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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等教育的体制演化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高等教育的体制成就了其大学教育的成功和优势。研究美国高等教育的成功经验必然需要解析其体制的优势及其发展和演化的历史。美国高等教育体制涉及两个方面,不同层次的相互关系。其次是美国高等教育体系内部结构层面上的管理和运行体制。讨论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演化首先要了解美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

第四章 美国高等教育的体制演化

摘要: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演化经历了早期殖民开拓时期、独立战争时期、工业化、都市化时期、美国海外扩张和国力崛起时期,一直到现代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和全球化时代等历史发展阶段。每个阶段既呈现了大学体制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而不断创新的时代特点,也保持了其悠久的历史延续性和完整性。美国高等教育体制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共有的特点就是它的开放性、灵活性、适应性以及鲜明的社会属性。从殖民地时期的教会办学,到独立战争之后州政府介入办学,到工业化都市化时期,大财团和大基金会资助办学,到经济全球化时代,大学的国际化合作和海外扩张进程,无不反映了这些特点和特色。无论是从管理体制上,还是课程设置上,还是教学方式上,美国高等教育完成了普及教育、服务社会、促进经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使命。美国重视教育的历史传统,尊重教育的思想渊源为其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断适应客观世界服务于社会现实需要的使命感是美国高等教育不断成长的动力和源泉。就是这种坚实的历史基础、丰富的思想渊源、以及这种体制对现实的适应,价值对需求的服务,才是美国高等教育在300年内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根本原因。

体制是一个现代综合概念术语,相对于整体制度而存在并发挥其独特作用。体制是体系、系统、制度、机制等众多概念的分解和集合所衍生出来的一个相对独立,且关联性较强的概念。[1]它既是一个客观世界长期自身演变的结果,也是一个反映人类主观意识而逐步建构的产物。体制的形成反映了客观发展规律和主观意识愿望互动关系过程中的逻辑结果,是动态过程和静态结果的对立统一。狭义的体制含义原本是一个管理学概念,泛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各级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经济实体和各类组织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的具体划分。体制的建立既可以是主观愿望和判断的产物,也可以是适应客观事务发展要求的结果,其具体表现形式指的是组织结构和相应的责、权、利的分配关系规则。体制的运作一般限于上下之间有层级关系以及平行的有交往关系的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经济实体。体制可细分为不同领域中的权力和利益分配的具体对应关系规则,领导体制、附属体制、命令体制、服从体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教育体制、文化体制等等。体制是国家基本制度的重要体现形式和运行平台,服务并服从于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制度。国家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长期性、排他性和单一性;而具体体制则具有多样性、变通性、差异性和灵活性。在人类社会中,基本不存在逾越于国家社会基本总体制度的具体体制。而体制的变革一旦超越国家基本总体制度所能承受的范围,则国家的根本制度也将发生根本性变革。从理性角度和宏观视野分析,一个社会存在着社会发展三个的基本动力,即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这三个基本动力相互之间的关系总和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社会关系。体制则是联系、沟通和规范社会关系的承载点和结合点,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制度结构和意识形态之间发生相互联系、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联动机制的制度保障和依托。

体制的运行不是抽象和孤立的,必须依靠具体的管理、组织、程序、执行和保障等。因此,体制就包括组织体制、管理体制、程序体制、奖惩体制、纠错体制、执行体制、保障体制等等。体制是针对执行某种战略目标或推行某种具体政策过程中旨在解决问题和消除障碍从而达到最终目的而存在的,是人们处理问题和消除障碍所必须依赖和遵守的事先约定的规则和方法。不同层次的体制解决各自层次存在的障碍和出现的问题。例如,组织体制就是规范、界定和制定处理问题的人们的组成及相应权限以及如何协调和运用已有资源解决问题;而程序体制就是人们解决问题所应该采取的具体步骤的序列和先后顺序。法治社会比较重视程序正义的观念。案件的审理首先要经受程序公平的考验和检验。程序体制也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发轫点。[2]在所有体制中比较处于中心地位的是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可以说是一切体制的核心和枢纽,许多其他体制均附属于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就是保障、指导和规范人们如何高效地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的制度,是一切体制结构运行的主机。因此,无论何种体制,都是实现最终目的成功的保障和基础。政治制度的公正与否,经济制度的效率高低,文化魅力的强弱,都离不开与其相适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制的支撑。美国高等教育的体制成就了其大学教育的成功和优势。研究美国高等教育的成功经验必然需要解析其体制的优势及其发展和演化的历史。

