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评价生活质量的标准

评价生活质量的标准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毫无疑问,老年教育会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如何评价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成为研究老年教育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纯粹的消费也是人们用来评价生活质量的标准之一,即以消费商品所获得的心理上的效用来评价福利水平。阿马蒂亚·森认为这三种主观主义方法均不能很好地评价生活质量。把愉快和幸福作为生活质量的标准存在许多缺陷。

毫无疑问,老年教育会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如何评价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成为研究老年教育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对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的评价,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自古典经济学以来,许多学者对生活质量的评价有不同的看法,因而形成不同的衡量标准。传统上有两种衡量生活质量的标准,一是客观的财富标准,二是主观的效用标准,前者被称为客观主义方法,后者被称为主观主义方法。但已有的方法均很难准确衡量老年教育的福利效应。

一、财富水平

自古典经济学以来,人们通常以商品和物质财富(GDP)作为评价经济增长的方法。因为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可以随时随地最为方便地转换为任何一种物质商品,因而追求生活质量就是追求财富。如果财富是幸福生活的唯一标准,则这种简化的方法无疑是非常有效的。但事实是,物质财富并不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唯一手段,而且物质财富和由此产生的效用对生活质量的度量往往是扭曲的。

物质财富虽然是实现一定生活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条件,将商品等物质财富转化为生活质量还受到其他大量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财富是一个存量,存量会有损耗,没有收入的补偿就会逐步灭失,因而财富的增长需要有不断的收入来补偿损耗,收入增长越快,财富增长越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收入以及收入的增长是每一个主体最为重要的经济目标。对于企业家而言,通过投资产品和服务而获得收益,对于个体而言,必须向市场提供劳动力才能获得工资性收入。这同时表明,生活质量以及福利水平并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即福利增长。因而财富的获得需要付出一定的体力或者脑力劳动以及消耗一定的物质资源,获得财富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能力以及对财富的追求。以财富水平作为福利的标准的不足之处在于,人们需要在付出和获得之间做出权衡,而这取决于人们对财富的偏好以及个人能力。所以很多时候,财富的多少并不能说明生活质量的高低,而是体现了人们对财富的不同态度。因此,商品占有或富裕本身并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人们的生活状况。

二、主观的效用标准

纯粹的消费也是人们用来评价生活质量的标准之一,即以消费商品所获得的心理上的效用来评价福利水平。古典经济学家边沁、约翰·穆勒、杰文斯、西奇威克、埃奇沃斯、马歇尔和庇古等人对此均有深入的研究。效用直接与商品相联系,是个体对所享受商品或服务的一种主观心理评价。但对于什么是效用,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回答。在经济学史上,对于效用有三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是愉快(Pleasure)或幸福(Happiness),第二种是欲望的满足(Desire Fulfillment),第三种是选择(Choice)。阿马蒂亚·森认为这三种主观主义方法均不能很好地评价生活质量。

(一)愉快和幸福

边沁把效用定义为愉快和幸福,为此他还提出幸福计算法和最大多数幸福原则。把愉快和幸福作为生活质量的标准存在许多缺陷。首先,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人对愉快和幸福有不同的理解,愉快和幸福不能成为一致认可的标准;其次,愉快和幸福的心理表达可能会与现实相背离很远。比如说,在某些国家,人们被严重剥夺许多权利,但由于人的思想、言论被宗教信仰、政治宣传或文化压力所控制,许多人会很满足自身的状况,对这种被完全剥夺的状况,显然不能被认为生活质量是高的。因此,尽管愉快和幸福同福利水平之间具有相当直接的联系,但它并不适用于作为评价福利水平的一种方法。

(二)欲望的满足

西奇威克、拉姆齐等人认为效用是欲望的满足。欲望虽能够表达人们认为什么东西有价值、什么东西没有价值,但它不适合作为衡量生活质量的标准。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人在任何状态下都可以有欲望,欲望与生活质量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第二,欲望尺度难以作为一个公平性的指标,不可能根据欲望的强度来进行资源配置,即使有那也是非常不公平的;第三,欲望很难进行人际比较,生活质量糟糕的人完全可以有超过所有人的愿望。

