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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时代日本教科书综论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此,神社完全取代佛教为政府管理户籍。在这一制度下,明治政府通过各级神社向国民强制普及神道,扼杀民间长期流行的各种宗教信仰。除佛教外,幕府统治时期遭受残酷迫害的天主教仍然没有摆脱厄运。此举立即遭到西方国家驻日公使的抗议,各国外交官纷纷谴责说,日本政府把天主教当作邪教即“侮辱信教国家”,强烈要求解除禁令。1875年11月27日,明治政府终于决定在各宗教派别“辅弼治化”的前提下,承认天皇的臣民有“信教自由”。

1867年西南强藩的“尊皇倒幕”派,借用天皇的传统权威,联合倒幕派公卿发动政变,颁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实行资产阶级改革,史称明治维新。1868年明治新政府诞生后,面临极其严峻的国内形势,为了树立新政府的权威,唯有使全国上下无条件服从天皇。明治政府剥夺了为德川幕府封建统治服务的佛教的“国教”特权,将“神道”排在各宗教派别的首位,构建“祭政一致”的政治体制:首先,于1869年3月设立教导局,解决日本的“祖先”———“诸神”居住的“高天原”在何处的问题。其次,将天皇与《古事记》、《日本书纪》中记载的神话联结起来,确定神话中地位最高的太阳女神“天照大神”为“皇祖神”,[2]赋予天皇至高无上的神权权威。再次,把不同等级的大小神社,组建成覆盖全国的神道宗教体系,整顿各地神社中“神佛混淆”的状况,奠定神道的“国教”地位。1868年1月至4月,明治政府命令神社内的兼职僧侣蓄发,从神社中清除佛像、佛教用具和佛教用语,把“八幡大菩萨”改称“八幡大神”,天皇宫中的佛教例行活动统统改用神道仪式,甚至更改了带有佛教色彩的地名。为了在国家制度建设上确立神道的统治地位,1869年3月,明治政府发表布告:“此次王政复古基于神武创业之始,诸事一新,恢复祭政一致之制度”,“恢复神祗官,兴诸祭奠”,[3]并于7月进行官制改革,形成自上而下的神道宣教体系,用天皇制意识形态巩固明治政权。

神道国教化也给天皇宫中带来许多新变化。以公卿岩仓具视为首的宫廷改革派,为了向世人宣示“皇国神裔之所以为神裔者”,排除宫中守旧势力的干扰,改革天皇即位仪式。1868年8月,新政府举行明治天皇即位仪式时,在献礼案上放置一个“体现维新精神的大地球仪”,象征天皇为“万国之总帝”;上奏天皇的“万民贺词”强调:天皇的“皇统”源自《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中的神话,即,经过“诸天神”到“伊弉诺尊、伊弉冉尊”,再到“天照大神”的三次“治国神敕”,“天照大神”赋予皇孙“琼琼杵”以国土统治权。这就是被称为“宝祚无穷的神敕”,证明天皇是“神的子孙”的“宗谱”。实际上,这不过是国学家大国隆正的主张:“伊弉诺尊、伊弉冉尊”二神既然是创造世界之神,“天照大神”必然授予皇孙统治“世界万国”的权力。因此,经过三次“神敕”就赋予了天皇“万国之总帝”、“整个地球之君主”的地位。1870年1月3日,明治政府为“诸神”举行“安魂祭”,发布天皇诏书“宣布大教”,从理论和形式上完成“祭政一致”体制建设。在这一政治体制下,明治天皇不仅是治理国家的“亲政”君主,而且是神道的最高祭祀者,凌驾于国家之上。

此后,明治政府于1871年5月颁布建设神道宗教体系的重要文件《官社以下定额及神宫职员规则》,统一规定神社的级别和祭祀对象。即,祭祀历代天皇、皇室成员及天皇功臣的神社为“官币社”和“国币社”,由“神祗官”负责掌管,享有接受宫内省供给祭神“衣食费”等特权;各府、藩、县、乡、村分别指定一所神社,由地方官厅管辖;上自全国神社“金字塔”的顶端伊势神宫,下至各村的“守护神社”,所有神职人员禁止世袭,由政府“精选补任”。从此,神社具备了基层国家行政机构的职能。1871年7月,明治政府推行“守护神洗礼”政策,规定新生婴儿必须到居住地的“守护神社”参拜并接受“守护符”,死亡时归还神社,每隔6年普查户口时检查“守护符”,迁居后再从新居住地的守护神社重新领取。至此,神社完全取代佛教为政府管理户籍

