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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策略探究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阻碍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心理脆弱,拒绝帮助;想法偏激,抗压能力弱;物资缺乏,阻碍发展等。本文拟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有关助学资助工作的具体情况为切入点,通过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系列调查,最终提出切实可行的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建议。在对本年度经济困难学生专业素质排名情况的统计过程中发现,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人数正在逐渐减少。

促进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策略探究——基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实证分析

俞 佳

(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院 浙江杭州 310018)

摘 要:目前,经济困难学生虽然能顺利完成学业,但他们的全面发展仍面临许多难题,如专业水平有待加强,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发展不同步,对班级的各项活动参与度不够,周围同学的普遍认同度有待提高等。阻碍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心理脆弱,拒绝帮助;想法偏激,抗压能力弱;物资缺乏,阻碍发展等。为此,应继续落实资助政策,将资助与创新激励相结合,采取助学资助“走出去”的措施等。

关键词:经济困难学生 全面发展 助学资助 创新服务

随着我国高校助学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失学率已逐年降低,目前,“奖、助、贷、免、补”等多种资助方式,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各方面获得支持并最终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政策也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顺利毕业已经不是难题。

但是,正如“解决了人民温饱问题后就要开始着眼个人的发展”这一社会发展规律一样,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学费问题而失学后,如何让其在大学期间甚至毕业后有更好的发展,更具竞争力,是现今高校资助工作必须思考的问题。亦即,高校资助工作的重点应从保障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毕业转向促进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文拟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有关助学资助工作的具体情况为切入点,通过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系列调查,最终提出切实可行的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建议。

一、浙商大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

2011年,法学院共认定经济困难学生218人,其中特困生65人;2012年,共认定经济困难学生166人,其中特困生56人。针对2012年166名经济困难学生,本文从“政治面貌”“专业素质排名”“奖学金”及“担任学生干部”四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得出以下数据。

在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政治面貌统计中,党员只有19人,只占总人数的11%左右,低于本院党员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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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2年度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政治面貌统计 (单位:人)

在对本年度经济困难学生专业素质排名情况的统计过程中发现,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人数正在逐渐减少。根据法学院奖学金评比制度,专业素质排名占很大比例,但根据图2所示,专业素质排名前20%的经济困难学生只占18%,同时,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有将近20%的经济困难学生专业素质排名列全年级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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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12年度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专业素质年级排名统计 (单位:人)

根据2012年度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各项奖学金情况来看,将近一半的同学获得奖学金,其中综合奖学金的获得人数多于单项奖学金和能力突出奖学金的人数。

法学院大二至大四三个年级,经济困难学生担任班级学生干部的人数为42人,占2012年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的25.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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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12年度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学金人数统计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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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12年度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担任班级干部人数统计

根据上述四组数据,不难看出,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从总体来看,在专业素质、奖学金获得情况及担任学生干部等方面表现尚可,但还是从侧面反映出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全方面发展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例如,专业水平有待加强,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发展不同步,对班级的各项活动参与度不够,周围同学的普遍认同度有待提高等。

二、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及其成因

经济困难学生往往心理比较脆弱,甚至有自卑感。这导致他们有时会游离于集体之外,或忙于打工赚钱,或排斥同学与老师善意的关爱,逐渐拉开了与周围同学的距离,有些经济困难的学生还会怪罪于自己的父母,寻找各种客观的原因来试图解释自己所面临的困境。结合法学院学生自身发展的特点,他们在校期间遭遇的发展困境不外乎生活、学习和工作三方面,而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心理脆弱,拒绝帮助

在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很多老师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某同学明明很需要物质资助或心灵关怀,但是他却从不接受。这通常是因为经济困难学生所谓的自尊心作祟。对于经济困难学生,有些家长几乎是倾家荡产送孩子上大学,正因为如此,这些学生一方面背负着全家人的期望备感压力,另一方面又不愿意身边的师生知道他所面临的窘境,怕抬不起头。正是这样的内外压力,使得这一部分学生客观上需要帮助,主观上却从不提出。每年在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过程中,这种情况尤为突出,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不宽裕的同学完全符合申请经济困难学生的条件,一旦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就可以拿到学校发放的助学金,解一些生活上的燃眉之急。但是,在每次认定过程中,都会发现个别学生因为不想公开自己的家庭状况而放弃申报,其一,他们害怕被同学知道了看不起自己,进而被孤立、疏远;其二,现在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都必须经过公示,这就使得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几乎被暴露在全校师生目光之下。