美国高等教育体制涉及两个方面,不同层次的相互关系。[3]首先是国家和政府层面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这个层面所涉及的是美国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与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是与各类高等院校之间的关系定义和定位。在国家政府管理体制层面上,主要集中在各级政府有关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和立法体制的界定和权力划分。其次是美国高等教育体系内部结构层面上的管理和运行体制。这个层面主要涉及大学行政后勤管理体制与教学科研管理体制之间相互关系的定义和定位。大学内部体制层面则涉及到大学归属体制、大学管理体制、大学运行体制、大学教育体制、大学科研体制和大学学术评估体制的历史沿革、现状、改革和发展趋势。很显然,教育体制是在国家政治经济宏观体制下存在的附属子体制或称次分体制,其体制基础和性质受国家宏观政治经济体制的制约。在任何国家和地区,只要存在着正常运行的政府管理体系,基本上不存在脱离国家宏观体制的具体领域和部门的体制框架。在这个意义上说,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理论与实践,无论是其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离不开其国家层面上的宏观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运作的客观规律和历史基础。讨论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演化首先要了解美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美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是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政治思想以及经济制度在北美大陆的成功移植和完美实践。古希腊的城邦制民主观念和古罗马的帝国式法治传统、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人文理念、宗教改革运动产生的新教伦理观、英国古典经济学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欧洲启蒙主义思想家理性主义的自然权利观和“天赋人权”、“君权民授”的思想、近代资产阶级宪政主义和代议制民主原则和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的理想是美国政治经济制度的思想渊源。

美国的国家政体实行的是联邦共和制,政治制度采用代议制民主的多党制,行政上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之间的三权分立和权力平衡和制约体制。[4]政府三个部门各自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力以及制约其他部门的职能。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自愿联合或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国家结构组织形式。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共同协商组成。一般而言,各联邦成员单位或组织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各自主权的政治实体。作为联邦成员加入联邦之后,则自动丧失完全独立的主权,让出部分权力于联邦政府。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部分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相应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的协商过程中,联邦成员国则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出去由联邦政府代为负责行使,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联邦制产生于一种西方政治中特殊的政治学说理念,即著名的契约论。英语federal的构词来源于拉丁文foedus,意思是“契约”、“协议”。[5] 更为重要的是,“契约观”是犹太—基督教的传统伦理观中的核心教义。契约论最早源于上帝与亚当之约。由于亚当不禁物质诱惑,违背上帝旨意,毁约伊甸园,犯下违约原罪,后人从此世代受难,终身忏悔,以赎其罪。[6]从早期基督徒的“赎罪契约”到加尔文教的“恩惠契约”,从“恩惠契约”到清教徒的“公众契约”,从“公众契约”最终演化到资本主义的从狭义的“商业契约”到广义的“社会契约”,我们可以体会到不同契约观念形式和内容上的持续演变。尽管如此,契约观所表达的基本涵义的内核是一脉相承,稳定不变的。因此,联邦制从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型政治权力运作体制,其运行基础是协商程序、分权治理和有限自治。联邦制作为多中心、全自治、非集权和分权制的政治权力制度安排,是一种有着巨大包容性和兼容性的政治制度安排。自联邦制的制度安排诞生以后,人们不仅用它来将相对分散和独立的政治实体结合成统一的国家,还用它来在统一的国家内部实现不同政治信仰、种族、民族、语言、宗教、文化、习俗的人民和平相处。虽然联邦制同样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和不足,但联邦制或表现在联邦制其中的某些具体制度安排和管理理念,是迄今在主权统一的国家中处理高度差异性和文化多样性所引发的问题过程中的最佳选择和解决方案。美国政治文化中三大支柱理念之一是联邦主义。[7] 就在政府体制下如何维护公民个人自由而言,以联邦主义为基础的联邦制表现出其独特的优越性和广泛的适用性。联邦主义和联邦制的演化和改进是人类在国家权力和政府治理过程中的制度创新。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国,治理方式采用直接民主。但是就人口、面积而言,这些城邦国均是小国。因此,可以采取直接共和民主的方式治理。从人类发展史看,共和政体对人口、面积不大的国家比较适用。而一旦国家的人口和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时,由于管理层次和治理程序的增加和一系列客观原因,直接共和式民主就难以奏效或者存在许多难以克服的弊端。在封建社会时代,较大的国家则需要君主或君主专制统治。资产阶级为了与封建势力争取政治经济权力,设计了代议制民主体制,可以部分解决这个难题。而联邦主义也是解决这个难题的选择之一,并在实践中证明了其可行性。历史已经证明代议制在较大的国家成功地运用共和政体。但在超大型国家如果不借助于联邦制是否能建立稳固的共和政体,从而成为持久的自由国家还存在理论和实践的挑战。欧洲政治学家和政治法学家对此有过深刻的剖析。现代共和主义的卓越奠基人、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8],通过研究和观察就敏锐地意识到了联邦制对于小国获得安全、大国实现自由的现实价值。孟德斯鸠认为:“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堕落……这种弊害出自事物的本性,不是任何法制的形式能够抑制的。要是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制,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主政体的外在力量的话,则很可能,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单人统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这种政制,就是联邦制共和政体。”因此,实现联邦制的初衷就是为了既保障内部公民的自由,又能够抵御外部敌人的威胁,并努力在两者之间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美国作为一个近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新大陆的试验场,其开国元勋在美国政体的设计和选择上显然吸收和借鉴了欧洲启蒙主义思想家的理论智慧并在新生的美国进行了成功实践。