在这一制度下,明治政府通过各级神社向国民强制普及神道,扼杀民间长期流行的各种宗教信仰。在天皇宫中设有祭祀“天照大神”的“贤所”、“皇灵殿”和“神殿”;取消藤波家族的世袭祭祀特权,官方委派“祭主”管理伊势神宫;排斥、破坏民间长期信奉的宗教传统,如信奉许多神、佛、灵验之物等;还把民间对“祖先灵”的宗教崇拜,与官方祭祀的“天皇祖神”强行结合起来。在政府“神佛分离”、“废佛毁释”政策的压迫下,神社内的僧侣被迫还俗,公卿子弟被禁止出家为僧,天皇宫中的各种佛事法要也被废除。在全国范围的“废佛毁释”活动中,寺院、佛像、经卷遭到严重破坏。除佛教外,幕府统治时期遭受残酷迫害的天主教仍然没有摆脱厄运。明治政府沿袭德川幕府的政策,在公布新政府施政纲领《五条誓文》的第二天竖起《五道告示牌》,其中包括“禁止切支丹(天主教)邪教”。此举立即遭到西方国家驻日公使的抗议,各国外交官纷纷谴责说,日本政府把天主教当作邪教即“侮辱信教国家”,强烈要求解除禁令。这些国家还抗议“浦上教徒事件”———1868年至1869年明治政府将长崎法院逮捕的三千余名天主教徒流放到各藩———致使日本派往欧美国家的岩仓使节团所到之处倍受责难。于是,明治政府内部出现不同意见,例如,曾经留学英美的官员森有礼,就在赴美考察途中致书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建议实行“信教自由”。明治政府推行的“文明开化”政策,与强制推行神道宗教信仰的统治政策之间形成尖锐矛盾,引起西方国家的强烈不满,阻碍明治政府修改德川幕府与欧美列强缔结的不平等条约的外交活动

在这种形势下,明治政府不得不调整宗教政策,从加强“祭政一致”体制转为实行“祭政分离”政策,1872年修改佛教政策,从排斥转为利用佛教协助政府“教化国民忠君爱国”。另一方面,在“文明开化”浪潮的推动下,以净土真宗僧侣岛地默雷为首的宗教界人士,要求信教自由的呼声日渐强大。他们明确反对“祭政一致”体制,批判政府“政教混淆”。1873年2月,明治政府不得不颁布太政官第68号布告撤销禁令,结束长达260年之久的镇压天主教的历史,默许信教自由。1875年11月27日,明治政府终于决定在各宗教派别“辅弼治化”的前提下,承认天皇的臣民有“信教自由”。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第22条明确规定:“日本臣民在不妨碍安宁之秩序及不违背臣民义务的范围内,拥有信教自由”。[4]然而,按照政府解释,信教自由与神道无关,因为“神道不是宗教”,“神道乃尊皇之道”。

与宗教领域相比,同一时期日本教育领域的情况比较自由宽松。直至明治政府出于对抗自由民权运动,培养“天皇的士兵”的目的,普及天皇制意识形态,教育领域才发生根本转变。

从明治维新到1945年日本战败,日本学校教科书制度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自由发行制度,包括四种方式:(1)自由选定制。(2)上报制,又称“开申制”,选定教科书须上报监督厅。(3)许可制,又称“认可制”,选定教科书须得到监督厅的许可,接近审定制。(4)选定制(地方教育行政当局事先选定数种教科书,学校从中选择一种)。第二种是审定制度,共有三种方式:(1)教师自由选用教科书。(2)以学校为单位选定———根据教职员集体讨论的结果,或按照校长、教导主任、学年主任及班主任的研究结果选定教科书。(3)按地区选定。市、区、町、村或若干个市区町村作为一个选定单位,统一选择一种教科书。第三种是国定制。最初发行数种教科书,选定方式与审定制相同,几种选定方法并存;然后过渡到仅出版发行一种教科书。[5]教科书制度的演变,即从第一种自由发行制度下的自由选定制,逐步向第三种国定制度下仅发行一种教科书的转变过程。这也是日本政府从尊重教育自由与教育自主性,倒退至不断加强国家统制教育的过程,反映出近现代日本国家发展方向的变化———从积极摄取西方先进文明,与世界各国友善相处,逐步蜕变成侵略和奴役弱小民族的战争机器。

