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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的终极价值在于提升学生的实践智慧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价值本体论主要探讨事物的终极价值问题。这样,人的终极价值在“做事”,在逻辑上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其外在价值是改变世界,其内在价值是助长生命。一般情况下,行动者“做事”行为的合法性更多地指向被利益相关者认可。但是要注意的是绩效只是做事行为合法性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在这里,存在的意义成为实践智慧关注的首要问题。

二、教学的终极价值在于提升学生的实践智慧

价值本体论主要探讨事物的终极价值问题。相应地,价值本体论在教学领域的基本问题是:教学的终极价值问题。与之密不可分的是人的终极价值问题。

(一)人的终极价值在于“做事”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终极价值不在物(包括自然之物和社会之物)那里,而在人自己的身上;并且这种价值既不是人身上的理性或自我意识,也不是空洞的人的普遍性,更不是对财富的贪欲与单纯的占有感觉,而是人的自由的自觉的生产性的生命活动及其全面发展。这种生产性的生命活动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实践”(10)。实践就是“做事”,“做事”以自身为目的,因为“做事”就是改造世界,包括改造外在世界和改造内在世界。通常所说的改造世界是指改造外在世界。改造内在世界则是指在实践中助长生命。这样,人的终极价值在“做事”,在逻辑上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其外在价值是改变世界,其内在价值是助长生命。

1.终极外在价值:改变世界

马克思哲学从理论的高度将人的价值定位为改变世界:“哲学家常常只是用不同的方式来解释世界,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改变世界。”改变世界不是自发的自然物理现象,而是人类自觉的生命活动。这种自觉的生命活动的根本特点在于人能够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活动,并将自己的意志——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在实践中,人类常常根据自己的目的和客观实际来建构世界的“应然图景”,并根据“应然图景”来引导和改变世界,使“应然图景”实然化,进而满足自己的主体需要。改变世界的实践必须处理好“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应然是从实然出发的否定之否定:为了更好地将“应然实然化”,应然的建构必须尊重规律、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使规律成为实现应然的工具,在“应然实然化”过程中,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构建出一个更加美好的实然世界,这个实然世界是对原来实然世界的否定之否定;②建构应然的最终根据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种需要生成实践的目的,构成实践最不可或缺的环节;③认识实然的根本任务是对实然的应然建构,即创造出“理想的客体”以便为改造世界服务;④应然实然化的基本途径是实践:应然作为一种“理想图景”,一种理念,并不会在世界的自我运动中获得自身的现实性,而只能通过人类为之不懈努力的实践才能变成现实之物。(11)

2.终极内在价值:助长生命

“做事”不仅意味着改造外在世界,而且意味着改造内在世界——助长人的生命。人没有抽象的本质,只有实践性定义:人通过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做事”——来创造自己:人的实践活动怎样,人的本质也就怎样。“做事”对人自身生命的助长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助长人的自然生命。人的自然生命体的结构和功能已经超出了动物的局限,使人与动物有了根本的区别:人的手使人能够制作和使用工具,人的语言能力构成了人与动物智力区别的最明显标志,人的大脑使人能够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活动从而成为人类诞生的真正标志。造成人与动物巨大差异,使人超越动物局限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上帝的意志,也不在于人类先天的遗传,而在于人类的存在方式——实践。此外,实践,尤其是教育实践,使人获得了更加强大的生存能力:人类器官和体质的未特定化使得人在自然本能方面的生存能力远远低于动物,但人类却通过教育实践获得了动物所不可比拟的生存能力。②助长人的社会生命。对于处于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个人来说,其本质是由他的社会实践来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社会实践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性;人的发展决定于社会的发展,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决定了人发展的不同程度和不同状态。③助长人的精神生命。一方面,人类的实践活动创造了丰富的客观精神文化世界:从历时态的角度看,人类创造的文化模式包括原始社会的自然主义文化模式、传统农业文明的经验主义文化模式、现代工业文明的理性主义文化模式和知识社会的后现代文化模式;从共时态的角度看,人类创造的文化模式可以分为东方文化模式和西方文化模式。另一方面,人类创造的客观精神文化世界又在塑造着生活于其中的个人,内化为人的主观精神世界。

