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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程教学法的研究对象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微课程教学法的研究对象服从于微课程的研究对象,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明确微课程教学法的研究对象,并且从结构上把微课程教学法划分为自主学习任务单、配套学习资源和课堂教学方式创新三大模块之后,微课程教学法的任务是,在单位课时教学活动的基础上,把三大模块的运作,按照一定的理念与方法加以系统化,成为变革教学方式、促进教师职能转型的微课程实施系统。

1.课程教学法的研究对象

微课程教学法是关于微课程实践的教学法。因此,微课程教学法的研究对象服从于微课程的研究对象,即两者是重合的,微课程教学法以单位课时教学活动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考虑到第四章第一节“微课程概念界定”中已经详细分析过微课程及其研究对象,这里只做梳理,不再详尽赘述。

(1)微课程教学法的研究对象是单位课时教学活动。因为单位课时教学活动是构成课程活动的最基本单元,通过基本单元教学活动的变革,达到在家精熟学习,到课堂参加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协作探究,获得学力提升,是非常有意义的。

(2)单位课时教学活动往往包含一个或数个相互联系的知识点。这不仅有利于学生梳理知识结构,形成新的认知结构,而且有利于学生引发对相互联系的事物的深层思考,为他们今后在事物相互联系的复杂世界中实现创新打下基础。

(3)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创新思维的必要条件。没有把事物联系起来考察的能力,就难以发现创新点。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具有普遍联系的行为习惯与辩证思维能力。

(4)教育系统是生命性复杂系统。培养创新人才,应该使学生擅长从知识点与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中发现新问题,形成新认知。学生时代擅长在知识点与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中学习与发现的人,才有可能擅长在一事物与他事物的联系与差异的比较中发现创新点。

假如在微课程实验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笼而统之地把微课程及其教学视频限制在一个知识点的话,不仅与学校教学实际不符,而且支持死揪知识点的应试教育,使学生从小在孤立看待事物的习惯中泯灭创新思维的潜能。

核心提示☞ 微课程教学法的研究对象是单位课时教学活动。

2.微课程教学法的结构

微课程教学法的研究对象服从于微课程的研究对象,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微课程教学法与微课程在结构上也呈现一致性。如图5-1-1所示。

图5-1-1 微课程教学法的结构图

在微课程教学法的基本结构中,自主学习任务单、配套学习资源、课堂教学方式创新三大模块互相依存、缺一不可,构成微课程教学法关于微课程设计、开发、实施、评价的方法体系。

自主学习任务单是教师设计的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案,“任务单”的质量决定着自主学习的质量与效率,规定着微型教学视频设计的方向与课堂教学方式创新的策略与方法,在三大模块中起着灵魂的作用。配套学习资源是教师开发的帮助学生完成“任务单”给出的任务的媒体资源,是自主学习质量的重要保证。课堂教学方式创新是在自主学习基础上开始的,因此,当自主学习达到“精熟”的程度,或者接近“精熟”的程度的时候,“教”就成为画蛇添足之举,因为此时学生最需要的是“导”。

于是,我们发现,在三大模块的每一个模块中,都突出了一个“导”字,表现出“导学一体”的性质,从而开始动摇“先学后教”的逻辑基础(有关“先学后教”逻辑基础动摇的问题,在微课程教学法把单位课时教学活动划分为两个阶段之后,更加凸显出来)。

核心提示☞ 微课程教学法的结构表现为三大模块:(1)自主学习任务单;(2)配套学习资源;(3)课堂教学方式创新。

3.微课程教学法的定义

明确微课程教学法的研究对象,并且从结构上把微课程教学法划分为自主学习任务单、配套学习资源和课堂教学方式创新三大模块之后,微课程教学法的任务是,在单位课时教学活动的基础上,把三大模块的运作,按照一定的理念与方法加以系统化,成为变革教学方式、促进教师职能转型的微课程实施系统。

微课程教学法定义

微课程教学法是“云计算”环境下,以单位课时的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以三大模块、“导学一体”为基本模式的教学方法。

微课程教学法可以定义为:“云计算”环境下,以单位课时的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以三大模块、“导学一体为基本模式的教学方法。其宗旨是:在一系列的以课时为单位的教学实践活动中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深度融合,促进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关注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关注教师从“演员”向“导演”转型,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现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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