1871年7月,明治政府增设文部省,整顿幕府统治时期开设的各类教育机构。1872年8月,文部省颁布《学制》,宣布贯彻“立身、治产、昌业的实学主义”,建立近代学校制度。江户时代在私塾中使用的实用性教材《往来物》不能普及欧美新知识,很快被近代教科书取代。[6]实施《学制》期间,中小学校自由选定教科书,出版社编辑发行教科书也不受限制。[7]明治初年的教科书种类很多,内容丰富而繁杂,译自西方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著作、模仿欧美教科书编写的教材是中小学教科书的主要来源。因此,这一时期又称为“翻译教科书时代”。民间和文部省翻译编写的图书共同使用,文部省不但不限制民间出版教科书,而且还在1876年作出决定:在教科书符合要求之后,文部省将不再编撰教科书。[8]

1872年9月,文部省制定《小学教则》,首次从翻译出版的西方科学启蒙书中选定教科书目录推荐给学校。然而,这些教科书对小学低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合适。明治初年,尽管政府和地方教育部门用尽各种强制或奖励措施提高学生入学率,但始终未能收到预期效果。1880年文部省的调查报告提出:明治维新13年来,小学就学率增加到40%,但这个数字包括府、县、区教育负责人及“户长”等虚报浮夸的水分,实际就学率要低得多。[9]文部省官员中岛永元曾在秋田县巡访报告中写到:秋田县农村的小学生,大多是马夫和樵夫等贫苦人家的子女,他们翻山越岭去学校读书,却要接受罗马字母的书写方法等“没用的教育”。

明治政府推行“文明开化”政策期间,文部省的教育政策出现两个极端,最初由中央统一管理教育,后来又转为放任自由。1879年文部省废除罗列230条规定的《学制》,颁布了一项宽松的教育法律《自由教育令》。它只有47条,宣布废除学区制,以町、村为单位设立小学,缩短学期并简化教育内容,实行16个月的义务教育,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依靠国民的自发努力”,改善就学率低下的状况;制定公开选举学务委员的制度,向地方政府“让权”。文部省还废除全国统一实施的《小学教则》,允许各地学务委员和教师自主编写《教则》规范教育。但是,实施《自由教育令》后,出现了在同一个府、县内使用几种《教则》的情况,不同的《教则》导致学生的修学年限和教育内容各异,反而加大了各地教育水平的差距,造成学校停建、就学率进一步下降等后果。因此,《自由教育令》实施一年零三个月后又被废除。

1874年日本侵略中国台湾,收获甚丰,从此认定封建腐朽的大清帝国软弱可欺,“富国强兵”打败弱者,跻身欧美列强“一等国”行列的野心愈发膨胀。为了加强教育统制,培养战争所需人才,明治政府加强控制授课时间和教科书,防止青少年接受“危险”思想的影响。1877年封建武士发动叛乱,政府出兵镇压,史称“西南战争”。与此同时,反对藩阀专制政府,要求开设国会、制定宪法、实行民主政策的自由主义思想也在民众中不断渗透,自由民权运动逐渐高涨起来,生活困苦的民众反对和抵制教育的活动也在各地扩散。最初,农民反对子女上学、拒交学费,后来发展为激烈反抗,部分地区甚至发生焚烧校舍的事件。19世纪70年代,各地贫苦农民为改善生活困境频繁举行暴动,除了拒交地租、抵制征兵和投机商人以外,“停建学校”是主要斗争目标之一。

在这种形势下,学校成为明治政府与从事自由民权运动的知识分子激烈争夺的阵地。自由民权派通过编写教材传播自由民权思想,号召民众反对专制政府。例如,自由民权运动活动家植木枝盛,创造出宣传普及民权运动理论的新方法———编写“民权数数歌”,通过这种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知识分子中盛行的自由民权思想,迅速普及到官吏、教师、学生、妇女、农民甚至军队,其效果远远超过发表政治评论和讲演。1877年出版的《小学唱歌集》中收录了多首“民权数数歌”。在自由民权思想的影响下,许多学校教师和学生参加了自由民权派发动的武装起义。松本开智学校的学生木下尚江在遗稿中写道:自由民权派举行讲演会时,大家一起去旁听,旁听者中有七八成是附近的小学生,讲演者大多为学校教师,[10]由此可见当时学校的政治氛围。

