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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职业规划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在采纳本协会的法庭科学实验室职业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将它们与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的评价标准合并。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的成员、犯罪实验室和法庭专家应遵循本指导原则,以赋予本指导原则实际意义。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支持合理的科学技术和实践。该表述适用于所有在法庭科学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包括技术支持人员和协助法庭专家工作的所有人员。

如果法律让你成为证人,

而你仍然信仰科学

你没有需要复仇的对象,

没有蒙冤的人亟待解救,

亦无罪人亟待扭送认罪,

那么,在科学的领域里,

你必须做好证人的本分。

布劳德尔博士

19世纪的法国法医学家

Ⅰ.这些指导原则专为法庭科学学者和法庭科学实验室管理人员而制定。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概念来自于法庭科学领域的主要管理人员所制定的一些职业准则和建议。

Ⅱ.这些指导原则已经被审查通过。

Ⅲ.这些指导原则已经被协会委员会和成员采纳,并希望法庭科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将其应用于专业培训、绩效评价、纪律处分决定等领域,并可以指导其他的管理决定。同样重要的是,所有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法庭专家及协助他们工作的实验室人员,都应平等看待这些指导原则,并将这些指导原则运用到工作中,以支持法庭专家和法庭科学实验室的管理人员。

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在采纳本协会的法庭科学实验室职业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将它们与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的评价标准合并。所有的这些职业指导原则均支持规范的职业行为,并旨在建立在实验室职业责任基础上的职业文化。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的成员、犯罪实验室和法庭专家应遵循本指导原则,以赋予本指导原则实际意义。

职业精神

具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

独立、公正、超脱、客观地进行调查,全面、公正地进行鉴定。应根据送检证据和与证据相关的参考资料,而不是与鉴定没有关联的信息,得出鉴定意见。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要求他们,在进行鉴定时,不受政治压力或其他的外部因素影响。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意识到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只能在自身专业领域范围内且经过认真、审慎的思考分析后,方可做出结论。

在法律和鉴定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诚实地与涉及鉴定的各方(调查员、检察官、辩护人及其他专业人士)交流所有与鉴定相关的信息。在发现其他实验室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具有违反职业精神的行为时,应向司法机关或行政当局举报。如果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发现在鉴定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或不作为的行为,而可能导致或已经发生错误鉴定的事件存在时,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制止该行为。

如果鉴定行为或专业职责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有所冲突,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有义务尽快处理,以解决该矛盾。

不允许在有任何以金钱为目的或是有任何私人利益纷争的或是有可能产生利益纷争的情况下,接受或参与任何鉴定活动。

能力与效率

具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

努力实现法庭科学的职业人生规划,防止主观性地误用科学方法,同时应加强业务学习,时刻把握法庭科学技术领域的最新进展,应在普遍接受的实验与程序的基础上,得出鉴定意见。

在承担鉴定任务之前,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经过适当的培训,并通过相关测评,保证有足够的能力胜任鉴定任务。

一名诚实、公正、客观的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有计划地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如下工作:

相关能力测试;

综合技术评审;

验证鉴定结论;

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特别注意送检证物的潜在证据能力,避免任何篡改、扭曲、损伤或不必要的消耗。

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鉴定和分析时,应对鉴定分析过程进行适当的控制,并使用恰当的标准。

清晰的沟通

具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

准确无误地表述自己所受的教育程度、培训、经历及专业领域。

在出具鉴定意见、出庭作证、出版发行、口头表述中,应当给出全面准确的鉴定数据。

所有进行的检查和测试都必须准确、清晰,并全面记录,保留档案。得出的结论需有充足的论证,以供其他专业人士对其进行检查和评定。

应明确区分鉴定意见中的事实、个人观点和主观释义。明确注释所采用的方法,明确指出个人观点和主观释义的局限性。

不能出于个人目的,更改鉴定意见、其他记录或是隐瞒鉴定意见中的任何信息。

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支持合理的科学技术和实践。不能利用职权之便,向技术人员施压,以致不能得到鉴定数据或鉴定结论。

