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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及词根知识的思考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课本中有关构词法的练习,都以单词为基础。学生普遍使用的几种国内出版的语法参考书,按照惯例,讲的是没有词根的构词法。他也希望“从娃娃抓起”,普及美国的英语词根教育,改变全社会不重视词根学习的状况。约翰·肯尼迪先生是1914年去世的,他致力于普及词根的努力似乎成效不大。整整一百年过去了,如今普通的美国人具备多少词根知识呢?词根至今未列入中小学的教材和学生词典。

阅读本书前面的内容时,读者心中可能会渐渐积起一团疑云:词根如此重要,为什么我们对它却知之甚少呢?不解答这个问题,前面为词根发出的呐喊就有些像“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

首先应该肯定,读者的疑问反映的是客观事实。词根确实远未被国内一般读者所掌握。20世纪80年代,在本书初版之前,作者曾多次在英语专业二年级的学生中作过问卷调查。其中绝大部分不知词根为何物;个别同学顾名思义,猜出个大概,却举不出任何具体例子。可以说,当时这些程度中等的英语专业学生对词根的知识近乎空白。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作者又调查了这些学生英语知识的主要来源——教科书、工具书和英语刊物。几套常用的基础课教材均未提到词根。课本中有关构词法的练习,都以单词为基础。学生普遍使用的几种国内出版的语法参考书,按照惯例,讲的是没有词根的构词法。学生常用的英汉词典是没有词源项目供查阅的,他们常用的几种原文词典也是如此。又查阅了当时学生常看的几种英语刊物,也没有找到有关词根的专门性文章。于是,又把眼光扩大到当时国内出版的图书。在所涉猎的范围内,收获也不令人鼓舞。在学术性的刊物中未见专论。看到几本讲构词法的书,其中列举了词根,但在理论方面未有深层次的论述。这一系列的调查曾使当年的作者感到非常惊讶:国内外语界如此忽视英语词根,差一点使作者本人也怀疑起词根的重要性了。〔37〕

再把眼光放远一点,作者才发现:原来英语词根在自己的老家,即在以英语为母语的民族中,也是长期遭遇冷落的。

200多年前,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为了培养儿子进入外交界,必须亲自给开始学外语的儿子写长信,传授词根这项独门秘笈。可见,即使在贵族式的外语教育中,词根也是罕为人知的。顺便指出,此子当年只是九龄童,伯爵的词根教育“从娃娃抓起”,可谓重视。

100多年前,美国的约翰·肯尼迪先生遗憾地发现,“在初等教育阶段,它们(词根)就备受冷落。”正是有感于此,他专门给小学生编写了那本词根词典。他也希望“从娃娃抓起”,普及美国的英语词根教育,改变全社会不重视词根学习的状况。

约翰·肯尼迪先生是1914年去世的,他致力于普及词根的努力似乎成效不大。整整一百年过去了,如今普通的美国人具备多少词根知识呢?当今有多少对约翰·肯尼迪总统耳熟能详的美国人知道他们这位词根教育先驱者呢?答案好像也不令人乐观。

再看看他们的教育界和出版界,似乎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大作为。词根至今未列入中小学的教材和学生词典。作者在涉猎的范围内,只见过一套编有词根的教材和一本收入词根的中型词典,但都是指向非本族语学习者的。当年《读者文摘》出版了那本介绍词根的书,可谓功德无量。该书旨在增进读者的词汇能力,可是初版至今40多年过去了,曾经多次再版重印,其自身的内容却没有增进:词根理论方面毫无作为,语料编辑的水平依旧。(这也难怪,缺乏理论指导,光靠编辑技巧是难有突破的。)总而言之,当作者把目光收回来时,内心充满的是失望与郁闷。

那么,在英语的老家,为什么会长期地存在这种普遍地“冷落”词根的不正常现象呢?约翰·肯尼迪先生当时就抓住了症结所在。他是这样说的:


在初等教育阶段,它们(词根)就备受冷落。这种现象应该归咎于一种普遍的误解,即以为要知道一个词根的涵义,就意味着要拥有该词根的语源知识,要掌握分析英语单词的能力就意味着要学会希腊语、拉丁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以及其他一切有助于构成英语词汇的语种。这真是个奇怪的误解,因为英语的全部词汇是溶解在英语之中,而不是溶解在希腊语、拉丁语、斯堪的纳维亚语,或其他任何语言之中。词根及其所包含的意义是英语语言的基础。对英语的分析最终落实于此,也止步于此。如果英语的词汇不是溶化于英语之中,那英语词汇就是虚幻之物。〔38〕