自由民权运动传播西方文明,在一定程度上与明治政府推行“文明开化”的政策取向保持一致。但是,随着自由民权思想深入民心,不断在教育领域扩大影响,明治政府改变宽松的教育政策,转而统揽教育大权,取缔自由民权运动。1880年12月,文部省第二次颁布教育法律———《修订教育令》,规定教育归府、县政府管理,各府、县必须严格遵守文部省发布的教育准则,制定各地的细化规定。教育体制从中央统一规划到地方分权,再到中央集权的变化,既有统一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就学率的一面,也有应对农民起义和自由民权运动的政治意图。1884年11月7日,文部省官员辻新次向东北和关东周边地区的知事下达内部通知,指出:“俚谣流行”,“在学生中往往上口”,已有向地方传播的征兆,必须严加取缔,并在通知上附录“俚谣”的样本———号召人民武装起义,要求实行自由民主政治,反对重税压迫的“民权数数歌”。[11]此后,文部省也用“数数歌”的形式,把歌词改写成歌颂天皇统治的内容,宣传《教育敕语》倡导的“仁义忠孝”思想。颁布《修订教育令》当年,文部省还发布了《集会条例》,全面禁止教员和学生政治结社及参加政治集会。

在上述背景下,教科书问题“登上”日本国内政治斗争的舞台。日本统治集团意识到,引进西方民主思想危及自身利益。1879年明治政府、明治天皇先后颁布《自由教育令》和《教学圣旨》,警告教育“破旧来之陋习过度”,导致“日本好传统颓废,偏重知识才艺”。[12]于是,文部省开始纠正教育“偏向”。1880年3月,文部省在各地“学务局”内增设“教科书调查主管”,审查各府县制定的《教则》,甄别教科书。育人先育德,为了培养天皇的忠顺臣民,明治政府十分重视“修身”(道德)教育。文部省内设立了编辑局,编书科长西村茂树出任局长,编写教化青少年道德的修身教科书。明治天皇的“侍辅”元田永孚,特别撰写了《修身书编撰主意》进行指导,在小学道德教育中贯彻《教学圣旨》,教导学生树立绝对服从官府的观念。很快,西村编写的《小学修身训》第一、二卷问世,明确了小学德育的核心内容:“国民服从政府之事如下:曰遵从法律。曰尊奉官吏之权。曰尊敬官府诸事诸物。曰遵守官府规则及临时命令。以上诸事能实行者则平安无事,为安分、永守天法之民。”

1881年5月,文部省公布《小学教则大纲》(后更名为《学习指导纲要》),把原来排在末位的修身科目提至各学科之首,增加修身课的时间。与1872年至1879年实施《学制》时期相比,修身课时增加了7倍。文部省还把《小学教则大纲》作为审查教科书的标准,企图通过控制教科书达到扭转教育方向的目的。1882年4月,文部省针对自由民权运动影响学校教育的情况,向各府县下达编写教科书的指示《小学教科书编撰大意》,批判小学教育倡导欧美国家的道德观念“弊病太多”,规定道德教育必须以儒教道德为基础,修身教育的基本方针是“遵循万世一系天壤无穷的国体观,培养尊皇爱国精神。”1882年,元田永孚按照明治天皇的旨意撰写了《幼学纲要》,与天皇“敕谕”一起,通过地方行政长官“下赐”到全国各所小学。《幼学纲要》强调教育以“忠孝为本”、“仁义为先”,彻底否定明治维新以来注重学习西方文明,致力于近代化启蒙的教育精神,确定了向儿童灌输“尊皇爱国”思想的教育方向。就这样,文部省通过编撰教科书、增加课时等方式加强学校道德教育,天皇通过发布“敕谕”,奠定了修身课在学校教育中的特殊地位。与《幼学纲要》同时“下赐”的还有《军人敕谕》,天皇和明治政府尤其重视小学生和军队的道德教育。