美国实行的基本经济制度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模式,其核心成分是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的私有制。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以市场机制作为配置社会资源基本手段的一种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是高度发达的、与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商品经济发展模式,其最基本的特征是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商品化、经济关系货币化、市场价格自由化、经济系统开放化和运作关系法治化。[9] 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指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只能作为经济运行的调节者和有效监督者,对宏观和微观经济运行所起的作用只是从政策、法规和方向上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基础上,必须是在公开、公正和公平的交易和交换环境下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分配和配置只受消费者主权的约束和支配,生产商生产什么取决于消费者的需求(市场需求),生产多少取决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的需求水平,如何消费取决于生产商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整个社会的经济决策是分散的、独立的和自主的。作为消费和经营决策主体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在经济和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人身依附和超经济强制关系;商品和消费信息是依据买卖双方之间的横向渠道公开传递和沟通的。经济活力和生产动力来自于对物质利益和经营利润的追求。分散的决策主体在谋求各自的利益中彼此展开竞争和合作。经济人和经济实体之间的关系,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契约关系。经营决策的对错主要通过市场因素和力量来判断和决定。整个社会资源配置过程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服从三大规律或称三大法则,即供求规律法则、竞争规律法则和价值规律法则。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运行的具体制度安排或运行方式。而市场经济是指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的经济。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基础配置经济资源的方式。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相对,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相对。通常市场经济也叫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排斥政府管理部门、公共权力集团和特殊利益集团对具体经济和商业事务的直接干预和干涉。

美国政治体制中的联邦主义传统和美国经济体制中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原则为美国高等教育提供了最宏观的体制框架,也形成了其体制上最大的特点。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归属体制上的自治、自立和自由的传统。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均无权插手干预和干涉大学的办学,包括其办学指导思想和管理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学实质上就是一个自治性的非政府组织机构,不受任何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管辖和领导。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是通过立法程序,以法案、法令和法规形式加以调控和引导。美国《教育部组织法》规定:“教育部之设立并不增加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权力”,“教育部长和其他官员所提供的教育计划不应被视为该部已获得授权从事对课程、教学、行政、教育人员、认可机构或协会、图书资源之选择及内容、教科书或其他教材的指导、监督或控制”。[10](注:黑体字原文如此)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方面,美国所采取的是“无为而治”的治理原则,让大学法人实体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更有自主、自治、自由的发展空间。教育部建立全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和“大学入学考试理事会”,对大学的招生标准和教学质量实行宏观调控和间接的监督把关。美国联邦政府不办“国立”大学,也不直接管理和过问大学的具体事务,而是通过立法和制定宏观政策规范大学行为。只要在不违背宪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大学教什么或不教什么、如何教等有关教育内容和方式等问题,一概由学校自主决定,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无权干涉。大学的校历制也是灵活的,每个大学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校历制。[11]美国是个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国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根深蒂固。许多著名大学都是私立大学,其办学自主权就更加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美国大学的管理自治、学术自由和地位自立的传统是历史形成的,也是得到制度保障的。其中最重要的制度保障就是其政治传统中的联邦主义和经济体制中的自由市场经济原则。如果没有这两项宏观制度基础作为支撑,大学的真正管理自治和学术自由则很难得到切实的保障。而从另一个角度分析,美国大学的管理自治和学术自由传统也是经过大学教育工作者和知识分子长期奋斗而争取来的。美国高等教育体制本身也经历了历史演变和机制演化,反映了大学教育对社会发展的适应和调整。

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演变经历了早期殖民开拓时期、独立战争时期、工业化、都市化时期、美国海外扩张和国力崛起时期,一直到现代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和全球化时代等历史发展阶段。每个阶段既呈现了大学体制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而不断创新的时代特点,也保持了其悠久的历史延续性和完整性。美国高等教育体制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共有的特点就是它的开放性、灵活性、适应性以及鲜明的社会属性。从殖民地时期的教会办学,到独立战争之后州政府介入办学,到工业化都市化时期,大财团和大基金会资助办学,到经济全球化时代,大学的国际化合作和海外扩张进程,无不反映了这些特色。[12]无论是从管理体制上,还是课程设置上,还是教学方式上,美国高等教育完成了普及教育、服务社会、促进经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使命。各级政府的立法保障,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私人和企业的赞助是美国高等教育体制富有活力的社会基础,也是美国高等教育能够持续发展繁荣的重要原因。

在北美殖民时代,北美大陆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着强烈的宗教背景,与神学事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肩负着崇高的宗教使命。美国最早的高等学府是哈佛学院、威廉·玛丽学院和耶鲁大学。[13]这三个高等学府的建立均有浓厚的宗教背景,都是为了支持各自殖民地教会的发展而兴办的。这种大学与教会的联系延续到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各种各样的宗教派别为了培养自己合格的神职人员,扩大其教派的世俗影响,巩固自身的社会地位,纷纷建立了服务于自身教派的高等学府。这种由教会或者教派负责兴办的高等教育机构产生了连锁和攀比效应。一个教派每创办一所高等学府,都成为其他教派创办自己的高等学府的说辞和理由。每一个教派都强调把更多的普通美国人从竞争对手的虚伪教义和异端邪说中拯救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北美殖民时代的高等教育更像是宗教神学院培养牧师和宗教精英的场所。高等教育成为为宗教利益服务的工具。其自身也必然会丧失部分学术自由权。到北美独立战争时期,几乎所有的基督教的教派都有了一所属于自己教派,宣扬自己宗教理念的高等学府。著名的常青藤大学联盟所属的大学几乎都有强烈的宗教教派背景。普林斯顿大学归新派长老会所有,复兴派浸礼会创办了布朗大学,荷兰归正教会建立了拉特杰斯大学,一位公理会牧师则把一所印第安的教会学校改办成了达特默斯学院,英国圣公会教士和长老会人士又合作创办了英王学院(即哥伦比亚大学的前身)和费城学院(后发展成现在的宾夕法尼亚大学)。大学一直为争取学术自由,尽可能逐步摆脱浓厚的宗教色彩而不懈奋斗,从附属体制上争取真正的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的权利和地位。这也是美国高等教育世俗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到目前为止,不同宗教团体和派别开办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学院和大学约占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25%,但这些学校大多招收信仰不同的学生,并未强制性推行某种单一的宗教信仰。这个结果是美国立法体制在社会生活中贯彻信仰宗教自由以及在政治文化领域中坚持“政教分离”原则的具体体现。美国高等教育从直接为宗教服务到向世俗化体制的转变,既反映了高等教育和宗教两者的紧密联系和历史渊源,也说明了它们之间关系发生变化的历史过程。[14]