这话说得很清楚,冷落词根是出自误解;而这种使人们对词根望而却步的普遍误解,则源于一般人对希腊文、拉丁文等古典语及其他外来语的无知或知之甚少。

大家知道,17世纪以后,古典语逐渐退势,成为死语言(Dead Language),学习者不断减少。加上18世纪以后英国反对拉丁化英语的运动,懂得拉丁文的人更为少数。至于希腊语,熟悉它的人就更少了。英国人说到自己对某事一窍不通时,爱用的成语就是:That is all Greek to me. 因为无知,人们看到英语中古典语源的单词就满足于笼统的吸收与理解,不敢探究其词根的形态和含义。

而且,他们要想探究词根的确也不太容易。这与英语辞书的编纂惯例有很大的关系。英国第一部带有词典色彩的书,是1604年考德利(Robert Cawdney)编的《按字母顺序的英语词汇表》。1775年,与切斯特菲尔德伯爵同时代的大学者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编成了影响深远的第一部标准英语大词典,也是以字母为序编排的。此后,一般的英语词典都以字母为序,单词义项的排列多以实用为原则,本义往往居后。这样的辞书编纂法当然使各族同根词无以聚集,只能漫散在词典的各个角落;其结果,词根的形和义都被淹没了,很难为一般读者所辨识。虽然许多优秀的词典都在词条末端标明词源,以求全面,但是普通读者不一定都能利用这部分的语源信息,而且如果不具备基本的知识,即使看了词源部分的拉丁、希腊等外来词,依然是不得其所。〔39〕这道关卡摆在面前,一般人只好“冷落”词根了。

好在“人生识字糊涂始”,中外同理。英国人、美国人生来就浸泡在英语的海洋中,词根又“溶解”在英语之中。他们对词根“糊里糊涂”,问题不大:反正到他们“清楚”的时候,已经学会了很多单词。这好比我们许多中国人识字伊始,没有上过什么“造字法”的课,也学会了许多汉字。不过,自有关文献得知,美国的成人文盲率和中小学生“失读症(Dyslexia)”的比率都比较高。作者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也许跟他们丢了自家老祖宗的法宝,不好好学习词根有很大的关系。

以英语为母语的民族尚且不得不“冷落”英语词根,无怪乎我们中国人了。他们对自己语言中的许多词根只隔着古典语这一道沟;我们却还要加上英语这个海,于是更觉得缥缈深奥,无以重视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不重视不等于不重要;他人可以不重视的不等于我们也可以不重视。国人是把英语作为外语来学习的,主客观条件都远不如学习母语即汉语那样优越。在这个问题上,最好不要再重复一次“人生识字糊涂始”。否则,就会事倍功半,甚至糊涂始糊涂了,劳而无功。

怎么办呢?当年约翰·肯尼迪先生就为我们指点了迷津:英语的全部词汇是“溶解”在英语之中的。我们也要抛弃那种“拥有词源知识才能理解词根,学会古典语才能分析英语单词”的误解,争取在英语语言中学习英语词根。当然,最好有人帮助跨过古典语与词源学的障碍,在古典语与英语词根之间架座桥。

这种架桥的工作,国内的专家、学者、教师们应该当仁不让,不能等待友邦学者的外援。长期以来,中国学者利用国产的汉语拼音系统教会外国人说普通话,还用祖传法宝偏旁部首,帮助外国人迅速地辨认与记忆汉字。我们也应该能够找到符合中国国情的办法,把英语词根从古典语中、从词源学家的书房里解放出来,把它变成普通英语学习者手中的常规武器,帮助他们去攻克英语词汇的难关。

架桥者有许多普及与提高的工作可做。比如说:

一、向读者介绍英语词根的知识,宣传它的重要性。这里一定要注意,最好不要把普通学习者引到学习古典语和钻研词源学的狭路上去,让他们在饱受英语学习之苦的同时,还要多遭两重罪。目前最需要词根知识的是急需扩大词汇量的青少年学生。他们犹如即将踏上征途却饥肠辘辘的士兵,怎么忍心让他们自己去茫茫的原始森林里摘野果采蘑菇?

二、分析英语的词汇成分,从中选取出最有实用价值的词根,科学地确定它们的形态和含义,用教科书、辅助读物、工具书等方式把它们普及开来。这好比在茫茫森林中甄别、选取、采集最富有营养的品种,加以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的加工过程,用合适的包装送到读者面前。

三、大力开展常用英语词根的同根词的整理、归纳和注释工作,合力完成英语词汇的“说文解字”工程。在具体工作中,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努力做到:既尊重词汇发展的历史,又考虑当前的语言现实;既不墨守古训、故弄玄虚,又不硬拆乱释、牵强附会。这项工作好比全社会合力开发有价值的品种,制定科学的加工标准,为读者提供源源不断的适销对路的产品。