从小学历史课的变化不难看出学校贯彻明治政府“纠偏”政策的结果。按照《小学教则大纲》的规定,历史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了解历史大要,培养尊皇爱国之志”,为此,文部省废除了“万国史”(世界史)课程,仅讲授“日本史”。理由是,如果讲授各国历史,既不能回避政府惧怕的法国大革命,也无法抹杀美国的《独立宣言》。“日本史”课首先讲授神话传说中的“建国体制”,然后表述神话中的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即位”,最后是说教“拥护天皇制”。姑且不论其他学科贯彻政府指示的情况,就连小学音乐课也要体现“学生修得歌唱之能,兼供涵养德性”的德育精神。与此同时,明治政府对教育工作者加强管束,不但根据《集会条例》禁止教师参加政治活动,1881年6月还发布了小学教师的行为准则《小学教员规则》,规定教员必须“以尊皇爱国为基调,做学生的模范”,培养政府所需要的纳税和服兵役的臣民。就这样,学校教育逐渐演变为明治政府实现“富国强兵”目标的工具。

1883年文部省实行“教科书许可制”,按照《小学教则大纲》审查教科书,审查“合格”后公布于众,然后由各都道府县的教科书审查委员会从中选定,向“教科书审定制”又迈进了一步。为了防止教科书传播自由民权思想,文部省在编撰出版教科书的同时,展开大规模的调查活动,明令禁止使用存在六类问题的教科书:(1)“妨害国家安全”的教科书———把国家政治体制分别表述为“君主政治”、“贵族政治”、“共和政治”,或者指出日本属于“君主专制”政体。著名启蒙学者加藤弘之的畅销书《立宪政体略》(1868年),将世界各国的政体分为“君主政治”、“共和政治”等五种类型,被视为禁书之首。宣扬“共和政治”的教科书则为禁书之最。(2)“传播危险思想”的教科书———表述尊重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宣传人民对政府的“暴政”有“革命权”和“抵抗权”等。例如,箕作麟祥翻译的《泰西劝善训蒙》一书,宣传“政府是为人民的政府,严重束缚人民自由时,打倒政府对国家有益。不仅如此,革命不是权利是义务。”此书被文部省视为助长自由民权运动,煽动“暴民”动乱。又如,名和谦次编写的《修身训蒙》下卷(1878年),宣传日本在万不得已时可“废除暴逆无道”的政府,“另组善良之政府”,“政府为人民所设,非人民为政府所设者”。1880年8月30日文部省发布通告,禁止上述两书作为教科书使用。(3)批判政府及官吏,表述农民反抗国家统治的教科书。教科书甚至不能表述明治政府镇压农民起义的事实,因为政府派兵讨伐“国事犯”,虽然是“官军讨贼”,但教科书记载“至凯旋,死伤者有二成”,说明政府军损失过大,所以也须禁止。即便是文部省刊行的修身教科书,如阿部泰藏翻译的《修身论》,也要删除“暴虐大抵出自政府”等违禁内容后才获准使用。(4)影响天皇权威的教科书。文部省命令编写者全部删除表述天皇的事迹“考虑不周”或擅自引用天皇敕旨的内容。(5)对统治集团不利的教科书。例如,文部省编辑局长西村茂树在《小学修身训》(卷一)中写道:“一旦时移势去,往日富贵成一宵之梦”,表述了政府高官和富贵者沦为社会底层的状况,同样也在被禁之列。(6)“紊乱风俗”、“不利于教育”的教科书。教科书中表述“情欲”二字或者与生理、生殖有关的表述,以及为主君复仇、卖酒掺水、商家用秤缺斤少两等违法事项,统统被视为“有害风俗教化”加以禁止。文部省空前规模的教科书调查活动无一疏漏,只有元田永孚编撰的《幼学纲要》例外。文部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向各地政府通告《小学教科书调查列表》、《中学师范学校教科书调查列表》,要求从列表中选定教科书。从第1至25号《小学教科书调查列表》的统计来看,1880年至1885年2月,文部省公布小学教科书调查结果25次,共有527种图书适合作为教科书进入选定程序,其中有47种限于口授。有107种共221册图书被禁止使用,占调查图书总数的22.6%。1886年至1905年12月,文部省扩大调查范围,共审查普通和高等小学教科书(包括教师用教材)2775种。《中学师范学校教科书调查表》显示,在365种图书中有65种被禁止使用,19种仅能用于“口授”。[13]上述事实表明,西方近代科学技术大量涌入之后,日本国内出现了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的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政府强制推行天皇制意识形态,必然与其产生矛盾冲突。这种冲突在政治上表现为以元田永孚为代表的封建保守势力,与伊藤博文为代表的“文明开化派”的斗争。文部省调查教科书的举措表明,明治政府已从积极摄取西方人文科学的阶段,过渡到用天皇制意识形态排斥西方思想观念的阶段。

