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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课程标准建设以及学业考评管理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学生因选修或重修而发生碰课时,只要学生完成该课程全部作业并参加考试,就可允许学生采取间断性听课的方式。由上可知,在学分制下设计考试和稳定考试标准,关系到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教育质量。本文拟从现代教学论、学校教育评价以及教育测量学理论出发,对学分制下高校课程考核、评价及其管理方面的若干问题进行理论探讨。

第二十一章 高校课程标准建设以及学业考评管理

普通高校普遍试行学分制,既是我国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面向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实行学分制过程中,凡提前学完全部规定课程(含必修课和选修课等)且修满规定的学分总数的大学生,允许其申请提前毕业。同样,对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不能达到毕业要求者,允许其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甚至将来还允许其持肄业或结业证书并在工作岗位上通过个人自学、学校考试等方式来完成学业。因此,实行学分制后学生有了更大的学习自主性,不仅学习的年限有了较大的弹性,而且在选课方面、学习方面、听课方面都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某类课程,如果学生通过自学掌握课程知识内容,可以申请参加免修考试。对于学生因选修或重修而发生碰课时,只要学生完成该课程全部作业并参加考试,就可允许学生采取间断性听课的方式。此外,为了区别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许多高校在实行学分制时,把课程的学分同课程成绩等级结合起来,实行学分绩点制,如五级记分制,考试成绩90—100分相当于“优”等级,评为4个绩点;80—90分相当于“良”等级,评为3个绩点;……;60—64分相当于“及格”等级,评为1个绩点; 59分以下为不及格,绩点为0。

由上可知,在学分制下设计考试和稳定考试标准,关系到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教育质量。本文拟从现代教学论、学校教育评价以及教育测量学理论出发,对学分制下高校课程考核、评价及其管理方面的若干问题进行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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