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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博士后研究制度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5年7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转国家科委、国家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报告,同意在我国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研究制度。同年10月18日,经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确定首批在全国73个单位建站102个。为此,笔者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和规定,整理这份文稿,以介绍中国的博士后研究制度和复旦大学目前建站的有关情况。因此,国家提出实行博士后研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节 中国的博士后研究制度

1985年7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转国家科委、国家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报告,同意在我国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研究制度。同年10月18日,经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确定首批在全国73个单位建站102个。由于这项工作在我国尚属初创阶段,加上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不长,所以,有不少的同志对其性质、作用和意义了解尚少。为此,笔者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和规定,整理这份文稿,以介绍中国的博士后研究制度和复旦大学目前建站的有关情况。

一、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目的和意义

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研究制度,是人才开发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加快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加强学术交流,增强科研、教学队伍的活力,具有积极意义。

博士后研究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一些发达国家逐渐形成的一种造就优秀专业人才的制度。实行这一制度的办法和目的是,在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设置一些不固定的职位,挑选一些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在这里从事一个阶段的研究工作,以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使之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人员。

我国自1981年起招收博士生,近几年来已有一定数量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同时,选派出国深造的研究生,目前也已陆续有人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工作。为了使他们在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发展和成为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级科技人才,造就一批新的学术带头人,我们国家决定在某些学术水平较高、科研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研究制度。选拔一批在国内外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试办期间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0岁)、尚未正式分配工作的优秀青年,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到流动站从事一定时间的科研工作,不属于这些单位编制内的正式职工,在其获得固定工作岗位之前处于流动状态。这样做有利于造就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当代科学发展的高水平科研人才;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使科研、教学队伍始终保持朝气蓬勃的活力;有利于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和用人单位都有更多的机会相互挑选,以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因此,国家提出实行博士后研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的必备条件和要求

申请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有高水平的博士生导师;(2)学术气氛浓厚而活跃,科研工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3)有必需的实验设备,科研后勤条件良好;(4)单位领导积极热心。

申请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包括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有关领域。

为了促进学术交流和人才交流,避免在学术上“近亲繁殖”,国家规定同学科的站应设2个以上,以保证流动。本单位培养的博士生不得进本单位的流动站,但可在流动后回本单位工作。同时,国家还规定,凡未被批准建站的单位,如果有2名以上国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者愿到该单位作博士后,可随时按申请办法申请建站。对已被批准建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如果2年内招收不到博士后,即予撤销。

三、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组织管理和有关规定

国家成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这一专门组织机构,其主要任务是:(1)组织高水平的专家对申请建站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建站单位和所招收的博士后名额;(2)审议和批准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人选、资助金额;(3)对各站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和督促检查;(4)其他管理协调工作。该委员会由原国家教委、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下设若干专家组,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的审议、咨询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科技干部局。目前,该委员会已制定了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我国博士后的具体管理办法。

四、与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相关的几个问题

1.国家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主要用以鼓励和支持博士后有科研潜力和杰出才能的年轻优秀人才,使他们在某些方面得到优厚条件,以便顺利开展科研工作,迅速成长为高水平的研究人才。

国家已拨专款,用来建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一部分作为博士后工作的活动经费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金额;另一部分用于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专用公寓的补助费用,在若干城市建造一些博士后的专用公寓。

2.博士后在一个流动站工作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工作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或转下一个站去。在不同流动站工作的总期限不得超过4年。不再继续流动的博士后,可由国家科技干部局会同建站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结合本人自愿安排工作,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和条件应聘去工作(即通过竞争得到固定职位)。近年来,在国内外新获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申请做博士后,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其原派出单位或培养单位应积极给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拦。

为了使留学毕业博士生尽早回国工作,各建站单位在招收博士后时,应当优先吸收留学毕业博士生。

3.博士后在流动站工作期间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应计算工龄,同时暂按工资改革后讲师(助理研究员)工资的最低标准发给工资,并按照规定享受与建站单位正式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流动期满安排固定工作并明确职务后,再发给相应的职务工资。

博士后可享受较高的生活补贴,用以购买书籍、资料及交纳博士后公寓的高额房租等。

博士后流动期间,其配偶及其未成年的子女可以随本人流动。配偶如属国家正式职工,则由建站单位按借调人员安排适当工作,并按照原来工资等级标准发给工资,生活福利及奖金等享受建站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建站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对博士后本人常住户口应准予落在建站单位,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则落暂住户口;博士后流动期满安排固定工作后,接受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应准许博士后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包括农村户口)落常住户口。配偶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安置,如有困难,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协助安排。

博士后流动期间,随其一起流动的配偶、子女需定量供应的商品,由当地商业部门按常住户口的同类人员标准予以供应。子女上学问题,由当地教育部门按常住户口同样对待,给予解决。

五、复旦大学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有关情况

经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批准,复旦大学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建站单位,并已于1985年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4个学科首批建站。数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3个专业;物理学站有固体物理、理论物理、光学、原子核物理与核技术4个专业;化学站有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2个专业;生物学站有遗传学专业。同时,批准学校近几年可以招收14名博士后。目前,已接受了数名博士后进站工作。

总之,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研究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不断实践,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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