1885年日本实行内阁制,森有礼担任了首届内阁的文部大臣,把加强教育为国家统治服务的法制建设提上日程,学术研究和教育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1886年文部省颁布《帝国大学令》、《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师范学校令》、《教科用图书审定条例》,[14]建立国家审定教科书制度,制定审定标准,掌握了小学和中学教科书的审定权。森有礼提出,教育为国家兴盛和富国强兵作贡献最为重要,如果说日本是三等国家,要把日本推上二等国、一等国的地位,必须把教育变成得力的帮手。因此要将学术和教育区分开来,中小学校属于教育领域,如果学术研究成果与国家战略目标背离,应阻止其进入教育领域。但这也不意味着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可以自由从事学术研究。《帝国大学令》第1条规定:大学即使列入学术领域,也要研究和讲授国家需要的学术。明治政府从未允许大学有学术自由。[15]

1889年2月11日,明治政府以天皇“御赐”的形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治宪法》),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日本国家政治制度从此披上“立宪君主制”的外衣。此后,明治天皇“下赐”《教育敕语》,作为日本国民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教育敕语》也是学校修身课、国语课、历史课的必修内容,少年儿童一入学就被强令背诵,在重要仪式和元旦、纪元节、天长节、明治节及“敕语下赐纪念日”,还要聆听校长“奉读”。《教育敕语》向学生灌输“神话国体”观念———日本是“诸神创造的神国”,由“神的子孙”天皇统治,所以,大和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日本是“主权在君”的国家,国民要“忠孝两全”:平时勤学尽职,磨炼人格,以《皇室典范》、《大日本帝国宪法》为重,遵守法律与秩序,增进公共利益;非常时期必须奋勇当先,奉献一身为“君国”尽忠,为“与天地般无穷无尽的皇位的盛运”作奉献是臣民的义务,这才是“保持良风美俗的代代忠孝的忠良臣民”。[16]直到1946年10月8日文部次官发布通知禁止“奉读”为止,灌输天皇制军国主义教育思想的《教育敕语》,历经明治、大正、昭和三个历史时期,完全融入日本学校教育之中。

文部省认为,迄今为止的审定规则只能“消极审定”教科书,虽然可以发现教科书的弊病,但不能决定教科书的优劣。1891年11月,文部省公布新《小学教则大纲》,规定所有教育科目必须重视和加强道德教育,特别是关于“国民”、“国家”观念的教育。同时,文部省重点加强对修身教科书的审定工作。1892年3月修改审定规则,要求剔除不利于国家稳定的教科书,保证教育培育“良好风俗”,严格执行《小学教则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不久,文部省又发布《小学修身教科书审定标准》,关于普通小学、高等小学及教师使用的修身教科书的外观、插图、内容等作出严格规定。此后,这一标准逐渐成为其他教科书的审定标准。1893年3月,文部大臣井上毅向文部省图书科下达“内部训示”:审定修身教科书尤其要注意缜密审查,适当淘汰。“不合格的标准”如下:(1)违背国体,违反宪法及国法;(2)与《教育敕语》不符;(3)涉及政治或诽谤邦交;(4)理论偏激;(5)存在明显的疏漏和谬误;(6)不符合《教则》、教科书的体裁及教育科目的水平;(7)文章艰涩、拙劣、粗杂。[17]文部省按照上述训示采取措施:第一,在所有送审教科书的第一卷的卷首、最后一卷的卷尾部分,贴上写明文部省审定意见的附签。如“此书在对国家的责任与义务的表述上,欠缺遵守法律、纳税、服兵役的事项,应补充”。第二,订正教科书的内容,增加明治天皇和历代天皇的事迹。第三,订正“主君”的名字、天皇的谥号、官职等。第四,删除引用外国人的实例。1886年刊行的《普通小学修身谈》中,[18]列举了很多人物实例,其中48例为日本人,21例为中国人,其余为美国人5例,英国人5例,法国、德国、意大利人共5例。后来审定合格的东久世通禧所著的《普通小学修身书》、《高等小学修身书》,总共列举16位人物,全部是日本人。许多取自中国儒学经典著作及西方著名人物的实例都被删除。重野安绎所著的《普通小学修身》、《高等小学修身》共列举248例,只有一位外国人“孟子之母”。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修身教科书内再也没有引自中国的实例了。

