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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对象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对象是十分广泛的,既可以是对课程与教学整体进行评价,也可以选择一个或某个方面、环节进行评价,课程与教学从设计到实施的整个过程都可以列入评价范围。课程与教学评价涉及的对象包括学生、教师、课程与教学计划、课程与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过程等。对课程设计的评价主要是对课程要素的评价。把课程与教学系统作为评价对象,主要是考察系统中各有机组成部分的整体效应,以及环境的作用。

一、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对象

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对象是十分广泛的,既可以是对课程与教学整体进行评价,也可以选择一个或某个方面、环节进行评价,课程与教学从设计到实施的整个过程都可以列入评价范围。课程与教学评价涉及的对象包括学生、教师、课程与教学计划、课程与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过程等。但从根本上来说,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对象中最主要的是课程与教学设计、教师实施课程的教学活动、学生学业成就、课程与教学系统及课程与教学评价等方面。[10]

(一)课程与教学设计

把课程与教学设计作为评价对象,是要考察课程与教学目标、指导思想和实施路径等问题。对课程设计的评价主要是对课程要素的评价。课程的具体要素包括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课程实施和课程成果等。下面主要就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科书评价作些简单介绍[11]

1.课程计划评价

课程计划是在教育目的规范下对不同学校的课程进行全方位规划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计划评价就是对课程设计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方面的价值评判。课程计划评价主要有课程编制的指导思想评价(包括对现行课程的问题的诊断性评价、社会各界对课程客观需求的评价以及课程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评价)、课程目标评价(包括课程目标与培养目标的一致性、课程目标的全面性与充分性、课程目标实现的现实可行性、课程目标表述的准确性)、课程设置评价(包括课程设置与课程目标的一致性程度,课程结构、课时安排的合理性)、课程基础建设评价(包括对教学思想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材建设等的评价)。

2.课程标准评价

课程标准是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反映某一学科的教学目的、任务,教材内容的范围、深度、结构,进度和方法上的基本要求。课程标准评价的目的是依据学科培养目标,审查标准所规定的教育内容是否提供了实现培养目标所必需的知识,是否有助于学生的发展。学科教学目标的评价,主要应考虑如下问题:学科教学目标与课程计划的一致性,如学科教学目标是否重复,是否在总体上涵盖了课程计划的整体目标;学科目标与学科性质的一致性,预定的学科目标必须符合该学科的性质;学科教学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现有水平的关系。一方面,目标的设置要以学生现有身心发展水平为基础,并且是学生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即学科目标要有可接受性;另一方面,学科目标应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以便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发展,即学科目标要有促进作用。学科内容的评价涉及所选内容与学科目标的一致性、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内容与学生需要和年龄特征的关系等问题,它是课程标准评价的核心内容。

3.教科书评价

教科书是根据教学大纲,系统表达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一般由目录、课文、练习、实验、注释、图表、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课文是教科书的主体核心部分。教科书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课文内容材料与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之间的一致性评价;课文内容材料的科学性与思想性评价;课文内容的继承性与时代性评价;课文内容材料与发展学生迁移能力的关系的评价;课文内容组织的合理性评价;课文内容材料及组织形式对学生的适宜性评价等。这些都是评价和衡量教科书的重要方面。

对教学设计的评价主要包括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策略、教学媒体、教学环境的评价。评价是教学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使教学设计更趋有效,并能调节教学设计人员的心理因素。由于教学设计的成果较多地体现在课堂教学方案、媒体和教学材料之中,所以教学设计评价的指标,主要是课堂教学的评价指标和教学材料的评价指标两大类。课堂教学的评价指标又包含与目标因素有关的指标、与学生因素有关的指标、与教师因素有关的指标、与教材因素有关的指标、与教学方法和管理有关的指标等;而教学材料的评价指标,则强调教育性、科学性、技术性、艺术性和经济性等基本标准。

(二)教师实施课程的教学活动

教师实施课程的教学活动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作业评改指导和考查考试等环节,主要是教师钻研和使用课程与教学材料的活动和教师运用相关的教学方法、手段的活动。教师实施课程的教学活动的评价,是考察教师是否以课程作为其教学策略的出发点,是否以课程材料(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课本和其他教学材料)作为课程与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同时,也考察课程材料对教师实现课程与教学目标的适应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此外,教师实施课程的教学评价,还体现在为适应学生不同的需要,对课程与教学材料所作的补充、删节和适应,以及对课程与教学环节、方法、策略、媒体的调节和运用上。

(三)学生学业成就

学生的学业成就,也是课程与教学评价的主要对象之一。学生学习活动的结果主要反映在学业成就上。课程设计和教学活动的目标和效果,是通过学生的学业成就直接反映出来的。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是课程与教学评价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活动。一般而言,在校生的学业成就的评价,包括平时学业成就和最终学业成就的评价,评价的领域包括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常以认知领域为主,认知领域包括识记、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六类。

目前,我国推行的素质教育十分重视对学生整体素质的全面评价,其中又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为了全面而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就,必须正确地确立学生学业成就评价的标准和方式方法。评价标准的确定,必须贯彻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减轻学生负担的指导思想,要依据课程与教学的目标,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注意做到社会标准与科学标准相结合、效能标准与素质标准相结合。作业是学生平时学业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作业的评价,要善于个别指导,因材施教,评分评语要准确中肯,恰如其分。对学生进行考评包括命题、考评的组织实施、记分和评定评语等环节,衡量考评质量的基本指标有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标准差等。学业成就要根据学校规定的记分法和合成法来评定,评分和分数合成时应做到公平合理,还可要求学生对学习质量进行自我评价。

(四)课程与教学系统

把课程与教学系统作为评价对象,主要是考察系统中各有机组成部分的整体效应,以及环境的作用。课程系统与教学系统是学校教育中比较重要的两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课程系统是课程决策和课程实施的系统,它有编订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三项基本职能。课程系统的主要职能是编订课程规划,使它通过课程与教学系统得到实施,并使它根据评价的反馈信息来加以修改。课程实施包含课程改革、课程与教学策略和影响课程实施的因素等。无论如何,任课教师都是主要的能够实施课程的人员。评价课程包括评价教师使用课程、评价课程设计、评价学生学业成就和评价课程体系。

对课程与教学系统的评价,必须考察系统的各部分及其整体流程。课程与教学系统由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反馈信息组成。评价课程与教学系统的运作是否优化,需涉及教学时间、教学量、负担、成本、学业成就等变量,要实现课程与教学系统的最优化,必须对与教学成就有关的各种变量实行最优化控制,即对课程与教学过程的诸因素实行最优化的控制,使花的时间尽可能短,使学生在同等时间内课程与教学量尽可能多,负担最轻,成本最低,而学业成就最好。

(五)课程与教学评价

课程与教学评价本身也是评价的对象。判断课程与教学评价的价值与效果,即对课程与教学评价的评价,称为元评价(meta-evaluation)。元评价,就是在评价过程中,为了检讨评价方案的实施过程与结果,借以总结成功经验和纠正评价工作之不足,而对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评价进行价值判断。元评价的关键是如何确定元评价的标准,即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评价一项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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