(三)选择行为的最大化

第三种观点认为效用是选择行为的最大化。个人的选择行为以个人的偏好作为基础,个人福利最大化即个人效用最大化。对把效用解释为幸福的批评同样适用于选择,而最为关键的是,选择是每一个行为人根据自己的偏好做出的,选择不能进行人际之间的比较。人们的选择取决于个人的动机,每个人的选择动机是不同的,并非一定取决于对生活质量的目标追求。因此,用选择来解释效用,并把它作为评价生活质量的标准,这显然难以全面、准确地表达生活质量。

三、客观的综合标准

此种观点和做法主张从收入、财富、商品、消费支出、基本物品和资源等的综合指标来界定和测量生活质量。如费雪和希克斯主张用个人的实际消费支出来测量个人的生活质量或愉快的体验;罗尔斯提出用基本物品,即权力、自由、机会、收入、财富和自尊的社会基础来衡量个人的生活质量。罗纳德·德沃金认为生活质量状况应该从个人拥有的资源量进行考察,这些资源包括人格资源和非人格资源。以客观综合的标准来评价生活质量有其合理内核。阿马蒂亚·森认为:“在理解生活标准时,对极其重要商品的拥有的关注,看起来确实是明智的。事实上,在识别一个人具有较低的生活标准时,以他或她被剥夺了像样的房子、足够的食物或基本医疗保障为基础,要比以他或她只不过感到不幸福或受到挫折为基础更为合理。”他认为应该进一步在此方向上探讨评价生活质量的正确方法,在他看来:“生活标准必须是一种直接的、人们过的某种日子,而不是人们过日子的资源或手段。”因此,在评价生活质量时,不应该集中于基本物品或资源本身,“而应该是一个人在食品和其他商品的帮助下、在生活中能够成功地过着的生活类型,例如一个人能否有较好的营养、能否有娱乐的能力,如此等等”。[1]

四、可行能力

如何直接表达人们过的日子,阿马蒂亚·森的回答是用能力的方法。能力方法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功能(Functions)和能力(Capability)。所谓功能是指一个人获得的成就,即他或她能够做某事或已经处于某种状态。功能包括一个人生活中的活动或所处的状态,比如拥有健康、有所可居、和睦相处、接受教育、就业以及休闲等。功能的状况直接决定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因为功能本身是生活质量的各个不同层面或侧面。功能与商品既有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一个人拥有某种商品却并不能保证他具有相应的功能,但是商品却是实现功能的必要条件。因而功能可以由一个人使用商品的能力得到实现。例如,一个人只有拥有“汽车”这种商品,而且会开车才能实现“开车”这一功能性活动。

能力是功能的派生概念,而能力又蕴含着自由。能力是一个人实现的各种功能的组合。一个人的能力取决于他能否使现有物品发挥作用。能力大小反映个人在各种功能组合中进行选择的自由度,它代表了一个人在不同的生活之间做出选择的自由,即可行能力。而以可行能力来衡量生活质量更为准确。例如,一个节食的富人,就摄取的食物和营养量而言,其实现的功能性活动也许与一个赤贫而不得不挨饿的人相等,但前者与后者有不同的“可行能力集”(前者可以选择吃好并得到充足的营养,而后者却无法做到)。

能力方法理论表明,福利水平的高低不取决于“某个人是不是满意”,而是取决于“某个人实际能做什么或处于什么状态”。该理论的核心是用“个人在生活中实现各种有价值的功能的实际能力”来评价生活质量。通俗点讲,福利应该是根据人们能做的事情以及能做好的事情来确定。如果,人们能够阅读、吃饭、投票等,人类的福利就是最大化的。较高的文化水平由于能够增加人们的有效机会,能够提高人们的能力,进而提高人类福利。能力和功能分别表示潜在的福利和已经达到的福利。(见图3-1)在阿马蒂亚·森看来,物品只是实现某种能力和功能的手段之一,要成为功能还需要经过一系列很长的征途,其中每一个中间环节的转换效率都会直接影响人们功能的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多少,能力的作用就是提高各种商品转换为各种活动的成功率。