只有确信基于完善的科学方法和原则的情况下,法庭专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才可证明所得到的鉴定结论或推论。他们所要证明的观点应该意义明确,同时,要注意所作解释的措辞,保持公正、客观,避免偏颇。

如果对于鉴定意见的解释过于复杂,可能会误导法官或陪审团,那么应尽量做出简单的“是”或“不是”的回答。

如果简单的回答“是”或“非”会误导法官或陪审团,那么需要给出一个特定的“是”或“非”的答案。

I.通篇都用到了“法庭专家”这个术语。该表述适用于所有在法庭科学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包括技术支持人员和协助法庭专家工作的所有人员。

II.这些基本原则中所包含的内容来源于以下材料:

a.ASCLD Guidelines for Forensic Laboratory Management Practices. http://ascld -lab.org/documents/labmgtguide.pdf.

b.ASCLD Code of Ethics. http://ascld-lab. org/ documents/ASCLD-Codeof-Ethics. pdf.

c.American Academy of Forensic Sciences Code of Ethics and Conduct. www.aafs.org.

d.The Code of Ethics of the 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Criminalistics. www. cacnews.org.

e.The Code of Ethics of the Midwestern Association of Forensic Scientists,Incorporated. www.mafs.net.

f.Schroeder,O. C.,“Ethical and Moral Dilemmas Confronting Forensic Scientists,”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 Vol. 29,No. 4,Oct. 1984,pp. 966~986.

g.Lucas,D. M.,“The Ethic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Forensic Scientist: Exploring the Limits”,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 Vol. 34,No. 3,May 1989,pp. 719~729.

h.Peterson,J. L.,Murdock,J.E.,“Forensic Science Ethics: Developing an Integrated System of Support and Enforcement”,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 Vol. 34,No.3,May 1989,pp. 749~762.

i.Saks,M. J.,“Prevalence and Impact of Ethical Problems in Forensic Science”,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 Vol. 34,No.3,May 1989,pp. 772~793.

j.Starrs,J.E.,“The Ethical Obligations of the Forensic Scientist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Journal of the Association of Official Analytical Chemists. Vol. 54,1971,pp. 906~914.

III.这份文件的草案发给了30家法庭科学研究机构和若干法律人士审阅,他们对该指导原则的草案进行了评估。我们认真分析了收到的反馈意见,并考虑将这些意见归纳至本指导原则的最终版本中。

简介: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鉴定委员会

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鉴定委员会(The American Society of Crime Laboratory Directors/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Board,ASCLD/LAB)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最早开展实验室鉴定工作的鉴定机构。自1982年至今,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鉴定委员会承担着包括美国在内的一共7个国家的犯罪实验室鉴定工作。

在最初进行实验室鉴定工作之前,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鉴定委员会即制定了4个工作目标。时至今日,这些目标依然未变。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鉴定委员会为了保证实现工作目标。相应地建立了政策声明和职业责任指导原则。

1982年2月,在美国法庭科学协会的年会上,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鉴定委员会召开非正式会议。会上,时任委员会主席的拉布伦宣布,接受鉴定委员会的第一次委托申请,鉴定对象是伊利诺斯州警察局下属的8个犯罪实验室。拉布伦宣布,他任命汤姆·纳赛尔、詹姆斯·巴特拉姆、丹尼尔·多德和斯丹利·索贝尔组成鉴定小组,鉴定的审查费用为5250美元。

到2009年5月为止,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鉴定委员会已经为359家实验室进行了鉴定。其中包括181家州立实验室、117家当地机构实验室、22家联邦实验室、12家国际(非美国)实验室和27家私人实验室。现在,已经有85家犯罪实验室通过了美国犯罪实验室主管协会鉴定委员会的国际检测程序,2家犯罪实验室通过了国际校准程序,还有272家实验室通过了保留程序。

【注释】

[1]American Society of Crime Laboratory Directors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Board Guiding Principles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u for Crime Laboratories and Forensic Scient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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