处理职业体育事务的协会(联盟)也应运而生。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协会之间依靠协会章程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协会代表各会员处理各种涉及共同利益的事务,如电视转播权的谈判、赛事的组织、广告的代理等。

我国由于体育俱乐部本身发展时间很短,协会的发育也不是很完善,它们大多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并经政府部门授权管理本项目的事业发展,它们既要负责整个运动项目的发展和普及,也要负责职业联赛的组织开展,因而往往产生职业俱乐部与协会利益诉求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各种纠纷的产生。从长远看,由开展职业体育的俱乐部组成职业运动协会或联盟,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应是发展趋势。但在目前俱乐部自身发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成立这样的联盟条件还不成熟。

3.与其他职业体育俱乐部之间的关系

从总体上说,职业体育俱乐部之间是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一方面,俱乐部之间在赛场上和市场上是竞争者之间的关系。每个俱乐部要尽可能壮大自己的实力,特别是通过签约高水平的运动员,通过赛场上的竞争获得优异成绩,从而吸引更多的人观看,由此在门票、广告、电视转播费、球员转会费等方面取得更多的收入,进一步确立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不能完全依靠竞争来占有市场,换言之,只有达到具备一定数量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才能共同组织和参加职业联赛,为公众提供竞技表演服务。如果一个或几个俱乐部居于垄断地位,其自身的生存也会受到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职业体育俱乐部之间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而且,由于职业比赛具有极强的地域性,一个地区不可能同时存在许多同样项目、同样水平的体育俱乐部,如果某个俱乐部依靠财力,过度发展,以至于影响了其他俱乐部的发展,则这个俱乐部最终也会失去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又是合作的关系。这就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在遵守体育道德、公平竞争、防止垄断等方面进行规制。市场经济机制成熟的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我国目前还主要是由政府或协会依靠行政手段或准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强制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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