宗教团体兴办高等教育也激发和鼓励了世俗社会力量办学的热情和需要。美国虽然是一个宗教传统厚重的国家,但宪法毕竟规定了美国国家体制的世俗性和“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教派和教会创办大学成为世俗民间社会团体和人士筹办高等院校的正当理由。世俗社会团体和人士创办高等教育所强调是如何挽救年青的一代,以免使其陷入刻板、愚昧、出世的宗教教义中而脱离了为改造现实社会奋斗的目标和方向。北美殖民地开拓时代早期一直到美国独立战争年代,以基督教会为代表的宗教势力和以民间团体和人士为一方的世俗利益之间展开一场争夺高等教育主导权的斗争。这场斗争客观地促进和推动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从1620年欧洲清教徒开始移居美国到1745年,由于兴办大学的主导权在教会的垄断控制之中,美国的高等教育数量上发展比较缓慢。在这120多年里,北美大陆总共只建立了哈佛学院、威廉—玛丽学院和耶鲁学院三所高等学府。而从1746年至1789年的不到50年,美国的高等学府已经增加到了20所。到1861年内战前夕,美国已经有了200多所大学。[15]虽然绝大多数高等学校仍受不同宗教教派的控制和支配。但是一批世俗大学已经开始显露出影响,其中包括最早的一批州立大学,像1785年建立的佐治亚大学,1789年成立的北卡罗来纳大学和1794年创立的田纳西大学。州政府兴办高等教育和州立大学的建立打破了美国高等教育完全私有制的传统体制,启动和推动了高等教育平权化和教育机会平等化的历史进程。联邦政府也开始介入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美国独立之后,首任总统华盛顿一直希望建立一所全国军校,但是他的国务卿托马斯·杰弗逊争辩说宪法之内没有给总统创立全国性军校的权力。杰弗逊就任总统之后,在1802年3月16日签署了法律,建立美国联邦西点军事学院,同年7月4日西点军校正式成立并开学。1802年建立的西点军校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参与兴办高等教育事业开创了美国高等教育体制发展的新纪元,使美国的高等教育无论是在体制管理上,还是在课程设置上,都逐渐脱离了对宗教教会势力的传统依赖,使其世俗化和平民化的倾向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这种趋势也促使美国高等教育更加面向平民,面向社会,面向实际,扩大了高等教育对象的范围,拓展了高等教育发展的空间,提升了高等教育功能的层次,指明了高等教育前进的方向。美国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关注和介入不但使美国的高等教育呈现多元化蓬勃发展的势头,而且还奠定了美国现代高等教育制度的基础。[16] 美国高等教育从此进入了归属体制多元化的阶段,形成了美国大学体制的基本特色。就所有权归属而言,美国大学分公立和私立大学两个体制。就受教育对象成分或招生体制而言,美国大学又可分为社区大学(学院)和普通大学。从课程设置来讲,也可分为专业性学院和综合性大学,前者的典型代表就是麻省理工学院和加州理工学院,后者的突出例子就是加州大学系统。今天的麻省理工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在理科领域领先,同时提供文科、法学和商科课程的综合性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简称加州大学或加大(University of California,简称UC)是美国加州的一个公立大学系统。加州大学起源于1853年建立在奥克兰的加利福尼亚学院。如今已发展成一所拥有10个分校并对加州发展影响深远的巨型大学系统。加州大学是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公立大学之一,其伯克利分校、旧金山分校、圣地亚哥分校和洛杉矶分校都是世界一流的高等学府。加州大学系统的建立是州政府参与和兴办高等教育的典范和典型,标志着政府作为一个巨大的世俗势力参与高等教育发展新阶段的开始。美国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参与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但不直接介入具体事务的管理。在联邦政府一级,政府主要通过立法以法律、法令和法规的形式对高等教育在政策上实施指导和管理。州政府,参与管理主要则是通过立法和财政的形式进行。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里程碑式影响的联邦立法有1862年由林肯签署的《第一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它以立法的形式通过“赠地办学”的具体手段,与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联手合作,推动了美国高等教育在各州的迅速和均衡的发展,对美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起到了划时代的影响。1890年联邦政府通过的《第二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 II),不但鼓励通过赠地,而且鼓励和扶持可以通过直接赠款和捐款的方式,大力支持各地和各种机构甚至个人参与兴办高等教育机构。[17]