四、此外,还可以成立有关的学术团体,集中相关的智力资源,开展词根的推广、普及与研究工作,不断开阔视野,交流国内外有关的学术资料,为读者的进一步需求铺路。这好比加强研发工作,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保证可持续性的发展。

作者觉得,这是一项在西方被忽视的基础性知识工程。

按照索绪尔等的普通语言学的理论,“词根的分离和重组使人类语言潜在的类比(analogy)思维模式得以全面展开”,从而“让人类的心智得以经济而有效地运作”。

实际上,目前从事英语词根普及工作的同仁们正是致力于把“溶解”于英语词汇海洋中的词根“分离”出来,加以科学的“重组”,然后呈现给读者,用以激发读者“潜在的类比思维模式”,从而使他们学习词汇的“心智得以经济而有效地运作”。

就汉语而言,这项工程于公元一世纪初,就在老祖宗许慎手上,经由《说文解字》一书给完成了。1800多年来,《说文解字》开创的部首排序的编辑体例和“以形求义”的思维模式始终启迪着我国一代代汉语学习者的心智,溶化于他们的血液,转化为他们的文化基因,内化成他们的文字认知潜能。最终,当国人需要学习其他语种的文字时,所有的这些历经千年的传承与积淀都表现为发自学习者内心深处的强大的思维定势。顺势而为,则事半功倍,逆势而动,则事倍功半。

就英语而言,环视全球,至今尚未有堪与许慎《说文解字》比肩的成果。中国的英语学习者数以亿计。这一项顺应千千万万国人的心智的基础性知识工程,如果能够在当代中国人手里毕其功于一役,那就真正不辱没我们伟大祖先的千年光辉,不愧对亿万中国学子的殷切期望。功莫大焉!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正是在这个想法的感召之下,作者想身体力行,通过本书为普及英语词根工作贡献一份绵薄之力。英语词根研究,牵涉到语言科学中语源学、词汇学语音学、语义学、语法学等各个领域,还需要包括古典语在内的许多语种的知识。这是一门并不简单的学问,里面有许多问题需要专家去研究,去解决;有许多知识吸引读者去领会,去探索。作者只希望,这里介绍的基本知识(虽然长达100余页)能引起读者对英语词根的兴趣,成为起步入门的几级小台阶,帮助读者踏进学习和研究英语词根的广阔领域中去。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词根?请把英语词根与汉字偏旁作一比较。

2.为什么应该把词汇学习的重点放在古典语源的词汇方面?任选一段中等难度的英语原文,列出生词,然后分析它们的语源特点。

3.试分析英语词根的来源和种类,并说明词根在基于词素的构词法中有何重要地位。

4.为什么认出了词根就抓住了词形分析的要点?

5.为什么可以利用词根分析英语单词的词义?

6.说说英语词根对单词重音判断与词类判定的意义。

7.现在对术语“派生”有什么新看法?列出已经掌握的词缀,看看其中有哪些能够充当“原生词缀”。

8.英语中为什么会有同源异形根?分析同源异形根有哪些主要规则?

9.自寻例词,尝试分析几个由多层派生构成的长单词。

10.回忆自己早年学习汉语的过程,加深对英语词根的重要性的认识。然后针对自身水平,举例说明学习英语词根的实际意义。

注释

〔1〕The Letters of Earl of Chesterfield to His Son (1853), LXIII, Vol. I, p.88.

〔2〕John Kennedy, A Stem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for Use in Elementary Schools (1996, 1st edition in 1890), Preface, p.iv。顺便说明,“词根”的英语对应词有Root、Stem、Radical等。本书取Root为“词根”的对应词。

〔3〕The Editors of Readers Digest, How to Increase Your Word Power (1975), p.10.

〔4〕章振邦等:《新编英语语法教程》(1983),第4页。

〔5〕R. Quirk, et al, 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985), I·2, p.1520.

〔6〕本书用斜体表示词根。用斜体加“-”表示词缀。“-”在后的为前缀,如pre-;“-”在前的为后缀,如-ible

〔7〕J. B. Sykes, 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6th Edition (1976), p.97.

〔8〕黄长著等译,R. R. K哈特曼著《语言与语言学词典》(1984),第301页。

〔9〕John Kennedy, Word Stems: A Dictionary (1996, 1st edition in 1890), p.7.

〔10〕转引自Websters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Supplement,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p.121。

〔11〕The Encyclopedia Americana, International Edition (1980), Vol. 10, p.423.

〔12〕陆谷孙,《英汉大词典》(1993),第54页。

〔13〕R. Quirk. et al, 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985), p.1543.