另外,还有一些同学心理状况不佳,常常认为同学或老师的帮助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施舍,而对于经济困难的同学来说,最怕的就是被人看不起,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这就使他们过早地关闭与外界沟通交流、他人向他伸出援手的大门,部分热心助人的同学在提供帮助时遭到冷遇后,逐渐丧失了助人的热情。

(二)想法偏激,抗压能力弱

不可否认,社会的浮躁之风已逐渐向各大高校蔓延,在班级、学生会、社团中甚至都已开始出现一些“功利主义”“官僚思想”“利己主义”的苗头,部分学生(甚至学生干部)急功近利、欺软怕硬、嫌贫爱富,使得一些经济困难学生在学生组织中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他们的自尊心本来就比一般的同学强,而且抵抗心理压力的能力较弱,在遇到不公正待遇时对其本人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要大得多。他们往往会把自己的一些失败或者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归咎于自己的经济状况,而并没有客观、冷静地分析真正的原因何在。

2012年,法学院某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的岗位招聘会上,向某机关办公室报了名,但在随后的面试中,负责面试的老师询问他是否熟悉电脑办公软件的操作。而恰好这位同学是一名偏远山区来的大一新生,高中时期只简单学过一些电脑的基本操作,进入大学后也还没来得及学习办公软件,所以,这位同学最后没有被录用。这位老师的问题在常人看来是合情合理的,但事后,该学生对这位老师有些不满,认为老师是当面让他难堪,并且他不会操作办公软件不是他主观上的原因,而确实是没这个条件去学习,因此,他很沮丧。

相信有类似尴尬境遇的经济困难学生不在少数,虽然,有时的确是客观条件不允许造成机会的丧失,但试想,若在面试时向老师表明自己十分需要这个勤工助学的岗位,自己虽只懂一些简单的电脑操作,但请老师给自己一点时间进行学习,相信面试的老师定会被该学生的诚意打动,进而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事实上,很多时候,态度决定成败。

(三)物资缺乏,阻碍发展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社会需要的是综合、全面,具有开阔思路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但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使得高校学生很难跟上快节奏的时代步伐,对于经济困难学生来说,更是显得困难重重。正如在近来社会热议的浙大启真班招考的事例中,某校长无奈地说,农村学生一直生活在农村,视野、思维创新方面,确实比不上城市学生。大一入校后,在英语和计算机等课程上的差异,很好地说明了这位校长所担心的问题。一直在城市生活、学习的学生,在校环境较好,师资水平高,能接触到各种先进的教学模式,此外,这些学生往往能更早地接触到新奇的社会事物,因此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明显较强,直接导致他们的创新能力也较强。如果有某一项技能是一般同学在高中时就驾轻就熟的,而对于经济困难学生来说是闻所未闻的话,那么,这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得不“被”输在起跑线上。此外,在毕业前找工作期间,经济困难学生找工作也具有相当的局限,他们无法抛开薪酬、工作环境等现实因素,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想做的工作,但事实上,应届毕业生的第一份工作很难达到自己预期的薪资,这使得经济困难学生对待就业问题显得尤其无奈。

由经济困难导致的各种物资缺乏,确实在客观上阻碍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全方面发展,他们比一般的学生失去了更多可以激发自己各项潜能的可能性,一些特别困难的学生,还不得不因为要在校外打工赚学费而主动放弃一些学习的机会,这样只会使他们和一般同学的差距逐渐拉开。

三、法学院助学资助工作的现状及其完善

(一)法学院助学资助工作的基本政策与服务格局

法学院现已落实学校的各项助学资助政策,逐步建成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助学服务格局。