除了立法的支持,联邦政府支持和参与高等教育的发展还通过建立两者之间战略合作关系实现。由于美国大学强大的科研能力,美国大学是全面参与国家和企业重大技术研发的中坚力量。一般涉及美国国家尖端科研战略的项目以及企业核心技术发展项目都是有大学参与完成的。联邦政府、企业与大学之间的合作通常是以“合同”和“契约”的方式进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政府—大学—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的市场经济关系。联邦政府大型科研项目以招投标方式,基于“卓越质量原则”,通过公开的程序,确定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按合同提供资金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州政府和相关地方政府提供科研配套设施和辅助支持。各大学在平等竞争中获得合同。获得合同的大学同样通过公开的程序招聘最有能力的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参与项目研究和开发。通过这种与政府和企业合作研究的方式,美国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呈现了独具美国特色的优势,即优势更优,强强联合的局面。美国自由竞争式的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大学之间也必须竞争才能生存和发展。但是竞争却产生了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和最优秀的研究人员和学者。在美国,任何一所大学,即使是有悠久历史的名牌大学,都要不断努力证明自己的强大与先进,因为总有更好的大学出现。在美国,尖端科研项目的竞争造就了为数不多的卓越研究型大学。著名的“曼哈顿计划”[18]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曼哈顿”计划首先是在美国几个著名研究型综合大学之间竞争招标的。但计划最终是由芝加哥大学组织实施完成的。哈佛大学认为该项目失败的几率太高,而哥伦比亚大学则认为这个计划危险性太大。最终芝加哥大学承担了这项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科研项目。最后,芝加哥大学获得联邦政府项目的资金资助,招聘费米等一批杰出外国科学家,不但完成了世界上首次核反应堆实验,还吸了世界各地优秀的专家和学者以及学生。芝加哥大学成为美国,乃至世界核物理科学领域的领导者和研究中心。比哈佛历史短得多的斯坦福大学依靠联邦政府和企业的合作科研的机制,以及其知识产权的转让,在研发能力上与哈佛大学并驾齐驱甚至在有些领域超过哈佛而成为世界一流顶尖研究型大学的佼佼者。

随着美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同时随着经济发展中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和人力资源理论的提出,发达的高等教育为经济建设提供高素质人才的实证分析证明了教育投入和经济产出之间的正比关系。私人资助办学,特别是兴办高等教育机构是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一个鲜明特色。在有关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实业界和商界巨头和富商纷纷参与创办高等教育。许多美国的著名大学都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实业家和企业家投资或者捐赠兴办的。电话和土地业大王埃兹拉·康奈尔创办了康奈尔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建立了霍普金斯大学;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是芝加哥大学之父;铁路巨头斯坦福是斯坦福大学的创立者;[19]实业巨头卡内基也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了一所大学。美国许多著名大学的商学院也都是以私人名义命名的。综合大学的许多教授职位也是由不同的人士通过各种方式设立的。[20] 私人和企业参与高等教育是美国体制的一大特色,是高等教育与经济活动完美结合的典范。这既是美国高等教育繁荣的物质基础,也是美国经济不断发展的动力,形成了教育、经济、科技合作开发的多方共赢的良性循环。兴办高等教育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和财政实力。无论是对国家,还是社会,还是家庭和个人,接受大学教育是一项典型的人力资源投资行为和智力投入。经费是办大学,办好大学的基础。美国大学的经费投入体制也是多元化的。学生缴纳的学费,私人,企业和社会团体的捐赠(包括赠物和赠款)和各级政府的拨款是美国私立和公立大学资金的三个主要来源。稳定的和多元的资金来源保证了美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21]捐赠捐款兴办大学教育在美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被认为在“从事一项被上帝和公众认可的最荣耀的事业”。哈佛大学最初就是依靠约翰哈佛的400磅的资助和“新英格兰地区居民半税务性的捐赠”而兴办起来的。对于捐赠和捐款资助教育事业,各级政府均有在税收方面的鼓励优惠措施。联邦政府《国内税收条令》规定:捐赠者当年按其“总收入的50%进行税收减免”,且“税收减免最长可延长至5年而完成”;“捐赠给教育机构的遗产可以不受限制地免除遗产税”;还有对捐赠的优惠税率。[22]政府立法使捐赠制度化。捐赠使大学有实力创建一流的教育机构,保证优良的教育质量。同时,私立大学以其学术声誉和教育质量获得和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的捐赠,从而形成了名誉、资金、学术、地位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各方都从中得到了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实惠和利益。杰出的大学培养出优秀的人才,优秀的人才通过捐赠回馈母校,使得大学不断发展壮大而成为校友为之自豪的地方。来自国内与国外、企业与个人自发的源源不断的捐赠成为大学经费的重要来源,使私立大学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的中坚和主流而领先于世界。这是美国大学财政体制成功的例证。

