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贸易管理中的融通仓运作模式

贸易管理中的融通仓运作模式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融通仓资本融通运作模式是以质押贷款融资为主的。在融通仓服务中,借款企业是通过货物质押方式来获得融资服务,从而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本章简单介绍了融通仓服务的特性和概念,并介绍了融通仓服务在贸易管理中的应用模式,同时对融通仓中质押方式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以供企业界在融通仓的实践和业务创新中起到参考的作用。应该指出的是,融通仓也是物流金融的一部分。

二、贸易管理中的融通仓运作模式

1.融通仓中存货质押具体模式分析

融通仓企业利用自身综合实力、良好的信誉,通过资产经营方式,间接为客户提供融资、物流、流通加工等集成服务,包括可以为客户设计合理的质押贷款融资方案。并且,利用自身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客户与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合作平台,协助中小型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目前,融通仓资本融通运作模式是以质押贷款融资为主的。一般来说:融通仓的产品对象主要是变现能力强的产品和具有期货特征的商品。

(1)存货质押融资A(先质押后融资)。指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正常贸易中未实现销售的在库商品(储存于物流公司自身或有效管理的仓库中)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商品质押为融资条件,运用较强实力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商贸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作用:

第一,所有动产质押品都是按统一、规范的质押程序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看管,避免动产质押情况下由银行派人看管和融资客户自行看管的不规范行为,确保质押的有效性。

第二,所有质押品监管,都借助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银行有关监管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输入密码后登陆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检查质押品的品种、数量和价值。

第三,质押品的更换或提取,物流公司按照银行的指令进行。并及时更改、出具新的货品清单,更新有关数据。

(2)存货质押融资B(国内贸易、先融资后质押)。指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商品在途,未入库)且符合质押品要求商品的未来货权质押为融资条件,依靠较强实力的物流公司的物流商品管理和控制能力,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商贸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这种方式对贸易企业的优势在于:促进国内商品贸易,加快市场物资流通;提供融资便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企业销售,增加经营利润。

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作用:在国内贸易条件下,根据以银行、供应商、经销商有关协议,第三方物流公司按照其物流程序,对经销商融资购买的商品进行运输和有效控制,直至入库。

(3)存货质押融资C(国际贸易、先融资后质押)。与B不同的是,在国际贸易条件下,银行向进口商融资后(如开证),第三方物流公司(综合服务类)按照银行要求,物流公司需要在进口物流商品运输、报关、报检、通关、转运等过程中实施监管,提供服务,以达到协助银行控制到港商品。

(4)保兑仓(厂商存货管理)。保兑仓是指在均衡生产条件下,可通过物流公司对厂家仓库的输出管理,实现存货质押融资方式。银行向核心生产商(卖方)及其相应的经销商(买方)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以银行信用载体,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物流和资金流相结合的一种“银行—生产商—物流公司—经销商”的四方合作模式。一方面,银行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为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卖方贷款的支付保证和到期支付;另一方面,银行根据买方存入的保证金签发等额的《提货通知单》,第三方物流公司只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买方发货,买方销货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签发《提货通知单》,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达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票据到期,银行保证兑付。

通过此种模式将有利于生产商和经销商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一方面可以缓解经销商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使其享受到大批量订货和销售优惠;另一方面不仅使生产商提前获得生产资金,保证其产品的正常生产,而且能够帮助生产商增加销售渠道,锁定市场销售终端,扩大市场份额。

2.融通仓中货物质押模式

在融通仓服务中,借款企业是通过货物质押方式来获得融资服务,从而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因而,很有必要了解融通仓实践中的几种货物质押模式。

(1)静态质押(固定期限的仓单质押)。

第一,单一仓单质押:单一仓单固定期限质押,货主履行债务期间,在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解入足额保证金后,银行解除质物监管,释放质物。

第二,多仓单质押:考虑货主对流动资金的要求,可分多个仓单分别质押,每份仓单对应不同的保证金,当货主履行债务期间,在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解入针对不同仓单的足额保证金后,银行可解除对相应部分仓单质物监管,释放对应仓单的质物。

(2)动态质押。

第一,循环质押(滚动质押):考虑到仓单的有效期(仓单有效期、质物保质期)等因素,在质押期间,按与银行的约定,货主可用相同数量的产品替代原有的质物,保证银行债权对应的质物价值不变。

第二,置换仓单质押:在质押期间,按与银行的约定,货主可用新仓单置换并替代原有仓单,银行释放相应的原有质押仓单,同时保管人解除对相应质物的特别监管。置换后保证银行债权对应质物的价值不减少(可以增加)。

第三,信用或保证金置换仓单质押:在质押期间,按与银行的约定,货主可用增加保证金或提供新的信用担保等方式置换并替代原有质押仓单,置换后保证银行债权对应质物的价值不减少(可以增加),银行释放相应的质押仓单,同时保管人解除对相应质物的特别监管。

第四,动态控制存量下限质押(流动质押):可分为动态控制存数量下限和动态控制存价值量下限两种。一是动态控制存数量下限,与循环质押相同。二是动态控制存价值量下限,与置换仓单质押相同,在保证银行债权对应质物的价值不减少的情况下进行。

(3)货物监管方式(以中储为例)。

第一,自有库质押监管:在中储自有仓库内完成监管。

第二,外租库质押监管:中储仓库在外租赁社会仓库专门用于质押监管业务,并派专门业务人员对仓库和质物进行监管。

第三,多库质押监管:为满足客户“仓单质押”全国性业务的需要,由中储通过全国仓储网络统一进行业务协调和监控,开展多库(异地)质押业务。

第四,厂家材料车间监管:对制造业、供应链,从原材料至成品全面或部分实施监管。

中国中小企业的贸易领域发展迅速,融通仓就是顺应这个趋势产生的。目前,很多银行已经开始逐步实践融通仓的一些想法,但具体的实施上还有一些问题,包括银行如何控制风险,采用先进的结算和管理模式等。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融通仓既是发展契机,更是挑战。现有人员、设备的更新,风险的控制,法律意识的增强都是其面临的问题。希望在各方的努力下,融通仓的思想能为中国贸易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融通仓的概念自2001年提出以来,已为业界所了解,并帮助企业界在解决当前供应链的资金不足的问题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章简单介绍了融通仓服务的特性和概念,并介绍了融通仓服务在贸易管理中的应用模式,同时对融通仓中质押方式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以供企业界在融通仓的实践和业务创新中起到参考的作用。应该指出的是,融通仓也是物流金融的一部分。在物流金融服务的介绍中,以第三方物流为主导的运作模式,可以认为是融通仓模式。由于物流金融的概念更加通用,也容易为大家理解,因此,本书倾向采用物流金融服务来代替融通仓的概念进行介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