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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估资料存档于科室,统计分析报告或复印件交教务部教学质量科。此评估是教师与科室工作业绩的考核依据之一。6.学院组织教务部、毕业后教育部、学工部、学院教学督导组教师开展对科室的教学检查,按照《科室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逐项检查,全面评估科室全年的教学质量。7.科室的全年教学质量评定由以下4部分组成:学生对科室课堂教学的评估、学生对见习教学的评估、学生对实习教学的评估、上述第6条的年终教学检查。

1.科室的教学主管老师和同行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性听课和检查带习教学,填写《教学质量评估表》,并与任课教师反馈和交换意见。评估资料存档于科室,统计分析报告或复印件交教务部教学质量科。

2.教务部和学工部在每学期末,组织学生对科室的教学评估,分别对课堂、见习和实习教学进行评估。教务部质管科负责统计分析、反馈和资料存档。

3.“学生教学评估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教师和科室的评估活动,写出评估报告交教务部质管科,对学生反映较强烈、问题较重的教师和科室进行及时反馈。此评估是教师与科室工作业绩的考核依据之一。

4.学院教学督导组的成员不定期开展课堂、见习和实习的教学检查活动,收集意见,及时反馈,资料交教务部质管科存档。

5.每年年终,科室按照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做教学自评,总结优势与不足,年终总结交医院或学院。

6.学院组织教务部、毕业后教育部、学工部、学院教学督导组教师开展对科室的教学检查,按照《科室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逐项检查,全面评估科室全年的教学质量。

7.科室的全年教学质量评定由以下4部分组成:学生对科室课堂教学的评估、学生对见习教学的评估、学生对实习教学的评估、上述第6条的年终教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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