美国大学的内部组织结构设置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学校教学和科研质量的提高。经过长期的演变、借鉴和实践,美国大学的内部组织管理体制基本上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模式,私立和公立大学之间也没有什么本质和原则上的区别。大学管理体制的核心理念就是自主、自立和自由。大学通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各级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和学术管理方面起主导作用。美国大学实行的企业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企业化管理落实在最终目标管理上,其目的是通过公开和自由的竞争程序,实行“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招聘最优秀的教师,培养最具竞争力的学生。人性化管理则落实在管理过程中,即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和保证正常教学和科研秩序而开展的。学校的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都是为学校整体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并且在服务过程中贯彻人性化服务意识。教学—科研主导型大学管理体制的顺利运转必须处理好两个基本对应的关系。首先是要处理好“严格管理”与“学术自由自治”的关系。美国大学的章程通常都对董事会、校长、教务长、学术委员会和教学管理委员会、院长、系主任等人员和机构的相关责任和权限做出明确的界定和划分。[23]董事会提出学校的总体战略、制定发展目标和方向;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具体落实发展战略的政策、筹措办学资金;教务长负责具体的教学科研及相关的学术工作;副校长负责各自领域的专项工作。大学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重心下移、程序公开、发扬民主、照章办事、服从规律。具体的教学科研细则的制定和落实主要是在学院和系一级层面开展,给予院系最大的自主权,给予教授和科研人员最大的学术自由权。其次要处理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相互之间的关系。行政权力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刚性管理的体现,学术权力是保证和提高教学科研质量自由意志的象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转必须依赖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要相对分离,特别要警惕和抵制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干涉和介入。行政权力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政策、法规和制度来体现,不过分具体涉及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内容。而学术权力则要落实和贯彻到具体的教学和科研环节,落实到与学术相关的事务中,使教授和科研人员真正感受到学术自由的氛围和环境。美国大学的章程和内部管理体制规定基本上解决和处理好了这两个对应关系,从而保证了大学相对独立的社会地位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最突出特点是其普遍性、分散性、综合性、专业性和广泛性。[24]美国高等教育制度普遍性就高等教育而言首先表现在受教育对象方面。从殖民地时代开始,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就受到制度和法律的保护。在美国某些经济发达的州,例如,加州,对所有高中毕业生和适龄青年,不管其学习成绩如何以及家庭经济条件如何,政府有责任向他们提供最基本的高等教育。主要是通过社区学院向他们提供基本的高等教育。随着美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和平等化进程的深入,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实行这种做法。同时,这种高等教育制度的普遍性意味着高等教育机构应对所有受教育对象提供基本专业高等教育服务,这些受教育对象不能排除弱势群体的子女、少数民族裔子女、残疾人、弱智群体甚至犯罪服刑人员等。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普遍性原则是贯彻美国开国先驱关于尽可能为大多数人提供教育的理念长期实践的结果。[25]

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分散性表现在其管理层面上。除了在立法方面,美国各级政府(联邦,州和地方)对教育管理的介入是相当有限的。直到20世纪的7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才设立了教育部,以便用统一的系列课程要求或用同样的一套教育行政人员岗位职责标准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标准,来组织和监督全国的教育系统。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曾力主建立一所置于联邦政府领导下的国立大学。但他的想法遭到了以杰斐逊为首的一批政治家的反对。因此,时至今日,美国还没有一所这样的大学。美国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学校系统,也没有一个联邦政府开办的高等学府,除了西点等少数军事院校。美国的大学和学院在管理体制上是分散的和松散的。美国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至多是指导性和宏观性的。美国大学在教科书的选择、课程设置、毕业生的学术要求、教师职称的评定和晋级、学费的高低、录取标准等具体教学事务的管理等方面享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自治权和独立性。

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综合性突出地表现在课程设置上和大学生及研究生的入学资格上。美国著名的大学入学考试SAT和研究生入学考试GRE, GMAT, LSAT就表明了这一特征。美国大学转学和转系或转专业的制度和规定是相当灵活和务实的。许多美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士在本科、研究生或博士学习阶段攻读不同专业,甚至不同领域的例子比比皆是。美国大学本科教育基本上奉行通才或通识教育的模式,即要求学生在课程的选修上必须文理工兼顾、自然,人文和社会科学并修。在哈佛大学,一个文科博士的学术训练需包括三套专业基础学科的内容(文、史、哲或政、经、社),其高等教育的综合性往往具体落实在整个教学和学术训练的过程之中。[26]

美国高等教育体制专业性表现在它的管理人员的构成上。美国早期的高等教育机构通常是由神职人员或牧师管理的。这种管理模式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结果,有其历史阶段的必然性,但也表现出了相当的局限性。随着工业化和都市化进程的完成和劳动分工的不断细化,美国高等教育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在过去的100多年里,大多数美国人认为,公共教育事业,包括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必须或者说应该由受过专业训练的教育工作者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加以管理和提供专业服务。美国大学的管理人员是大学组织机构中的重要力量,不但专业管理水平高,而整个大学人员组成比例也高。各大学都配备完整和专业的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其人数也大大多于专业的教师队伍。现代大学的教学和科研管理是一门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参与,其中包括筹款、公共、部门协调、项目管理、教学评估和人员调配等等。这些工作的顺利完成如果没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参与显然是难以想象的。

