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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出与政策变迁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义务教育是指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的规定年限的教育,具有全民性、强制性和福利性及政府保障性。此外,义务教育也是每个适龄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人权,是底线公平。县域政府在提供教育服务时应首先做好县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因而,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更大的可行性,同时也为在更大的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基础性条件。

第一节 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出与政策变迁

义务教育是指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的规定年限的教育,具有全民性、强制性和福利性及政府保障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义务教育的硬件投入方面,实现国家(含地方政府)投入的相对均衡,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均衡化,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初步实现公民义务教育权利的平等,实现公民发展权力的起点公平。义务教育就是解决基本受教育权利问题,而受教育权利尤其是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政府必须保证的基本人权。

从两个角度看,当前发展教育事业应首先重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1)从教育公平的角度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因为,义务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处于起始阶段,是其他阶段教育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在其他教育阶段的发展水平。在义务教育阶段使每名学生都能得到大体一致的学习机会和学习条件,才能保证所有人的教育起点公平。如果没有同等条件的基础教育,那么即便是其他教育阶段每一名学生都受到了同等对待,也难以保证整个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公平。此外,义务教育也是每个适龄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人权,是底线公平。

(2)从公共服务的角度看,在国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之后,义务教育成为纯公共产品,义务教育服务也便是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均等化供给。基本教育服务均等化供给首先要求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县域政府在提供教育服务时应首先做好县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

那么,何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呢?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指在一县区域内,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调整义务教育发展思路,实现城乡之间、不同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建设和教学质量上的相对均衡,确保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协调、优质化发展,确保各受教育群体在受教育权利、条件以及成功机会等方面达到相对的平等。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最基本表现是:城乡中小学的经费投入、校舍建设、设施配备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均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在同一县域内实现学校建设的标准化、师资配备的均衡化以及教育质量的优质化。

相对于全国、省等更大的区域来说,县域在整个行政区划中相对稳定,具有相对稳定的人口、土地、资源,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决策权,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相对均衡,差距相对较小。因而,在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更大的可行性,同时也为在更大的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基础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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