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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体育服务业运作管理的模式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情况下,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组织结构由董事会和一些职能部门组成。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所有工作都是围绕职业运动队而展开的。实行合同制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人员管理的核心。合同制是聘方和受聘方通过契约的形式确立双方之间的劳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其契约具有法律效力。对教练员和运动员实行合同制,即意味着允许竞争和球员流动。

三、职业体育服务业运作管理的模式

1.职业体育服务业运作管理的组织结构

职业体育俱乐部是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因此有着较为明确的组织结构。一般情况下,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组织结构由董事会和一些职能部门组成。俱乐部主席领导俱乐部董事会,俱乐部总经理管理运动员、经营部、财务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俱乐部董事会主要由俱乐部股东或代表组成,对俱乐部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俱乐部主席由董事会推选或指派,通常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或由其指定代表担任。董事会聘请总经理负责俱乐部的日常事务和运作。俱乐部还设有主管具体业务活动的职能部门,如行政管理部主要负责俱乐部财务方面的工作,宣传公关部主管宣传、公关、广告业务等,运动管理部负责俱乐部球队的竞赛训练工作,办公室主管俱乐部的行政性事务,市场开发部负责俱乐部的经营开发,会员部负责俱乐部与球迷之间的联系,这些职能部门均对总经理负责(参阅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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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足球俱乐部的管理机构图示

2.职业体育俱乐部的人员管理

职业运动队是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基础和核心,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来自职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所有工作都是围绕职业运动队而展开的。因此,职业运动队的建设和管理对职业体育俱乐部来说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

实行合同制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人员管理的核心。合同制是聘方和受聘方通过契约的形式确立双方之间的劳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其契约具有法律效力。业余体育俱乐部和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业余队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关系是会员关系,而职业队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关系是劳资关系、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就是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契约来体现的。对教练员和运动员实行合同制,即意味着允许竞争和球员流动。俱乐部按自己的需要和经济实力在所属协会规定允许范围内去聘请教练员和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员根据自身的价值和球队条件与水平自由选择俱乐部。

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运动员签的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运动员的工作内容、工资、差旅费用、体格检查、纪律要求等。和职业教练员签的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内容、任期目标、薪水标准、任职期限等。职业合同是构成所属协会、俱乐部之间关系的法律基础,运动员、教练员与协会之间的关系也是在合同的基础上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调解,为调解合同关系中的争议,双方缔结仲裁协议,以保证纠纷的尽快解决。运动员、教练员和俱乐部合同关系中的纠纷,可由劳动法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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