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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博士后制度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澳大利亚的博士后研究者主要指在大学和其他类型的机构内有固定任期、具有博士学位、以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为主的人员。在澳大利亚,对博士后的资助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由大学提供的。调查显示,在目前澳大利亚的教育体系中,关于如何培养博士后似乎没有明确统一的观念,也没有正规的制度结构,现有的做法主要依赖于博士后研究者及其指导导师的主动性。

(六)澳大利亚博士后制度

在澳大利亚,对博士后研究者的一般定义为:非终身的、仅从事研究工作的学术身份,其持有人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同资质。澳大利亚的博士后研究者主要指在大学和其他类型的机构内有固定任期、具有博士学位、以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为主的人员。

1.博士后的定义与研究机会

根据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教育发展与学术方法中心(Centre for Educational Developmentand Academic Methods,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就博士后培养与就业问题所进行的调查,自1991年以来,澳大利亚的博士后研究者至少有2800名,也可能超过3000名。根据对被调查者的分析,在2000年,这些博士后研究者大多数是澳大利亚公民并在本国接受教育,他们的年龄多在35~40岁之间,专职博士后研究者的平均工资为48000澳元(年薪),资助来源则各不相同,其中包括研究理事会(被调查者中有34%获得研究理事会的全额或部分资助)、国家健康和医疗研究委员会(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NHMRC)(被调查者中接受该机构资助的比例为18%)、所在大学(占被调查者的26%)、来自海外的奖学金或补贴、大学之外的资源(包括企业界和政府机构等)以及上述资源的结合(占被调查者的21%)。调查显示:这些资源对各研究领域博士后研究者的分配是不均衡的,生物科学和医学是资金高度集中的领域。对博士后研究者的管理一般由大学中的系和研究小组负责。

2.博士后研究者的奖学金类型

在澳大利亚,对博士后的资助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由大学提供的。除大学外,针对博士后研究者的两项主要研究奖学金计划是由研究理事会(ARC)和国家健康和医疗研究委员会提供。具体而言,研究理事会的研究基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那些经证明是全身心地投身于高质量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独立研究的学者,并为训练有素、富于创新精神、能够保持和提升国家的研究能力,或有可能进入教育和企业的其他领域的研究者提供事业发展的机会。这类研究基金包括澳大利亚博士后奖学金(Australian Postdoctoral Fellowship-APD)和澳大利亚研究奖学金和伊丽莎白女王二世奖学金(Australian Research Fellowship/Queen lizabethⅡFellowship -ARF/QEⅡ)。研究理事会的奖学金指导原则指出,澳大利亚博士后奖学金(APD)为博士后水平的研究者从事对国家有重大意义或具有国际意义的研究提供机会,并拓宽他们的研究经验;而澳大利亚研究奖学金(ARF)和伊丽莎白女王二世奖学金(QE)则为知名学者从事具有国家和国际意义的研究提供机会。

国家健康和医疗研究委员会提供三类奖学金:培训奖学金(Training Fellowships)、研究奖学金(Research Fellowships)和D.赖特奖学金(D.Wright Fellowships),分别提供给卫生与医学各领域的初级或中级的博士后研究者,使他们获得研究经验并可在国外的机构获得培训。

3.博士后研究者的职责

在澳大利亚,对博士后研究者的职责并没有一套统一和固定的规定,对于选拔博士后研究者,管理方或指导者认为有两个主要目的:其一是为他们提供集中研究的机会,这种机会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是难以获得的;其二是提供另一种机会,即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后使他们能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研究技能和形象。但是管理者们也承认在现实与观念之间是存在差距的,实际上有些博士后研究者有点类似于技术人员或从事研究的工人,总之他们的职位与完全独立的研究者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在自然科学领域,一个科学研究实验室中的博士后研究者的具体职责大致包括:发挥研究所需的专业知识开展科学研究、对研究实验室进行日常管理、为博士生和荣誉学生提供日常指导等等。在其他领域中,博士后研究者的独立研究程度可能会有所增加,他们能够对扩大所在研究单位的专业知识范围,引进新的观念,提高相关的生产力有所帮助。

除了研究工作之外,调查发现博士后研究者还额外承担着各种不同的其他职责,其中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指导、讲课、辅导、示范、会议组织、咨询、申请资助、审核等等。博士后研究者承担职责的广泛性以及他们在这些工作上花费的时间都表明他们对所在学术机构做出的贡献是非常大的。

4.就业前景与流动性

上述调查还揭示了博士后研究者对就业前景的看法。在接受调查的研究者中,大多数人(66%)认为他们的短期工作前景好或非常好,只有45%的人认为他们的长期就业前景也是如此,尽管这种预期对不同领域的研究者而言略有差异,但总体而言,他们对短期就业前景的预期要比长期前景的预期更为乐观。

不到半数的前博士后研究者目前有了固定的职位,其中承担教学—研究职位的占多数,而单纯从事研究者只是少数。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学者对他们的事业目标较之那些以研究为主的人有更高的满意度。当然,职业保障是决定他们是否满意的重要因素。那些认为自己的事业目标难以实现的人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职业保障、工作条件差、没有足够的事业发展空间和培训机会。

许多博士后研究者与授予他们博士学位的大学还保持着联系,有相当一部分人仍然在该大学中工作,在被调查者中,这一比例达到37%,而在第一次获得任职的人当中,这一比例达到49%。博士后研究者都认为在职业选择和计划方面存在一些障碍,这些障碍主要来自家庭——家庭的羁绊使他们的工作缺少流动性,限制了他们的选择。在现任博士后研究者中,有64%的被调查者提及与家庭相关的问题限制了他们寻找工作和相关的事业活动。