图3-1 能力实现功能的过程以及影响因素

阿马蒂亚·森曾经举了一个骑车的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能力如何实现功能。完成骑车的功能需要多种条件。比如,首先需要拥有一定的商品,即对一辆车的使用权,这需要用收入通过市场购买或者租用;其次,获得使用权并不容易,比如以收入购买,在一个社会一个人的收入取决于很多因素,并不是勤劳就可以致富,而是取决于社会、政治、经济和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制度、经济体制、分配政策、价格、社会救助政策等;最后,需要具有骑车的能力,能力的强弱以及多少取决于许多个人的特性,例如教育、年龄、性别、身体状况、工作的距离、对时尚的态度等,其中每一种个人特性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说家庭背景、社会经济环境、自然条件等。完成骑车的功能需要会骑车(能力)、需要获得车的权利(购买或者租用)、需要使用另外一种能力获取收入等(社会经济制度),还需要一定的道路条件(经济发展阶段),所以完成一项功能需要满足多种条件,才能最终获得此项福利。个人功能的实现(成就)取决于他能否使现有物品发挥作用并完成一定的活动,除了主观的个人能力之外,其他的客观社会经济条件、制度因素影响了他调动和使用物质资源的结果,这些中间环节(权利、环境、社会、政治、制度等)在能力方法中具有比“物品”更为重要的角色地位和作用。

阿马蒂亚·森认为可行能力的标准要优于同样是客观主义标准的基本物品标准和资源标准。基本物品标准由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提出。所谓“基本物品”是指自由权等各种权利,罗尔斯认为这些基本自由和权利在价值评判中具有优先的地位,不允许拿基本自由与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进行交换。阿马蒂亚·森把罗尔斯的平等称为“自由权优先”。阿马蒂亚·森指出,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并没有重视人际相异性,致使它无法区别对待处境最差者。像前面提到的节食的富人的例子,两个人即使拥有相同的基本物品,其中一个人可以完全避免营养不良,而另一个人则未必能做到这一点,但可行能力平等可以做到。比如残疾人的生活有很多困难,他们在将基本物品转化为功能时,明显处于不利境地。另一方面,基本物品仅仅关注形式自由,而不考察人们从基本物品中可以获得的实质自由。由于人际的差异性,人们在将基本物品“转换为选择一定生活类型的自由以及实现”时,随着人际的变换,基本物品“拥有上的平等就伴随着不同人实际享有的实质自由而严重不平等”。阿马蒂亚·森认为自己的可行能力能够避免罗尔斯的缺陷,能力平等可以解决贫困和分配正义。

评价生活质量的资源标准由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德沃金提出,阿马蒂亚·森认为德沃金等人的资源评价标准仅仅关注了实现成就的手段,并不关注自由的实现程度。自由不仅有别于成就,而且有别于资源和实现自由的手段,在对资源进行转化时人际差异是普遍存在的。由于不同个体之间的生理特征和社会特征存在差异,这就会导致将资源转化为成就和自由的结果极为不同。威廉姆斯从性别不平等的角度探讨了德沃金的资源标准和森的能力标准的优劣。假设有一对双胞胎姐弟安妮和鲍勃,他们都受到相似的良好教育,同样身体健康,有着同样的天赋,他们都希望寻求异性组成家庭,他们都追求一份合理的成功的职业。这也就是说他们在人格资源、非人格资源和抱负上是相同的。同时设想安妮和鲍勃所处社会的其他人有如下三种不同的价值观:第一,倾向于“理想的工人”,其偏好为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挣钱;第二,倾向于“家庭主妇”,其偏好为花费主要的时间去照顾孩子;第三,倾向于“夫妻双方共同对家庭负责”,平等承担对家庭的责任。同时再设想大多数的男人倾向于成为理想的工人,而大多数的女人倾向于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社会上的男女将去寻求自己的搭档以组成家庭。作为女性的安妮可能由于他人的偏好而在家庭和工作两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而作为男性的鲍勃在家庭和工作两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威廉姆斯认为德沃金的资源评价标准对由此产生的性别不平等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德沃金认为资源标准不应该关注由偏好造成的不平等,因为这会倒向福利平等。在威廉姆斯看来,安妮和鲍勃之间的能力差异源于他人的偏好,而不是他们自己的偏好或资源上的差异,因此德沃金的资源标准论在这一点上是不成立的。威廉姆斯认为阿马蒂亚·森的能力分析路径能很好地解决上述性别不平等的例子,安妮和鲍勃的例子证明了即使在人格资源和非人格资源上不存在差异,由社会状况造成的决定资源的转化能力的不同,仍然能够造成能力的不平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