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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目录设置改革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阐述了学科与学科目录的基本内涵,分析了学科目录设置改革的特点与内容,研究了学科目录调整期重庆市属高校学科设置变化情况,从管理模式、培养方式、服务需求等方面提出了提高重庆市属高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思路与对策。

任 毅

(重庆工商大学)

摘 要:学科目录设置改革的系列工作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的重大事件,对重庆市属高校的学科设置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本文阐述了学科与学科目录的基本内涵,分析了学科目录设置改革的特点与内容,研究了学科目录调整期重庆市属高校学科设置变化情况,从管理模式、培养方式、服务需求等方面提出了提高重庆市属高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学科目录设置;重庆市属高校;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

一、学科与学科目录的基本内涵

学科是以知识分类为基础,是某一特定领域的知识或学术共同体,具有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目录是学科系统、科学的分类体系。学科目录适用于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和规范功能。它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

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三级。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学科门类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其设置应符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并兼顾教育统计分类的惯例。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原则上按学科属性进行设置。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

二、学科目录设置改革的特点与内容

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先后于1981年、1983年、1990年、1997年颁布实施过4个学科专业目录。30多年来,经历了不断修订、调整、完善的过程。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一)新学科目录的主要特点

这次学科目录的修订和调整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改革了学科设置与管理机制,扩大了学位授予单位办学自主权,学位授予单位在一级学科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设置二级学科,有利于促进学科交叉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二是学科目录修订的重心从过去以二级学科为主,调整为以一级学科为主,进一步拓宽了人才培养的口径。三是适应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增设了“艺术学”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2个增至13个。四是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和科技的迫切需求,增设了一批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国家亟须的一级学科,由原来的89个增至110个。新的学科目录的印发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推动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扩大学位授予单位办学自主权,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范了学科内涵与学位授予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科建设、制定培养方案和开展学位授予等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制定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一级学科简介从学科概况、学科内涵、学科范围、培养目标和相关学科五个方面对全部110个一级学科进行界定和描述。为提高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编制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从学科前沿、社会需求、知识结构、综合素养与能力、基本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各学科研究生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时必须达到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反映了各一级学科人才培养的特点,同时也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有特色、高水平的人才培养留有空间。这两本书均于2013年4月正式出版。

(三)探索了目录外学科与交叉学科设置

为规范和加强学科专业的设置与管理,进一步发挥学科专业目录在学位授予、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分别于2009年、2010年印发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根据文件精神,国家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学位授权点审核和管理;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条件,按本单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进行自主设置与调整。学位授予单位不仅可按一级学科授权权限,在二级学科目录内自主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也可自主增设(含更名)目录外二级学科或跨多个一级学科或学科门类的交叉学科。与自主设置目录内二级学科不同的是,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须具备相应的条件,遵循规定的工作程序。2011年至今,教育部学位中心每年都开展了这项工作,并建设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

三、学科目录调整期重庆市属高校学科设置情况

1981年至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共开展了11次学位授权工作。2010年开展的第十一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解决学位授予单位学科结构调整空间较小、调整自主权不够等问题,加快实现对学位授权点主要按一级学科进行管理。主要开展已有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的一级学科申请增列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这与以往的十次学位授权审核不同的是,全面按一级学科进行审核。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开展了按新的学科目录对已有的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工作,新增设的一级学科在众多高校得到了授权。2012年到2013 年,对立项建设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验收,各个省级行政单位进入规划的高校经验收通过,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并新增了一批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

重庆市属高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近年来,经历了这3次大的申报与调整机遇,各高校学科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一级学科数量迅速增长,学科点的规模逐渐趋于稳定。2010年以来,学位授权审核及对应调整工作的开展,使重庆市属高校学科设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级学科数量大幅度增加。2013年,重庆邮电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顺利通过立项建设验收,获得了博士学位授权;重庆三峡学院获得了硕士学位授权。此外,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分别获得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硕士人才培养项目试点。

本文统计了学科目录调整期各市属高校学科点的变化情况,如表1所示。目前,重庆市属高校中(不含军队院校),博士授权单位有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5个,硕士授权单位有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重庆市委党校6个。重庆市属高校共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覆盖了工学、医学、法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共有9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理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

表1 重庆市属高校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情况比较表

续表

2011年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每年都委托学位中心开展了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工作,重庆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7个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开展了该项工作,在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法学、交通运输工程等学科设置了20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在物理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机械工程、美术学等学科设置了44个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点。关于交叉学科的设置,在重庆市属高校中尚没有开展。

四、提高市属高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思路与对策

学科目录设置调整的系列工作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改革举措,对高校推进学科建设、适应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和不断变化的人才培养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必然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产生重要的影响并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提高重庆市属高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探索新的思路、办法和举措,是当前面临的非常紧迫的现实问题,值得深入思考和探究。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思路和对策。