5.博士后的培养

调查显示,在目前澳大利亚的教育体系中,关于如何培养博士后似乎没有明确统一的观念,也没有正规的制度结构,现有的做法主要依赖于博士后研究者及其指导导师的主动性。

一般而言,负责管理与指导博士后的人认为博士后培养意味着通过这样一些手段为他们提供机会和支持:提供新的职位和研究资助,为他们联系工作;提供掌握更多技能的机会(比如如何指导研究生);提供总体的建议与支持;鼓励他们在大会上发言、在适宜的出版物上将他们列为第一作者,从而提高他们的研究能力与学者形象。然而这些机会与帮助大多是非系统的,而且常常是暂时性的,主要依赖导师个人的支持。

在调查中,也有个别的例子显示出更为系统的支持,包括由大学的系作出决定,安排系内所有博士后研究者为大学生讲课或进行辅导,为他们到其他系教学提供正规的“教学奖学金”(Teaching Fellowships),保证让他们在系内的报告日负责就其小组研究作出报告等等。

博士后研究者提出的要求包括:接受直接指导并通过工作实践提高技能,出席相关研讨会和听课,定期获得有关奖学金和待聘职位的信息,导师给予正式及非正式的指导,支持出席学术会议和建立学术关系网络。博士后研究者认为,通过做博士后,应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组织能力,以及公开演讲、团队工作、使用计算机、教学、交流和人际关系方面的能力,项目管理、指导、批判或创造性思维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博士后本人和导师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成果的发表,能有较高的成果出版率是决定未来事业成功与否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教育发展与学术方法中心的调查小组就博士后的培养实践还提出了这样一些建议:不要给博士后研究者安排过多的任务,以免妨碍他们获得更广泛和深入的经验及专业知识,应使他们确立自己作为独立研究者的事业途径;如果一个研究领域的中、长期就业前景黯淡,就不应鼓励博士后在这样的研究领域工作;不应该将博士后作为类似于研究助手、技术官员或仪器管理员来对待,以免影响他们的事业发展。此外,有一些额外的职责是应该得到重视的,例如让博士后研究者从事某些高层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任命他们作为博士指导小组或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并确保博士后研究者作为所在学术单位的成员能够参与到决策的讨论中去。

为博士后研究者提供事业发展的相关信息是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好的信息可以起到激励的作用,尤其是在他们接受一项博士后研究职位的任命之前,应该让他们清楚了解对该项事业的支持与建议情况,以及接受任命的价值与风险等。此外,还应该方便博士后研究者进行更广泛的职业选择,鼓励他们在企业界寻求研究职位,或参与和他们研究领域有关的企业项目,这方面的学术信息也是十分重要的。

6.其他针对博士后培养与就业的研究及政策回应

近十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级人才的培养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博士后的培养与就业问题日益成为教育研究的重点。与此同时,联邦政府也提出需要在研究培训领域进行政策改革,以更好地满足各界对高级人才的需求。

这方面研究中的典型例子是1994年澳大利亚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DEETYA)的评价与调查计划(Evaluations and Investigations Program),题目为《研究博士后就业的临时工雇用制》。这一研究显示,90年代大学中合同研究人员的比重有了显著的增长,从1980~1984年的28%增长到1991~1993年的62%,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调查显示,这些合同雇员对这种基于合同的就业形式高度不满,他们大多感到无法明确规划个人未来的生活,如生育子女或购买住房。他们还对急剧收缩的学术工作市场十分忧虑。

另一项相关的重要研究是1996年由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ARC)委托开展的《树立榜样:澳大利亚的ARC奖学金计划》。与1994年的研究相似,这一研究同样涉及了与研究者的事业发展相关的各种挑战。

除了考察事业发展问题,ARC还委托开展了另一项研究,即《时刻准备着:澳大利亚学术研究者初期职业研究》,这项研究主要调查学术研究人员在事业初期所面临的问题。研究发现,处在事业初期的研究人员对大学中的职业结构表示出不满,他们感到这种结构不利于他们刚刚开始的学术事业取得发展。

这些研究使联邦政府认识到有必要在高等教育部门进一步开展研究和研究培训方面的改革。研究培训及其质量,以及它与国家研究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成为一时备受关注的话题。1998年联邦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发表报告《韦斯特评论终身学习:高等教育资金筹措与政策》,其中提出了一些与研究生产力有关的问题,以及研究和研究培训资助机制的效率问题,报告认为需要将高等教育研究和研究培训与工商业的需求和变化中的研究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与此相联系,1999年联邦政府的政策讨论文件《新知识,新机遇——高等教育研究和研究培训讨论稿》提议给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追加800万澳元的拨款,以提供更多的博士后职位和研究基金(意味着博士后职位将增加30%),以满足新近取得学位的毕业生的研究需求。随后联邦政府的白皮书《知识与创新:研究和研究培训的政策报告》则反复重申了正致力于扩大博士后研究的机会,但是该报告没有将这一提议进行量化,而是提出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是决定如何采取有效机制以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合适的机构。

总之,从以上的调查和政策文件的发布来看,博士后的培养和使用问题越来越受到教育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然而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博士后的培养、聘用,帮助他们在研究事业上取得发展,使博士后制度更好地为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服务,还需要更多的思考与投入。(此部分内容来自黄长著主编的《国外专业人才培养战略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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