在这种教育政策下,所有教科书都被文部省删改得面目皆非。历史教科书最显著的变化是关于天皇的表述。明治初年,官方对编撰者依据《古事记》和《日本书纪》表述天皇并无特殊规定。即使在文部省出版的《日本略史》中,也没有使用敬语称呼天皇,1882年出版的《小学国史纪事本末》甚至直呼天皇其名,课文题目中还出现了“神武东征”,“圣武沉湎”,“后醍醐失政”等字样。特别是较早出版的教科书《南摩纲纪国史略》(1878年),如实记载了阳成天皇的“无德”行为:“天皇游戏无度,屡杀无辜……让位后,狂躁益甚,上下厌苦”。文部省早期出版的历史书籍也没有掩饰古代史上皇室父子、夫妇、兄弟之间互相残杀的历史。中村正直作序、沖修编辑的《训蒙皇国史略》(1873年)不仅记载武烈天皇“淫虐无度”,“凡诸惨刑皆自临视。刳孕妇观其胎……”,而且书中还有注明“天皇暴行图”的插图。

姑且不论《日本书纪》的内容是否真实,历史教科书以《日本书纪》为依据毫无顾忌地表述天皇,反映出明治初年日本政府的天皇观和历史认识。随着“国体观念”和“忠君爱国”思想的强制普及,历史教科书中关于武烈天皇的表述逐渐简化,1882年刊行的《日本小史》仅有一行字:“帝,性甚暴虐残忍,崩,无子”。颁布《教育敕语》后,武烈天皇的存在越发不合体统,这位天皇最终在1893年通过文部省审定的历史教科书(山形悌三郎著《帝国小史》)中消失了。[19]事实证明,在炮制天皇制意识形态的过程中,行为暴虐的天皇即使同为“神的子孙”,在历史教科书中也难免被“淘汰”。迫于政府的巨大压力,部分历史教科书原文转载《教育敕语》,以求顺利通过文部省的审定,有些编写者特别明记“编撰座右铭”曰:“编者极其期待,以国史为德育之最大资料,最注意记载巩固尊皇爱国之志,奖励孝悌仁义之行的事实”。[20]

如前所述,明治政府对教育与科研两个领域实行不同政策,保障高等学府有限的“学术自由”。19世纪80年代,部分民间学者主张用科学而不是用神话教育下一代,倡导在历史教育中采纳历史研究的成果。三宅米吉在《小学历史编撰法》(1887年)中提出:应该用考古学的研究成果,代替历史教科书中有关“神代”的内容,因为“神代”的表述来自神话———日本由“诸神”产生。新保磐次根据三宅的上述观点编写了《小学日本史》一书,省略“神代”部分,按照考古学的研究成果撰写日本上古史的起源,并且在《教育敕语》发布的前一年通过文部省审定。然而,这类崇尚科学的教科书很快遭到排斥。在天皇“下赐”《教育敕语》的第二年,东京帝国大学教授、著名历史学家久米邦武(1839—1931)发表了一篇题为“神道乃祭天古俗”的学术论文,[21]立即遭到“皇典讲习所”等“神道家”的猛烈攻击,他们联合一些提倡“国权主义”的国会议员大造声势,迫使久米教授“休假”。随后,东大校方不仅解雇久米,还废除他任职的“帝国大学史志编撰股”,久米后来转至私立早稻田大学执教。事实上,久米不过阐述了神道自古以来是为了祈祷和感谢丰收的习俗,却被污蔑为对皇室及伊势神宫“不敬”。此后,历史研究受到更多的限制,历史教科书也不再汲取科学研究的成果,千篇一律地把《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中的神话传说作为“史实”记载。无需赘言,新保磐次的《日本史要》再也没有通过文部省的审定。[22]修身和历史教科书的上述变化表明,教育特别是初中教育已经变成日本统治集团的“国策工具”,为明治政府培养纳税、服兵役、遵纪守法、效忠天皇的臣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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