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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教学基层组织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大学教学基层组织也是经历了长期、缓慢的发展历程。我国高等学校在学习苏联办学模式的基础上,坚持以教学为主,建立了以教研室为主要形式的教学基层组织。虽然中国人民大学在成立之初就借鉴苏联大学教学基层组织模式成立了教学研究组,但是在许多大学最初设立的教师组织不是教学研究组,而是教学小组。

二、我国高校教学基层组织的发展历程

教学基层组织是构成大学的基本“单元”,是组成大学的“细胞”,它的产生、发展总是和大学的产生、发展联系在一起的。从中世纪大学“以教师为主体管理学校,教师集体有权决定学校的经费使用、教学安排、学位授予和校长遴选”[2]的“教师会”教学基层组织的雏形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讲座把基层单位的责任集中到一个人即讲座占有人身上。他或她负责一个工作领域中的学术活动,其他人工作时只处于从属地位。如果该领域的研究以研究所(institute)的组织形式出现,讲座占有人也就成为研究所主任,可与其他几位讲座占有人分享权力”。[3]“欧洲大陆高等教育传统的权力分配,首先是将权力置于行会形式的讲座,其次是中央各部门的官僚机构,后者是适应迁就教授行会的”。“各讲座教授集体控制着院校内部的管理和财政预算,以及使用拨款。除了维修校舍之外,国家下放给大学的独立权力很少。因此,没有各讲座教授的同意,大学不能控制经费的分配或再分配”。[4]学科愈分愈细,有利于深入认识事物的讲座制到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系是大学最基本的行政和教学单位。系的职权很大,如教师的聘用、课程的设置、学位的授予和学术工作的开展等。在系一级的管理中,充分体现了集体管理和大学教师的自治性。系主任的责任是对全系的科研和教学负责,但是强调通过集体讨论对教学科研的问题做出安排处理。系内大小决策,乃至系主任的任免,都得事先与教师协商讨论。”[5]为青年教师提供学术之家,帮助青年教师达到专业要求水平,提供了学术评价和学术支持的良好环境,为那些有着共同学术兴趣的老师提供了一个核心,这个核心在教师的深造和研究活动中,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使单个的学者结合成“近乎理想”的学者社团的教学系的设置到近代由教授、副教授、助教、主任教员、教员以及高级和初级教学科研人员组成的教研室的成立,教学基层组织经历了漫长的历史,从大学“教师会”教学基层组织的雏形到以教研室为主的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大学教学基层组织逐渐走向成熟。

我国大学教学基层组织也是经历了长期、缓慢的发展历程。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伴随着对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的批判、改造和新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的建立、巩固和完善,我国的大学及其教学基层组织也经过了一个重建、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概括起来讲,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借鉴、学习苏联模式阶段(1949~1966年)

这一阶段包括建国后直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高等学校在学习苏联办学模式的基础上,坚持以教学为主,建立了以教研室为主要形式的教学基层组织。这一阶段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过程:

(1)引入过程。引入苏联大学教学基层组织最典型的是新中国成立初便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

1949年12月16日召开的政务院第11次会议做出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决定》指出:“为适应国家建设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接受苏联先进的建设经验,并聘请苏联教授,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新国家的各种建设干部”。《决定》不仅明确了中国人民大学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与实际相结合,苏联的经验与中国的现实相结合,还就中国人民大学的系科设置、学习年限等做了具体的规定。内部组织机构完全是按照苏联大学“大学——系——教学研究组(教研室)”模式建立起来,教学研究组(教研室)从此开始引入中国高校。

教学研究组(教研室)是设在各系之下(公共课教学研究组除外)按照集体主义原理成立起来的教师组织,所有教师、包括苏联专家根据各自所担任的课程被分别组织在各个教学研究组内。每个教学研究组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根据教学研究组的工作计划,每位教师制定个人计划与教学大纲。到1951年时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了41个教学研究组。教学研究组的基本任务是:直接组织教学活动;组织科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培养研究生等。教学研究组设主任与副主任,主任的职责是: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并审核各学科进度表;讲课、领导教学、实习,辅导教研室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的其他教学工作,并检查与监督其执行;领导学生的自修和实习,并检查其成绩;领导教研室的科学研究工作,制订研究计划;领导与培养研究生及提高教研室工作人员的科学水平和政治水平;选拔教研室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呈请校长批准。中国人民大学的教学研究组的成功经验后来被推广到全国的各个高等院校,为后来教学研究组在全国大学范围内广泛建立提供了示范作用。

(2)建立过程。虽然中国人民大学在成立之初就借鉴苏联大学教学基层组织模式成立了教学研究组,但是在许多大学最初设立的教师组织不是教学研究组,而是教学小组。教学小组是由担任某一门课的教师组成的以完成这门课的教学活动为任务的教师组织。教学小组成立的主要原因是教师们感到必须对教学内容进行改革,讲课前教学小组成员一起讨论讲授内容,由分担教师写出教学大纲,教学小组成员互相听课、提出意见。教学小组自1950年产生以后,一直存在到1955年前后。在这期间,许多院校同时设有教学小组与教学研究组这两种组织。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教学基层组织,规范教育管理层级,在教育部、高等教育部的指示及苏联专家意见的指导下,各高等院校认真进行了改组教学组织的工作,并取得了成效。高等教育部在《1954年的工作总结和1955年的工作要点》中认为,全国高等院校已经基本上完成了改组或成立教学研究组的工作。

