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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是其本质的回归

时间:2022-02-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利益,社会产生了公共物品的供给,而且这种供给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为整个社会成员所共享,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受益是其根本目的。
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是其本质的回归_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与模式

二、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是其本质的回归

(一)图书馆是公共物品

一种物品的属性直接关系到对该种物品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公共经济学有一个概念叫“公共物品”,指的是供社会成员共同消费和享用的物品,公共物品的出现是由于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公共利益,它是人类公共利益的载体。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利益,社会产生了公共物品的供给,而且这种供给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为整个社会成员所共享,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受益是其根本目的。图书馆就是这样的一种公共物品。

(二)公共图书馆是一种信息公平的保障性社会制度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为了满足全体成员获取信息与知识的共同需求,使每一成员在拥有信息、掌握知识的基础上实现自我发展这一公共利益而作出的一种保障性制度安排,它并非一个普通的社会机构。作为制度性安排它是以一种政府投入的方式为主导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承担面向全社会的知识传播、教育等重要使命的社会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其特性表现为:

公益性:公共图书馆是由税收为基础的公共财政支撑的机构,以公共投入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任何人均有权免费获得、共享这种服务,不能人为地拒绝与排除某些人(群)使用图书馆。

公开性:图书馆存在的理由是满足全体成员获取信息与知识的共同需求,实现个体素质提升与发展、推进全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公共价值,只有向每一个体免费公开开放才能达成这一目标。

公平性:它是避免信息鸿沟、维护信息平等的制度安排,表现为社会成员享受服务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方面。即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图书馆服务的机会;任何人享有同样的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并且获得基本相同的服务效(结)果。

公正性:接受图书馆服务没有身份、等级,教育、收入、职业、年龄、性别等因素的任何区别,所有人员一切平等。

(三)公共图书馆偏离本质的后果

公共图书馆收费与免费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却决定着公共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及发展方向、影响着图书馆职业整体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11]正是由于对公共图书馆本质认识的缺失、偏差甚至失误,导致公共图书馆走过了长达数十年的弯路。

一是剥夺了社会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文化权益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之一,是公民发展权、生存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权益保障的根本途径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免费的公益服务成为保障公众文化权益的主要承担者。公共图书馆一旦收费,部分低收入人群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对图书馆的自由利用便受到限制,图书馆提供信息、传播知识的文化力无法均等地作用到每个个体身上,不论是接受教育、参与文化活动,还是文化交流、享受文化成果均无法实现,原本的公益性事业机构以非公益的收费方式残酷地剥夺了百姓应得的权益。与任何福利一样,享受公共图书馆这一文化福利的社会人群,很大一部分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公益性图书馆的设置是给他们一个可以自由进入享受的机会,对这些因为收费被拒之门外的群众来说,其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主渠道消失了。

二是阻碍了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收费并不能彻底解决图书馆经费短缺的问题,使图书馆事业走出低谷,它不是图书馆可选择的持续发展手段与途径。公共图书馆的性质决定了它应由政府税收投入建设为主,可以由社会其他机构、个人捐(赞)助,但不能以自身创收作为发展支撑。虽然图书馆在某些项目上收费额度并不大,但就是这小小的额度对大众特别是社会底层的弱势人群来说却是真真实实竖起了“门槛”,面对这道槛,他们的本能反应是绕道和转身,由此出现了图书馆的门可罗雀,此外不断延续的收费,使公共图书馆公益形象遭破坏,公信力、影响力下降。图书馆起源、诞生于公众需求,发展与价值提升同样依赖于公众的需求与利用。图书馆消亡论不是空穴来风,当它的存在与否已经对人与社会的发展缺少关联或较少促进作用时,消亡的认同是自然而然的,从20世纪90年代与公共图书馆共同走来的人们对这段记忆应该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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