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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历史演变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学院里,教职员与学生共同生活,这有利于直接管理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智慧发展和品德塑造。《莫里尔法案》颁布生效后,美国的公立高等教育得到迅猛发展,学生规模迅速膨胀,学生成分日益复杂,学生需求不断增加,学生群体的身心特征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对高校学生事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学职能的演变促使高校学生事务逐步独立。但当时对于学生的管理的基本观念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仍以“替代父母角色”行使对学生的严格管制。

一、西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历史演变

高校学生事务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特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校的特殊历史发展特征,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其内涵与外延在管理理念与内容等方面的不断变化与扩充过程中得到拓展。根据在不同时代所表现出的历史特征,大致可分为如下五个阶段:

1.学生事务的萌芽时期(13世纪末至19世纪初)

高校学生事务萌生于西方中世纪大学。中世纪大学是在师生组成的社团组织“行会”基础上形成的。教师和学生组成“社团”,既是为了提供教与学的课程计划,又是为了保护师生,使其免受教会、国家以及城镇居民的影响。大学内没有学术与非学术事务之分。当时大学的普遍情况是,教职员与学生共同生活在被称为“学院”的教育机构中,这一机构包含了教室、食堂、图书室、宿舍,基本容纳了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全部,教师就在这样的交融过程中实行对学生的教育。

显然,与今天的学生一样,当时的学生同样具有衣食住行需要,因此必然存在着一定形式的管理。从学院师生的学习与生活中,可以发现学生事务管理的一些特征:首先从管理的内容看,主要包括食宿、大学师生同城镇居民的关系、防止学生过度的喧闹和异常行为、对学生的资助、学生的法律权利以及学生在大学管理中的角色。其次从管理的形式看,民主管理是这个时期的一个显著特征。如巴黎大学被后世称为“先生大学”,而意大利的波隆那大学因其主要由年长的学生负责管理,被称为“学生大学”。这种民主的管理模式尽管在后期由于教会等外部力量的渗入而有所变化,但作为一种传统,为后来的大学特别是欧美大学所珍视,到20世纪后期成为发展中国家大学内部管理改革的目标和原则。但是,由于教师在学术上天然的垄断地位,管理当局及其代理者在财政及政治权力上的优势,大学事务的领导权逐渐为他们所掌控,于是学生便沦为管理对象,学生事务管理也只能在校方主导下演绎开来。

作为传授知识的场所,中世纪初期大学的基本职能是教学,大学的学术事务与学生事务合二为一,学生事务虽未从学术事务中分离出来,但它却有着鲜明的特征,尽管当代大学的结构与功能与过去相比已大为复杂,但欧洲中世纪大学学生事务的主要特征仍延续至今。

2.“父母”替代制时期(19世纪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前)

中世纪中后期,基督教教义给学生背上了“原罪”的枷锁,理性主义“禁欲”思想充斥校园。这些观念使学校扮演了学生的“父母”角色,在这漫长的数百年中,高校采用“替代父母制”的管理模式,对学生及其校园生活实行严格的寄宿制管理。教师与学生同吃同住,朝夕相伴,对学生实施严格的纪律约束和封闭式的监督,关注全体学生的思想、道德、品格培养以及学识的提高。

在欧美的一些大学,校长和全体教职员承担了学生教育的主要职责。如英国牛津大学,以及美国最早的大学哈佛学院都采用这种寄宿制的学生管理模式。学院对学生负有教学和指导的责任,学生居住区设有教室、学生寝室、小教堂及牧师寝室。在学院里,教职员与学生共同生活,这有利于直接管理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智慧发展和品德塑造。

3.学生人事时期(19世纪末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

这一时期的学生事务管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以美国最为典型。

1862年《莫里尔法案》的出台促成了美国学生事务的发展。《莫里尔法案》颁布生效后,美国的公立高等教育得到迅猛发展,学生规模迅速膨胀,学生成分日益复杂,学生需求不断增加,学生群体的身心特征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对高校学生事务提出了新的要求。19世纪末,学生服务、咨询和管理机构相继建立和产生。

大学职能的演变促使高校学生事务逐步独立。18世纪末19世纪初,大学职能发生变化,学生事务开始与学术事务相分离,学生事务逐渐驶入专业化发展轨道。随着学术事务与非学术事务逐渐分离,学生事务管理逐渐从学校的教学和学术事务中分离出来,逐步成为大学的独立工作,一些大学组建了管理学生事务的行政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从此在高校内先后产生了注册主管、副校长、教务长、女生部长、男生部长等专职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但当时对于学生的管理的基本观念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仍以“替代父母角色”行使对学生的严格管制。