1.“一个中心”——法学院学生服务中心助学资助部

2012年9月27日,法学院学生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其中助学资助部作为法学院助学资助工作的服务中心,为我院学生提供包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认定经济困难学生、招聘本院勤工助学学生等服务。该中心重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努力实现在实践与学习中获益,在培养中追求卓越目标,架起学校与学生间沟通的桥梁,宣传学校的各项助学资助政策,更好地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服务,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2.“两个基本点”——“教师服务点”和“学生服务点”

法学院除了学生服务中心助学资助部以外,还有两个纵向的服务点——教师点和学生点,以保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无死角的服务。

教师服务点由法学院辅导员和各班主任组成,主要任务是关注本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动态,多与这部分学生谈心、交流,确保他们不会因为经济困难的原因产生心理问题或失去学习、实践的机会。针对法学院老师在外兼任律师的特点,教师服务点还能为有兴趣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去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实习的机会,为将来的就业尽早做准备。

学生服务点主要由各班的副班长组成,根据法学院班委职责的分配,各班副班长主要负责本班学生的助学资助工作,并且,各副班长作为各班资助工作的联络员,要定期向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汇报本班经济困难学生的最新动态,如有同学因家里遭遇突然变故失去经济来源,则立即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解其燃眉之急。此外,有同学如对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有疑问,也由各副班长负责汇总,反馈至相关老师处集中解答。

(二)进一步促进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建议

1.继续落实资助政策

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法学院助学资助工作进程表,在各项工作的固定开展月份到来前,先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了解国家和学校最新的助学资助政策,若发生重大变化,及时告知学生,并调整本院工作重点和计划。

加大国家助学政策的宣传力度,由负责资助的老师牵头,定期组织各班副班长学习国家和学校的助学政策,详细解读其重点条款;针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表格填写要求较为严格的特点,对各副班长进行准备材料、填写表格的专门培训,减少交表格时的返工率。

2.资助与创新激励相结合

2012年,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处开始启动学生助学资助“彩虹计划”,即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与学生创新项目相结合,培养经济困难学生的创新、科研能力,提升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彩虹计划”的优势如下:

(1)培养经济困难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学校的创新项目分配给每个学院的名额有限,如果有专门针对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的创新项目,则能大大提高他们的参与热情。

(2)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不管从数量上还是时间上来看都是定量的,如果我们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以此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全方面进步,就能在根本上打破目前他们所遇到的发展瓶颈。

(3)消除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顾虑。一些不负责任同学会爆出言论,认为经济困难学生领取助学金、补助金是“不劳而获”,确实,对于助学金评比来说,对申请人的成绩几乎没有限制。如果能将资助与创新相结合,就等于学生用自己的劳动换来了报酬,合情合理,也能消除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顾虑。

法学院可仿效校学生处的做法,由学院拨专门经费,打造法学院助学资助“彩虹计划”,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申报创新项目,并组织学院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立该年度创新项目立项名单,拨给学生定额的经费去完成该创新项目。若申报项目的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则能以该项目成果申请创新学分。

3.采取助学资助“走出去”的措施

目前,我校可以提供给学生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远远少于全校实际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即使算上各学院自己招聘的勤工助学助理,也不可能满足所有经济困难学生的要求。在校内增加勤工助学岗位非常困难,因为学院数和机关数总是固定的,不可能任意增加。那么,是否可以利用下沙高教园区的优势,将助学资助的岗位设到周边的企业呢?

下沙高教园区被各种企业包围,学校可以牵头联系,了解这些企业可以提供助学资助岗位的数量,并进行可行性分析,企业若可根据学生的课表,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就能大大解决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短缺的难题。学校挑选正规并对助学资助抱支持态度的企业,设立“浙商大校外勤工助学点”,输送我校经济困难学生去该企业勤工助学,这样一来,企业能找到合适的人做合适的工作,学校又能解决勤工助学岗位短缺的难题,一举两得。特别是针对毕业班学生而言,这还是提前了解工作世界,扩展就业渠道的良好途径。

四、小结

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点,做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也是教育发展和校园和谐的关键之一。完善助学资助体系,破解经济困难学生发展的难题,需要国家、社会和高校的通力合作。同时,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获得良好的发展,也是高校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投入更大的热情、更多的耐心、更好的服务,才能使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应有的帮助,获得更长远的发展,助其步入人生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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