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档案文献编纂学学科性质的认定

档案文献编纂学学科性质的认定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是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还是档案法中对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界定,都表明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属于著作行为。丁华东认为,对档案文献编纂著作行为的认定和分析,不仅关系到编纂作品在著作权领域的地位,更关系到档案文献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地位的提升。针对前两种观点,刘春弟在《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性质》中提出了质疑。她认为,探讨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性质应该从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本质特点着手,并结合其所处的时代特征。

1.4 档案文献编纂学学科性质的认定

关于档案文献编纂学的学科性质,目前大致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是传统的也是大多数人所持有的观点,认为档案文献编纂工作是政治性、研究性和服务性的工作。此以徐绍敏、曹喜琛为代表。徐绍敏在《档案文献编纂学》中称:“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就其本身内容以及与外部社会的关系而言,是一项具有政治性、服务性和研究性的工作。(19)”曹喜琛的《档案文献编纂学》中把档案文献编纂看作是一种条件性的工作,是提供客观材料为其他各项工作准备条件的,是政治性和研究性较强的条件性工作。这种条件性从本质上说就是服务性。

第二种观点认为档案文献编纂工作是一种特殊的著作行为。此以韩宝华、丁华东等为代表。韩宝华认为,档案文献编纂工作是“以库藏档案信息为原料,经过对档案信息的开发与研究,创造能进行社会性文献交流的档案文献出版物的著作行为”(20)。即档案文献编纂工作是属于一种著作行为的工作。他认为,在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内涵方面,档案文献编纂工作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智力加工劳动,是创造新的信息产品的工作;在外在形态方面,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在法律上符合有关著作行为的规定。无论是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还是档案法中对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界定,都表明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属于著作行为。丁华东认为,对档案文献编纂著作行为的认定和分析,不仅关系到编纂作品在著作权领域的地位,更关系到档案文献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地位的提升。他针对档案学界否认编纂的著作性质的思维定势,对编纂著作行为的特点进行了归纳:编纂活动的独创性、著作方式的融合性、成果形式的多样性、编纂的文化缔构性。并结合著作权法就编纂作品的著作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提出:档案文献编纂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编纂作品和档案原件的著作权是相互关联又彼此独立的;编纂作品的著作权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在判定编纂作品的归属时,应从作者与作品关系方面加以考察(21)。张基娇的《试论档案文献编纂也是一种著作行为》着重从选题、选材、标题的拟定、汇编内档案文献的编排、汇编内参材料,尤其是注释、按语、序言等评述性材料的撰写等多个方面,论述了档案文献汇编的独创性(22)

第三种观点认为档案文献编纂是一种知识信息整理工作。针对前两种观点,刘春弟在《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性质》中提出了质疑。她认为,探讨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性质应该从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本质特点着手,并结合其所处的时代特征。第一种观点虽然已成定论,但实际上只触及到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某一角度和层面,没有抓住其实质和核心。第二种观点也值得商榷。著作权法中所保护的著作行为主要是从版权归属角度而言,它不以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为衡量标准。虽然档案文献编纂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创造性,但它的目的不是创新,而是为社会用户提供服务。档案文献编纂要求必须忠实于原文原意。编纂题目和编纂体例等方面的创意从根本上说是为编纂目的服务的,所以独创性不是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主要特征,不是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重点和主要任务。而从历史角度看,档案文献编纂就是对档案文献的整理,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就是对档案文献进行整理的一项工作。但它对档案文献的整理不是从外在形式上进行实体整理,而是从内容上对知识信息进行的深层次整理和加工。所以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属于知识信息整理工作。整理性是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根本性质。从现实来看,社会已进入信息化社会,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又显示出一种新的功能和特点,表现出一种新的特质——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性。围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进行档案文献编纂已经或正在成为新世纪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主题。由刘耿生编写的《档案开发与利用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一书,就是专门从编纂的角度谈档案的开发与利用的。中国档案学会档案文献编纂学术委员会也认为,当今档案文献编纂的根本问题是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以档案文献出版物作为开发成果的表现形式,为社会提供利用和服务。因此,刘春弟认为,档案文献编纂工作本质上是一种整理性工作,是一种知识信息整理工作,在信息社会还具有信息开发性,是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性工作(23)。陈愚在《也谈档案文献编纂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也持此观点,认为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实质是将档案信息整理成具有著作性质的档案文献出版物,实现高效优质的信息共享,使档案信息在社会各领域的实践活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它说明档案文献编纂是一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是属于高层次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24)

以上所述,反映了人们对于档案文献编纂学学科性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一说最终反映了档案文献编纂学的学科本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