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完善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体制

完善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体制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鉴于西部高等教育经费不足及居民可支配收入有限的情况,需合理确定家庭和学生个人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完善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体制。学费水平的确定,应充分考虑高等教育成本水平、高等教育经费供求矛盾、高等教育的市场需求、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水平、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等因素。[9]温海燕:我省高等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试探[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9-21。

(三)完善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体制

从总体上看,高等教育可视为一种收益内在化的“私人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私人属性。与基础教育不同,高等教育所传授的知识与技能对个人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资本,即人力资本;这种特殊的人力资本不仅存在于受教育者的个体,为个人所直接拥有,同时能提高受教育者的收入,为受教育者带来种种收益或满足;而这种收益或满足除了客观上有利于他人及社会外,主要是由受教育者个人直接获得。因此,个人是高等教育成本的必要分担者与补偿者。[10]目前需要不断完善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体制。

由于高等教育能给学生及其家庭带来一定的预期收入和各种非货币性满足,从权益与义务对等这一公平角度看,个人(家庭)应负担部分高等教育成本。向学生收取学费,就是由学生和家长支付部分教育成本,这样可以减轻财政和学校负担,贴补办学经费的缺口;还可以促进学校间的竞争,促进高校更主动地适应市场环境、主动地对学生和用人单位的要求作出及时有效的反应;同时还能促进学生认真对待教育消费选择,促进学生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接受了不同程度教育的劳动者其工资收入会逐渐拉开距离,个人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逐渐有所提高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但鉴于西部高等教育经费不足及居民可支配收入有限的情况,需合理确定家庭和学生个人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完善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体制。一是确定合适的学费标准。学费水平的确定,应充分考虑高等教育成本水平、高等教育经费供求矛盾、高等教育的市场需求、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水平、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等因素。由于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所消耗的资源不同,收益不同,学生入学成绩不同,培养成本不同,应该允许学校根据不同情况制订收费标准,国家则通过规定学费的上限或根据不同学校、专业规定几种上限,通过国家拨款等方式来对学费进行宏观调节。二是建立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要采取奖、助、补、减、贷等方式对贫困生进行扶助,尤其要在西部真正贯彻落实,避免贫困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机会被剥夺,影响教育公平。[11]三是提升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能力。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可以使教育经费供给的总量有所增加,因此也就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上大学的机会,从而使受高等教育的社会群体扩大。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人均可支配收入有限,个人承担教育成本对贫困家庭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从长远观点来说,这将会导致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结构发生变化。在比较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由于拥有较多的人力资本,因而经济收入随之提高,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能力也会提升。

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人们教育观念的改进、投资教育的意愿增强以及教育财政的日益紧张,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理念,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接受。在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教育成本的分担是解决西部高校财政困难的又一举措,需要对西部经济社会、人才培养、教育发展水平等进行缜密的思索和论证,分析西部地区实行教育成本分担的客观必然性及现实可能性,将教育成本的分担和补偿制度逐步完善和实施。

【注释】

[1]高永蓉:我国西部高等教育投入的困境与对策[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3(7):9-10。

[2]陈彬:论中国高等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与政策抉择[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128-135。

[3]卢昌治:高等教育产业化新概念[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5):57-61。

[4]高永蓉:我国西部高等教育投入的困境与对策[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3(7):9-10。

[5]陈昆才:工行重组江苏大学7亿元债务始末[N],21世纪经济导报,2007-4-3。

[6]冯建军:教育公正——政治哲学的视角[M],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

[7]乐志强,罗志敏:高等教育教育凭证制度的实施研究——以江西省高校为例[J],教育探索,2009(10):19-20。

[8]涂瑞珍:教育券制度对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借鉴意义[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8(9):13-15。

[9]温海燕:我省高等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试探[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3):19-21。

[10]范先佐,周文良:论教育成本的分担与补偿[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1):21-28。

[11]温海燕:我省高等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试探[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3):19-2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