〔14〕请参看拙著《英语词缀与英语派生词》(2002,2016),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5〕在拉丁词原形中,以上列举的单词均有词缀:actumfirmuspressere。在英语正字过程中,表示各种变化形式的-um、-us、-ere等后缀被当作“盲肠”割掉了。于是,只好用“零原生词缀”来描述此类构词现象。

〔16〕“零原生词缀”和“零派生词缀”是本书用以描述零级派生构词的专用语。在相关单词的形态分析中用希腊字母θ来表示“零词缀”,而不使用阿拉伯数字0,以免与英文字母O相混淆。

〔17〕这就是传统构词法中称为转化法的构词方式。试比较:simple(简单的)→simplify(使简化),从形容词转变成动词是通过加后缀-fy实现的。因此,本书将无词缀转化称为“零派生”。

〔18〕以上两个单词的转化是通过单词内部元音的变化完成的,因为不使用词缀,所以也属于“零派生”范畴。

〔19〕这就是传统构词法中称为合成法的构词方式。当然,合成词也可以转化,例如honeymoon n. 蜜月→honeymoon v. 度蜜月,这只不过是重复一次零派生。

〔20〕这一类派生词的特点是:如果去掉第一个前缀,剩余的部分并非独立的前缀派生词。尤其在英语中,不存在incide,enthsis,dilection这样的单词。此类单词虽然为数不多,但是在构词上很有特点,所以单列为一种方法。

〔21〕这就是传统构词法所指的派生法。

〔22〕这里强调“基本方式”是针对自由词根而言。实际上,二次派生法还有其他方式,详见下文。各种方式的二次派生都属于传统构词法中派生法的范围。

〔23〕请参阅拙著《英语词缀与英语派生词》(2003,2016),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4〕请注意这里指的是常用词根。作者的统计范围不包含那些专业性很强的术语词根,尤其是希腊语源的术语词根。

〔25〕注意:这种情况下,字母变化不是发生在接合部,而是发生在词根内部。

〔26〕有时,词根处于重读音节,音值也会变化。这主要是受某些特殊后缀的影响。试比较:telephone['telɪfəʊn]→telephonic['telɪ'fɒnɪk]。

〔27〕零级派生词中的原始合成词与合成词的重音一般落在第一个词上。例如:'manu·script、'black·board。

〔28〕三音节以上的派生词的重读规则与一般的长单词相同:重音落在倒数第三个音节上。可见双音节与三音节派生词应该是讨论的重点。

〔29〕此处把粘附词根的含义放在引号(“”)中,只是为了提示这些含义的载体是不能独立使用的词素。

〔30〕词根含义的这一特点在汉字的义符偏旁中也得以体现,例如:“扌”旁的字一定与行为有关,都属于同一部首。

〔31〕一般语法书认为词缀(尤其是后缀)只有语法功能。实际上,无论前缀还是后缀均有语义价值,都为派生词提供语义信息。详述请参考拙著《英语词缀与英语派生词》(2003,2016),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32〕有些词缀有两种属性。例如:re-(“回”)是原生词缀,re-(“再”)是派生词缀。所以,在react(反动)中,act是词根,在re-act(再演出)中,act是单根词。后缀也有这种情况,亦应引起注意。

〔33〕Partridge, E. Origins: An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1966), p.848.

〔34〕作者这样处理,就把连接字母从“中缀”范畴内剥离出来。这样,术语“中缀”就专指for-at-able、passer-by之类派生词中的-at-、-er-这样的成分,名至实归了。

〔35〕拉丁动词均有四个基本变化形式:(a)主动态直陈式单数第一人称;(b)主动态直陈式完成时单数第一人称;(c)目的动名词,也叫目的分词;(d)主动态不定式现在时。(a)与(d)形式的词干相同。为方便起见,本书把(d)、(b)、(c)三种形式的词干,依次简称“现在词干”“完成词干”和“分词词干”。

〔36〕R. Quirk. et al, 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985), p.1522.

〔37〕应该高兴地指出:30多年后,当作者修订本书时,国内关于英语词根的教育与学习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词根”已成热词,相关著作层出不穷并拥有日益广大的读者群。

〔38〕John Kennedy, A Stem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for Use in Elementary Schools (1996, 1st edition in 1890), Preface, p.iv.

〔39〕说到辞书的编纂体例,比较一下汉字字书,很有意思。公元121年,东汉人许慎历时30余年编撰的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字书《说文解字》最终定稿奉献皇帝(汉安帝)。它是以540个部首编排,以推究字原,解释本义为原则的。汉语注音符号(1915)、四角号码检字法(1925)和汉语拼音方案(1958)出现以前的大部分辞书,如《康熙字典》,都是以部首为序编排的。长期以来,这种传统对整个文字教育影响深远,它积淀成国人对文字的认知心理。可以说,普通中国人对偏旁部首,要比一般英美人士对英语词根熟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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