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媒体丑闻本质的理论方法研究

媒体丑闻本质的理论方法研究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并非每个丑闻都会真正发酵为丑闻,那些特权阶层所谓的丑事倒不具备丑闻的效力。无疑,如何定义丑闻并非不着边际,相反,它对理论研究至关重要。媒体丑闻的“实质性”不仅和其生产实际性相关。1.4部分还主张“丑闻”的宗教(始发的)意义和其社会意义不同,更不必说媒体背景。在1.5部分我们将看到,电视在其他方面也许一无是处,却最具潜力解除疑虑,消除丑闻的盲目构想。我们如何发展一个在根本上以媒体为主导的丑闻理论?
媒体丑闻本质的理论方法研究_丑闻的力量:大众传媒中的符号学

并非每个丑闻都会真正发酵为丑闻,那些特权阶层所谓的丑事倒不具备丑闻的效力。因此建议分清良莠。不是每一则负面报道都具备影响力,正如不是每一次成功的公关手腕都能维持效果。另外,许多小丑闻是产业不择手段乞求名人进行炒作的结果。在“名利游戏”的规则下,公关机构(名人经纪人)和娱乐小报之间彼此心照不宣,事实上,两者是完全的双栖/寄生共存关系。无疑,如何定义丑闻并非不着边际,相反,它对理论研究至关重要。这点会在1.1章节处展开讨论,1.2章节将涉及如下主题:从获利者和受害者角度讨论媒体丑闻特点,理式主体和理式客体的价值之关键因素如何建构,以及裁决或惩罚如何通过。我们注意到任何炒作都无法由个人孤立运作完成,而是均由产业实施平台来支持,这依赖于或者说根植于古代仪式的文化逻辑模式,如以古代剧场的形式涉及建筑、社会、意义。这在丑闻叙述形式上表现得相当明显,我们会在1.3部分进行详细讨论。

媒体丑闻的“实质性”不仅和其生产实际性相关。1.4部分还主张“丑闻”的宗教(始发的)意义和其社会意义不同,更不必说媒体背景。由此得出结论:没有语义杂交的媒体丑闻反而能得到最佳诠释。

电视是否是最适合传播丑闻的媒介?在1.5部分我们将看到,电视在其他方面也许一无是处,却最具潜力解除疑虑,消除丑闻的盲目构想。电视如果不确定其指控要点的客观性(客观的,áμαρτíα),那么电视丑闻生产不过是主观上的冒犯而已。

我们如何发展一个在根本上以媒体为主导的丑闻理论?有无可能发展这样的理论,即我们能否无须不断将一般的人类行为作为解释要素,作为道德和处罚依据?在1.6部分我们诉诸绝对叙述,不依赖真实的人类行为,而是在逻辑上进行模仿、转换。我们从不按叙述演绎事件,虽然后见之明让我们相信我们的确这样做了。然而同一个行为在不同的故事可以被重新叙述。媒体舆论恰恰形成于可确定、可辨别的叙述方式,并得到多元世俗文化模式的支持。

这种模式可以概括为舆论。舆论由叙述完成,但并非每次都是从头做起。它以叙述为基础,然后分化为亚论述。但是由后者提供叙述的规范性,每一事件都在综合矩阵中被重述,显得焕然一新。我们在1.7部分论证标准型叙述具备的真相条件,通过各种标准连接以辨别事实真相。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