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广泛性是和高等教育普及性相适应的。美国高等教育体系是美国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重大的社会影响和作用。这是美国高等教育体制300多年来发展的现实结果。这个现实结果具体体现在一个数量和四个比例上,即美国大学及各类高等教育机构的数量;受过高等教育人员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在校接受高等教育人数在总人口中的比例,高中毕业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及美国教育投资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根据美国2010年公布的社会发展年鉴的相关统计,美国现共有各种高等教育机构4070所,其中私立大学的数量占一半,还有许多社区大学。[27]到2010年为止,受过高等教育人员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30%;美国在校接受高等教育人数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5%;80%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能够接受各类高等教育;美国在教育上的投资长期以来一直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7%,在世界发达国家中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28] 美国建国距今200多年,从一个荒芜之地发展成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建立了世界高等教育强国,并依靠其世界教育强国的坚实基础,建成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其中高等教育的体制优势功不可没。美国300年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表明,高等教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美国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做出了基础性和关键性的贡献。美国高等教育体制与美国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促进了各自的发展和成长。美国重视教育的历史传统,尊重教育的思想渊源为其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断适应客观世界的灵活和实用体制和服务于社会现实需要的使命感是美国高等教育不断成长的动力和源泉。[29]就是这种坚实的历史基础、丰富的思想渊源、以及这种体制对现实的适应,价值对需求的服务,才是美国高等教育在300年内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根本原因。从深层次的角度和历史的广度分析,美国当今国际地位的形成、美国综合国力的强大、美国流行文化的全球扩张,除去其他方面的优势和原因,其高等教育的作用不可低估。可以想象的是,大批外国的学生到美国大学留学,毕业后或回国服务或在美国工作和生活,其中不少成为各自领域中的中坚力量和政界、商界、学界的领袖人物。他们对美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推广在相当的程度上宣扬了美国思维和生活方式的价值观。美国高等教育的确是美国文化的最佳宣传机器和载体。考虑到高等教育所施加影响的人群年龄基本都是20~30岁的年轻一代,美国通过大量接受外国留学生和学者进入美国大学学习和进修的途径传播和扩大其文化价值观的影响力是具有长远意义和战略视野的。

【注释】

[1]请参见Fontana Dictionary of Modern Ideas。

[2]程序公平,顾名思义是指,事件的处理与决策的过程与程序,对事件利益相关方与当事者都是公平的,这个过程中不存在因为人为偏移与“走后门”而造成这个处理与决策过程产生不公正不合理的结果。因此也是保证“结果公平”的保障条件之一。具体来讲,一、程序公平是为了保障与实现公平的一种针对事件处理过程的制度设计。(另外实现 公平的途径还有“起点公平”与“结果公平”)他要求处理一种事件的程序的设计者,在考虑、综合影响这种过程的各种因素之后,制定一套能保证透明与公正的制度与办法,从而实现事件或者事物当事者与利益攸关方能在同一个程序中实现各自的利益诉求与合法合理权利的保障。

[3]McConnell Thomas R. A General Pattern for American Public Higher Education, New York: McGraw-Hill, 1962. p.256.

[4]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从思想取向层面来看,美国两大政党分别代表两种差别极大的政治哲学:民主党—自由主义;共和党—保守主义。由此而进,美国现代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关于大、小政府之争的帷幕正式拉开。美国的国家组织是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二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当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因而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监用权力,根据宪法: 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二院制议会,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法院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并以副总统辅之,下设几个行政部门。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人民自由的原则,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如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请参见《美国政府简介》,美国新闻出版署1986版。

[5]参见韦氏大字典第三版关于“封建”的条款。

[6]赵一凡《美国文化批评集》,商务印书馆1994年出版。

[7]美国政治文化或理念的三大支柱是宪法至上或宪政主义、联邦主义和法治。无论是宪政主义还是联邦主义,其核心均是公共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美国宪政主义原则要求公职人员的最小隐私权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事务的最大知情权的结合。

[8]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其著作还包括《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等。

[9]Paul Samuelson and William Nordhaus: Economics, 16th ed.,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 Inc., 1998. p.136.

[10]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Higher Education. Higher Education for American Democracy: A Report of the 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Higher Education. New York: Harper, 1948. p.288.

