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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师资队伍的实践教学水平

时间:2022-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施“双千计划”是我国加强高校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2.完善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手段的改革随着实践教学的发展,模拟法庭、社会实践基地、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和法律诊所相继被引入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践教学体系中。3.提升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的监控能力实践教学监控能力,指教师为达到预期实践教学目标进行教学过程反思的能力。

著名学者苏力教授曾指出:“法官所面对的各种社会因素将是安乐椅上的法学家难以想象的,司法实践是法学理论发展创新的基础,而不是相反。”教育部于2011年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明确了未来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倾向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服务国家法治建设为导向。要想培养出高素质的优秀人才,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培养出一批理论知识深厚、实践能力强、创新意识浓厚、了解行业发展动向的高素质师资队伍。[9]

1.加强师资队伍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

法学实践教学水平的提高,要求教师法律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实践经验丰富。因此,要积极探索常态化、规范化的“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推行师资双向互聘制度。[10]鼓励教师与律师事务所、公检法部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合作,通过挂职锻炼、律师辩护等工作积累办案经验,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处理实务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同时,应建立固定的实践指导教师师资库,从法律实务部门中聘请实践经验丰富并热心法学教育事业的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来担任指导教师,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提高法律技能。

实施“双千计划”是我国加强高校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双千计划”,是从2013年开始实施的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双千计划”的主要任务是:2013—2017年,选聘1 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 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师已经参与了这一计划,“双千计划”实施以后,将给学生带来鲜活的实践案例与经验,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大量高校教师补充到实务部门,把学术研究从“象牙塔”带到中国司法实践、法律进程一线中,对于教师本身的成长和未来的学术定位也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2.完善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手段的改革

随着实践教学的发展,模拟法庭、社会实践基地、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和法律诊所相继被引入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践教学体系中。因而要求教师在教学手段与方法上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应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教学方法,改变法学传统教学以知识讲授为主的状况。对于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法学等领域来说,可以采取的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较多,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庭审判观摩等教学形式均应作为固定的实践课程长期进行。而对于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各地法院审理案件相对较少的领域来说,采取法庭审判观摩和法院见习的方式开展实践教学就不够适宜,可以考虑多采用判例教学法和模拟法庭教学的方式来弥补。[11]

以案例教学法为例,采用案例教学法等手段,可以更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升法学实践教学的效果。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首创案例教学法,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广泛引入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通过教师的组织、讲解、启发,让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等,激发学生思维,提炼其从事法律实务的技能,从而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方法。在案例的运用方面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结合具体案例讲授法学专业基本理论;二是结合法学专业理论进行课堂案例讨论;三是结合课外辅导布置课后专业思考案例。[12]教师先提供精选案例,通过教师对案例的讲述,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生动形象地解释法律内容,深刻揭示其法理内涵,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教学法有教师讲解、答疑,学生讨论、辩论,可以迅速形成活跃的气氛。学生置身于这样的氛围中极易激发创造力,学生在教师指导、启发下运用多种不同的形式对案例所提供的材料与问题进行独立思考,然后进一步分析研究、提出自己的见解、做出判断和决策,实现学习与创新的结合。案例教学在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中运用广泛,课堂教学、模拟法庭教学、实验室教学和法律诊所教学都可以采用。案例教学具有传统法学教学不可比拟的优势:通过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教学,案例教学应由浅入深,从简单到复杂。课堂的主导不再是教师,而是学生,学生对自己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见解,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

3.提升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的监控能力

实践教学监控能力,指教师为达到预期实践教学目标进行教学过程反思的能力。它要求在实践教学整个过程中,教师都能不断地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反馈和调整。包括在教学过程开始之前,能够对实践教学目标、方案有精准把握,对教学方法设计有创新性,对教学效果有明确预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有能力根据教学具体实施效果、学生课堂表现等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偏离目标的状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保证达到预期教学目标。可以采取形成性评价方式,在教学过程中的每一个学习单元结束时进行,目的是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弥补不足,从而取得最优的教学效果。[13]在特定教学过程结束后,对实践教学效果要进行及时反思、总结经验和找出问题,并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不断完善。教师不局限于“知识传授者”的角色,更是教学活动的设计者、引导者、观察者、反思者,通过对教学过程的不断反省,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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