(3)成熟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后到1952年院系调整结束后,各大学的各项工作开始走上了正轨。在1952~1957年间,虽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大改造”运动,但运动并没有给学校工作带来直接的冲击。学校确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的工作围绕着教学进行,教研室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然而,从1957年夏到1960年,学校形式出现了转折,受“左”倾思想的影响,“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实际上变成以生产劳动代替教育,正常的教育秩序被打乱,课堂教学时间大量减少,广大师生被下放到农村劳动,或在学校垒小高炉,大炼钢铁;或被组织起来,用人海战术的办法编写著作和教科书。教研室的工作随着各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混乱或停滞而陷入几乎瘫痪的状态。随着“大跃进”的失误,人们总结了1957~1960年间政治运动冲击教学工作的教训,开始醒悟了不按教育规律办教育的问题的严重性,开始重视理论知识和书本知识、课堂学习及个人成绩,上大学又有了严格的要求。教育部在1961年为贯彻执行周恩来同志和陈云同志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摆脱“教育大革命”的混乱局面,规范学校教育,在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后12年来教育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草拟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一切工作要围绕提高教学质量来进行。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教学,克服轻视理论、轻视书本知识的倾向;在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切实保证教师有5/6的工作日用于业务;课程设置、教学方案、教学大纲和教材要稳定,不能轻易更改,高校的科研工作应该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方面展开,特别要重视基础理论研究等等。并在第五十三条中对保证教育质量起关键作用的教研室做了论述,“教学研究室是按照一门或者几门课程设置的教学组织。教学研究室主任,在系主任或者教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研究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教学研究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执行教学计划、选编教材、拟定教学大纲、编制教学日历等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术工作;领导所属实验室、资料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严重破坏阶段(1966~1976年)

1966~1976年,在“文化大革命”提出的“教育革命”口号下,在彻底批判“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学校”的浪潮中,教研室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的基础”被彻底“砸烂”,学校停课,校园变成“内战”的战场。在1967年秋学校相继“复课闹革命”,进入“斗、批、改”阶段,一些被称为“社会主义新生事物”的“教育革命”试验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开始了教育自身的“革命”,由“大破”走向“大立”,建立了“教育革命”新体制。有的学校把整个学校改为一个由学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结合的“五·七”公社,废除系和教研室,代以若干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下设若干个教学班,教学班由教师、学生、工人、工程技术员混合,按军事编组;有的学校则直接废除教研室,代以专业连队,把基础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混合分别编成各专业连队。大学体制中的教研室这一环被打破了,导致教学工作无法落实,教学秩序无法维持。

3.自主探索阶段(1977~1990年)

这一阶段是指改革开放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着改革开放对科学研究的加强,高等学校突破了苏联模式,在院系内部设置了很多专业性很强的研究机构,形成了院系管教学、所室管科研,教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局面。

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大学应办成教学和科研两个中心”,极大地推动了高校教学、科研功能的提升。为了落实邓小平的指示精神,也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尽快把学校办成科研的“中心”,一些高水平大学从70年代末开始,逐步按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增设了很多研究机构,专门进行科学研究。据1989年统计,全国有366所高等学校建立研究机构1739个,其中研究所870个,研究室869个。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教学基层组织以教研室为主的局面,形成了院系管教学、所室管科研的教学基层组织结构。

为了发挥高等学校在发展科学技术方面的作用,加强高等学校的科研工作,促进我国科学技术更快的发展,从1985年起,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与部分高水平大学合作,在这些大学内建立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这些研究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也担负少量的研究生的培养任务。中心的研究人员也大多由教师兼任。教师在原来的系、室内主要承担教学工作,在这些研究机构内主要开展科学研究。

4.多元共建阶段(1991年至今)

进入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开展了以适应21世纪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为目标的教学改革工程。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除原来学校自行设立的院、系、所、室和高校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合作建立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之外,又出现了许多由官、产、学、研多方合作共建的新的教学基层组织形式,如科技创新平台、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实验室等。高校的教学基层组织形成了多样化的局面。

1994年初,教育部高教司实施了《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意见,并于1995年全面启动,正式批准立项221个主项目,近千个子项目。1997年启动了《高等示范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正式批准了210个项目。1998年又公布了新的本科专业目录。随着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大都进行了院系和学科专业调整,各学科专业也打破原有格局,开始按专业大类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对课程体系进行了重组和整合,以促进人才培养目标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此时,怎样在高校中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尽快为众多的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的落实提供一个合理的组织平台,成为需要认真解决的一个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使各高校轻装上阵,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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