(一)积极探索一级学科管理的有效模式

学科目录设置调整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按一级学科建设管理,而重庆市属高校缺乏相应的管理模式与经验,过去长期按二级学科点管理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对提高学科建设质量至关重要。市属高校的院系设置相对较细,一级学科一般涵盖了一个学院或几个学院及科研平台,必须要处理好学校、学院(科研平台)、一级学科点、二级学科点之间的关系。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办公室的“龙头”作用,将人事、科研、财务、学科点建设、设备等方面统筹起来。学校要强化一级学科的统筹管理职能,确定一级学科依托的责任单位(学院或科研平台),统筹本学科的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方向、学科团队建设,学科资源与经费配置等。明确二级学科管理职责,分解管理责任,落实具体的建设任务与内容。形成以学科建设为中心,各职能部门和学院(科研平台)各负其责、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协调配合的学科建设管理体系与模式,从而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设置与管理

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设置给高校学科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重庆市属高校申报积极性很高,设置了66个目录外博士、硕士二级学科。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为了覆盖没有学科点的学院,进行学科“嫁接”;为个别的科研平台和个人发展需要,专门设置学科;为了片面追求学科点的数量扩张,对已有的学科方向进行细分;申报很积极,但是得到之后不注重建设等,这些做法违背了学科建设的基本规律。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设置和建设,应该尊重学科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论证,严谨规范地设置,充分结合学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在科研成果、师资队伍、学科平台、人才培养、基础条件等方面扎实建设。高校要理性地运用好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设置的自主权,不能盲目设置。对目录外二级学科要加强建设和管理,应纳入学科建设的管理和考评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人才培养要求、学科发展方向的变化,适时地进行动态调整。

(三)推动交叉学科的设置与发展

交叉学科应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其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重庆市属高校在交叉学科的设置和发展上相对滞后,目前还没有一所高校设置交叉学科。当代科学的内在发展趋势和学科间的不断交叉、融合、渗透,催生了新的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创造着新的知识与科技的增长点。未来,市属高校要关注科技前沿,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深入挖掘潜力,创造学科条件,提供发展空间。注重培育对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文化传承有重要作用的新兴交叉学科,促使多学科、跨学科、大团队合作攻关,分阶段、分层次、多途径地进行建设,培育学校的特色学科和新的学科增长点。

(四)提升学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

学科目录设置改革改变了过去规范性、单一性目录的模式,给了高校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引导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走向特色化、多样化、创新化发展。服务需求是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重庆市属高校应密切关注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响应社会发展与民生需求变化,促进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应当依托学科优势与特色,通过联合、共建、融合等模式,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多种合作,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逐步建立起“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长效机制。重庆的大部分市属高校都具有显著的行业背景,历史上曾隶属于司法部、卫生部、邮电部、国内贸易部等国家部委,学科的设置与分布相对集中、优势学科明显,长期服务于某一特定行业的发展。应进一步打造面向行业的优势学科群,增强学科建设服务需求的针对性,形成鲜明的学科特色,培养专业的高层次人才,作出卓越的社会贡献。

(五)转向以一级学科为主的培养方式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重庆市属高校基本上采取的是按照一级学科进行授权、按照二级学科进行招生培养的模式。学科目录设置改革,必然要求高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实行一级学科为主的培养方式。近两年,部分市属高校已经在这个方面进行了改革,但是仍有一些学校较为滞后。市属高校应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实现按一级学科招生、培养、授位。加快推动按照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尚无一级学科的可暂按二级学科修订,学科点分布在不同学院(科研平台)的,应协调共同制定。研究生培养的学科方向设置可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的有关内容,也可以根据学校的学科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淡化二级学科的界限,自主设置研究方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在课程设置上,既要考虑一级学科培养的厚基础、宽口径,合理设置学位基础课;又要考虑不同二级学科或方向的差异性、前沿性,科学设置学位专业课、方向选修课等。

(六)提高学科的人才培养的质量

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与办学效益是学科目录设置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2014 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办法中强调“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科建设的核心内容和评价指标,成为重要导向。重庆市属高校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新的要求,提高学科人才培养的质量。要积极推进学科队伍建设,形成以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研究生导师、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及专职科研人员为主体的,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以科研促进教学和人才培养。加强导师的职业能力建设,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和指导。要改革研究生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调动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独立思考学术问题的能力、解决实际应用问题能力的培养。新的学科目录中本、硕、博一体化的特点有利于人才培养的连续性,高校应明确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注意人才培养的内在联系。

参考文献

[1]吴镇柔,陆叔云,汪太辅.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史[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4]林梦泉,龚桢桎.改革环境下我国学位授权审核的不适应性分析及几点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2).

[5]徐俊忠.走向研究生教育创新发展的新路标[N].中国教育报,2014-03-24.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02-25.

[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2010-11-24.

【注释】

[1]本文项目资助: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编号:yjg1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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