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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完善中国农业银行的作用。目前中国农业银行正在进行商业化改革,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来配置金融资源,导致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同时中国农业银行主要以一年期以下的短期流动资金为主,无法适应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对资金的长期需求。同时国家应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中国农业银行必须保证从农村吸引资金的一定比例用于当地农业生产,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遏制农村资金外流规模。

7.2 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

农村金融体制变迁的滞后,必然导致农业信贷资金投入的匮乏,特别是高风险、周期长、收益低的农业基础设施更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因此针对目前农业基础设施金融资产总量不足,金融效率低的困境,需要积极构建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的金融支持体系。农业基础设施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要坚持低成本、高效益的原则,总体思路是:由农业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民间金融等多元化金融机构组成,以农业政策性金融为主,其余金融机构进行补充的农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体系[141]。鉴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空有“发展银行”的名称,缺乏“发展银行”的功能,本书在第五章对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进行了重构,并指出其根本职能和核心边界之一应该是弥补市场机制缺陷,满足农业基础设施对资金的需求。此处不再赘述。以下就商业银行和民间金融在农业基础设施融资中的作用进行具体阐述。

(1)完善中国农业银行的作用。目前中国农业银行正在进行商业化改革,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来配置金融资源,导致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同时中国农业银行主要以一年期以下的短期流动资金为主,无法适应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对资金的长期需求。为此国家在建立农业基础设施贷款担保基金的基础上,鼓励其为一些经营性的农业基础设施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国家应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中国农业银行必须保证从农村吸引资金的一定比例用于当地农业生产,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遏制农村资金外流规模。

(2)发挥民营金融的补充和辅助作用。根据发展经济学观点,我国现有的双轨制的经济体制,决定了我国必然要经历二元金融结构,由于信息不对称或监督的高昂成本,使得正规金融机构在面临借款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时,会对借款者采取信贷配给的政策,从而使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民营金融在各地已经有不同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填补了金融信贷的“缺位”。在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农业基础设施的多方面需要的现状下,这种建立在血缘、亲缘、地缘等社会关系基础上的农村民间非正式金融安排,具有相当程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应在充分发挥正式金融作用的同时,大力鼓励和发展符合法律规范的农村非正式金融,成立中小民营银行,来专门为城市第三产业、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使这些经济实体能够有广泛的资金投入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当然在鼓励其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管理和监督,为此要建立民营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最后贷款人制度、行业自律制度、农村民营金融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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