[11]美国大学行政管理分散,各院校使用的校历制度也不同。最常用的学期制(Early Semester)和学季制(Quarter System)。学期制一年大约三十至三十二个学习周,分两个学期,每学期制十五至十六个学习周。起止时间一般是九月初到十二月末是第一个学期,也叫秋学期(Fall Semester);一月至五月中是第二个学期,也叫春学期(Spring Semester)。暑期(Summer)是假期,可长达六至十周。大约百分之五十八的美国学校使用这种校历。学季制一年大约三十至三十三个学习周,分三个学季,每学季十至十一个学习周,另外还有一季是暑假。起止时间一般是九月中至十二月初为第一学季,即秋季(Fall Quarter);一月至三月为第二季,即冬季(Winter Quarter)四月初至六月中第三季,即春季(Spring Quarter);暑季是假期,长约十三周。大约百分之二十四的美国院校使用这种校历。此外,还有少数学校使用另外一些校历制。有百分之八的学校用4~14校历制。即第一学期(九月开学)和第二学期(二月开学)各四个月。其间在一月份有一个长一个月的过渡性学期(Interim),学生在这个学期可以只修一门课。有百分之四的学校使用传统的校历制(Traditional System),与学期制相似,不同的是假期较短,另外,还有将一年分为三个等长学期的三个学期制(Trimester System),开学时间分别是八月、一月和四月。另外一种美国校历和学分及评分制度简略表述如下:(1)最通行的是“学期制”(Semester System),把全学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学期(2)第二种是“学季制”(Quarter System),每一学年分为四个学季,每学季10周(3)第三种为“三学期制”(Trimester System),每学年分为等长的三学期,每学期15周,中间有假期隔开。学分制度:美国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进度常以“学分”或“分”来衡量。一个学分代表某一学期内每周一小时的课堂学习或两三个小时的实验室学习。学生若每周上一课时的课,成绩达到要求,则获得一个学分。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累积学分,授予学位。美国的各大学之间互相承认学分,一个学生可以在一所大学累积学分,然后可带学分转往另一所大学就读。评分制度:美国院校通常采用字母评分制,每个字母等于一个分数,学生可根据分数计算平均分(Grade Point Average,简称G.P.A.)。计算方法如下:90~100分:4.0;80~89:3.0;70~79:2.0;60~69:1.0;60以下。以上信息均摘自于美国教育部公布的《美国教育年鉴》(2010年版)。请参见美国政府官方网站美国教育部。http://www.ed.gov/usa。

[12]Marsden George M. The Soul of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From Protestant Establishment to Established Non-Belief.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28.

[13]耶鲁大学是美国的第三所大学,第一所是哈佛大学,第二所是威廉玛丽学院。耶鲁是一所私立大学。它和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齐名,历年来共同角逐美国大学和研究生院前三名的位置。该校教授阵容、学术创新、课程设置和场馆设施等方面堪称一流。校园建筑以哥特式和乔治王朝式风格的建筑为主,多数建筑有百年以上的历史。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是一所坐落于美国康乃狄格州纽黑文市的私立大学,始创于1701年,初名“大学学院”(Collegiate School)。耶鲁大学是美国历史上建立的第三所大学,现为常青藤联盟的成员之一。耶鲁最重要的管理特色是“教授治校”,这一特色对美国高等教育产生了巨大影响。建校初期,经过3代校长的努力,耶鲁逐渐形成了董事会不具体参与校务管理、而由教授会治校的法规。在当时的美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普林斯顿董事掌权、哈佛校长当家、耶鲁教授做主”。

[14]Richard E. Gross, Heritage of American Education,(Allyn and Bacon, Inc., Boston, 1962)p.168.

[15]Veysey Laurence. The Emergence of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5.p.26.

[16]Lawrence A. Cremin, American Education, The Metropolitan Experience, 1876~1980,(Harper & Row, Publishers, New York, 1987)p.88.

[17]Eddy, Edward D., Jr. Colleges for Our Land and Time: The Land Grant Idea in American Education. New York: Harper &Brother, 1957. p.289.

[18]美国陆军部于1942年6月开始实施的利用核裂变反应来研制原子弹的计划,亦称曼哈顿计划。为了先于纳粹德国制 造出原子弹,该工程集中了当时西方国家(除纳粹德国外)最优秀的核科学家,动员了10万多人参加这一工程,历时3年,耗资20亿美元,于1945年7月 16日成功地进行了世界上第一次核爆炸,并按计划制造出两颗实用的原子弹。整个工程取得圆满成功。在工程执行过程中,负责人L.R.格罗夫斯和R.奥本海默应用了系统工程的思路和方法,大大缩短了工程所耗时间。这一工程的成功促进了二次世界大战后系统工程的发展。

[19]斯坦福大学的建立颇具传奇色彩。斯坦福大学的创始人斯坦福曾经希望向哈佛捐款,条件是修建一座以其儿子斯坦福命名的教学楼,但遭到婉拒。因此才创建了斯坦福大学。现在,西部的斯坦福已经成为与东部的哈佛齐名的美国著名私立大学。

[20]Hodgkinson, Harold. Institutions in Transition: A Profile of Change in Higher Education. New York: McGraw Hill, 1971. p.66.

[21]Please refer to H.G. Good, A History of American Education,(The Macmillan Company, New York, 1956)pp.256~266.

[22]Hutchins Robert M. The Higher Learning in American. New York: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36.New Brunswick, N. J. Transaction, 1995.p.95.

[23]Schmidt, G. P. The Old Time College President Columbia University Studies in History, Economics and Public Law,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30.

[24]Hawkins, Hugh. Banding Together: The Rise of National Association in American Higher Education, 1887~1950. Baltimor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2. p.276.

[25]J. F. Callahan & L.H. Clark, Introduction to American Education: Planning for Competence. New York: Macmillan Publishing Co. 1983, pp.356~358.

[26]请参见赵一凡所著《美国文化批评集》,三联书店1994年出版,第21~37页。

[27]Statistical Abstract of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2009,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US Census Bureau.

[28]Paul Kennedy, Preparing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Vintage Brooks, A Division of Random House Inc. New York, 1993. p.305.

[29]顾宁:《美国文化与现代化》,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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