进入20世纪之后,民主平等观念、人道主义观念弥散于西方社会中,大学也深受影响。于是学生作为在大学中与教师平等的人,其地位迅速获得了提升,学生事务管理的主要职责转变成为学生提供各种服务,如住宿、生活适应性、心理健康、就业等。

20世纪初,依据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高校创建了客观、标准的测试方法,成为在学生事务中使用的主要工具,使学校为“变化了的学生”提供服务成为可能。

1911年斯坦福大学成立个人训练和指导特别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主要是新生进行专业方面的评议咨询指导,如专业选择、教师选择、课程选择和就业选择。以后这种组织被许多高校采纳。

1937年美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表了《学生人事工作宣言》,明确指出:考虑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教育包括其智力能力和成就、感情组成、身体状况、社会关系、职业态度和技能、道德和宗教价值观念、经济能力、美学欣赏,简而言之,应当强调学生全面发展而不仅是对他进行智力训练。但是,由于历史局限性,《学生人事工作宣言》所倡导的“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全面发展,当时并未引起美国高等学校的足够重视,学生工作重点仍停留在学生的智力培养方面。

总之,19世纪末到二战前,欧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主要强调对学生的行为控制和学生福利等方面的事务,如纪律、职业指导、健康、资助和住宿等,目的是保证学生尽可能有效地学习,避免因不利的外界因素而分散学习精力。

4.学生服务时期(20世纪三四十年代至六七十年代)

二战后,在美国,大量退伍军人进入高校学习,公立高等院校的学生急剧膨胀,拉开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序幕。学生咨询服务发展成为这一时期高等教育的一项运动,并为后来“学生消费者第一”观念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同时,美国的高等教育在服务观念上亦有所转变。1949年美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与1937年《学生人事工作宣言》同名的指导文件。该文件对学生的个体需要作了分析,如学生的兴趣、环境适应、学业目标、生活条件、精神寄托、医疗健康、职业目标等,强调民主教育与相互理解,并提出为学生发展提供一系列最佳服务。

60年代后期,美国高校学生人数增长速度减缓导致高校间争夺生源的竞争,各校纷纷改善对学生的服务工作,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学生事务管理开始以服务学生为使命,向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服务项目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要。

5.学生发展时期(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今)

五六十年代,在存在主义哲学观的影响下,特别是各种关于学生发展理论的相继出现,通过服务学生来促进其发展日益成为这一时期学生事务管理的新理念。50年代末和整个60年代,欧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确立了“以服务促发展”的主题。

学生发展理论认为:高等教育应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学术性和非学术性的发展。它要求学生事务工作人员应善于经营和改造环境条件,并运用人的发展理论来促进学生认知和情感等方面的发展,使学生成熟起来。这种以服务促发展的潮流,除源于高校应培养完整的人,使学生的社会行为和情感同他们的认知技能同步发展的哲学观外,还受到学生渴求更大的自治权以及摒弃包揽一切的养父养母式的学生事务观的推动。

学生发展理论为理解高等教育的目的提供了新的视角,为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指明了发展方向。在学生发展理论影响下,学生事务管理在管理层次上,如政策制定、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等方面体现出了职业化、规范化与制度化,大大提升了学生事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在学生事务的具体实践中,学生发展理论促进了学生事务管理在原有的服务体系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表现在学术事务和学生事务的关系得到加强,一些学校建立起包括教师、学生事务人员、学生在内的常设委员会来指导和处理学生事务。另一方面学生发展理论突出了学生事务管理的教育功能。在做好学生服务的同时,学生事务人员更加注重学生接受课外教育的数量和效果,学生事务人员不仅仅是管理者,同时也是教育者。

纵观西方高校学生事务的发展历史,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从无到有,先后经历了“替代父母制”“学生人事”“学生服务”“学生发展”等多种模式,在管理理念上,从最初的“民主自治”,到深受理性主义影响的“监督控制”,后逐步融入了实用主义、人道主义、存在主义等思想要素,催生出“以人为本,全面服务,促进发展”的现代管理理念;在观念上,从初期的专注于智力发展,到逐步重视个性发展,后来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整体协调,培养完人;在管理机制上,从与学术事务的最初的交融—分离—融合,体现了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的历史特征,打造出与学术事务管理相辅相成,共同支持和服务于培养人才的使命的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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