(二)教学的终极价值在于提升学生的实践智慧

1.实践智慧的基本内涵

实践智慧实际上就是一种综合性的做事能力,这种做事能力可以在逻辑上区分为三个维度:规范维度、效能维度和意义维度。第一,从规范维度看,实践智慧即是规范性实践智慧。它涉及“做事”行为的合法性(legitimacy)问题,常常指向合法性的做事行为和能力。合法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某行为在事实上被利益相关者认可。这种认可既包括明示的赞同也包括不反对的默许。二是该行为具有被认可的价值。这包括两种情况:该行为本身具有值得认可的价值和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具有值得认可的价值。一般情况下,行动者“做事”行为的合法性更多地指向被利益相关者认可。这要求行动者“做事”行为要合乎行为规范,这里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道德行为规范和法律行为规范。合乎行为规范只是对“做事”行为的基本要求,合乎康德所提出的“人的善良意志”则是一种至高要求。第二,从效能维度看,实践智慧即是效能性实践智慧。它涉及“做事”行为的效能(effectiveness)问题,常常指向有效地把要做的事情做好的行为和能力。在这里,绩效成了衡量实践智慧的首要标准,有实践智慧的人常常被定义为能够有效实现既定目的的人。这就是大多数历史学家只描写那些能够推动历史发展的历史人物,而不描写那些合乎道德规范但却无能的历史人物的根本原因。但是要注意的是绩效只是做事行为合法性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否则,就会出现“希特勒问题”——没有道德的强人。现在的问题是:在技术至上的时代,效能性实践智慧被人们奉为至尊,被视为唯一的实践智慧。第三,从意义维度看,实践智慧即存在性实践智慧。它涉及“做事”行为的意义(significance)问题,常常指向能够实现人生存在意义的“做事”行为和能力。在这里,存在的意义成为实践智慧关注的首要问题。所谓存在,它是“唯一对其存在有所作为的存在,是一种以死为最本己可能性,以畏为现身情态、以在世为基本结构、以时间性为展开状态、以跟物打交道和跟人打交道为基本内容、以对各种可能性的筹划为特点的烦”(12)。为了增进人的存在性实践智慧,海德格尔提出一套著名的方法论——“先行到死中去”。该方法论认为,“死虽然是此在的不可超越、不可避免的可能性,但在死以前,存在着此在可以实现他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性。对死的必然性的领会使此在从沉沦和异化状态中醒悟过来。既不执着于过去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又不懦弱地逃避死亡,而是毫无牵挂地、自由地去展开自己的最本己的能在,积极地自我谋划、自我设计,以便实现最能体现自己的独特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性。换言之,就是在有生之年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获得最好的自我实现”(13)。总之,实践智慧作为一种综合性做事能力,在逻辑上可以区分为三个维度:规范性实践智慧、效能性实践智慧和存在性实践智慧。

2.教学的终极价值在于提升学生的实践智慧

教学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而学生发展的终极标准只能是实践智慧的提升。提升学生实践智慧的具体内含主要有二:其一,让学生掌握“事情本身”显现的方式,使学生认识人与世界时能够“以道观之”。过程哲学提醒我们:世界是一个事件集合体,所有的事件都表现为过程。也就是说,“事情本身”是在“是其所是”的过程中显现出来的。实践智慧的基础在于能够理解“事情本身”,即中国哲学所谓的“道理”。事物之所以是其所是,是因为该事物的“道理”存乎其中。由于我们在做事的过程,牵涉到各种各样的事物,所以,为了做事的成功,我们必须掌握这些事物的“道理”——“事情本身”。掌握事物“道理”的关键在于掌握让“道理”——“事情本身”——的显现方式。只有这样,学生才能以“以道观之”的方式来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让“事情本身”显现的方式主要有三:现象学方式、诠释学方式和实践论方式。现象学方式主张以意识为媒介通过“现象学还原”回到“事情本身”;诠释学方式则主张以语言为媒介通过“理解语言”回到“事情本身”;实践论方式则强调实践方法的本体性,主张以体验为中心通过主体与世界的交互作用回到“事情本身”。其二,让学生学会筹划自己的生活。人的生活是由一系列事情构成的事件之流。筹划生活就是对要做之事的筹划,它是做事的关键。筹划是一种认知,但不同于理论之知:理论之知即是通常所说的认知,它以解释世界为己任,其主要目的在于把握事情的本来面目——事情本身;筹划则是实践之知,它以改变世界为己任,以“成事”为目的。筹划的关键在于依据主体需求和事物的“道理”来建构应然之物并设计将应然之物实然化的途径。换句话说,关键在于让学生学会应该确立什么样的生活目标,并找到达到生活目标的合理手段。这不仅涉及规范性实践智慧、效能性实践智慧和存在性实践智慧在内的实践智慧,而且还涉及通晓各种事物“道理”的理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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