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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说理”的逻辑

时间:2022-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换句话说,作为公民,如何通过学习公共说理,来有效地参与公共生活的构建。公共生活的范畴很大,有形的、无形的,物质的、精神的,徐贲的“公共说理”更多侧重于公共生活中的公共话语空间,而这是目前中国公共生活的“重灾区”之一。法律的归法律,说理的归说理。“逻辑,尤其是形式逻辑,只是公共说理的最表层部分。”问题是,“议事规则”无法解决当下公共生活的种种危机。

高明勇

一直以来,我对徐贲很关注,除了工作往来的缘故,更多的是因为我们都关注公共生活的构建。在“公共生活”的视野中,他先后出版过《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什么是好的公共生活》《政治是每个人的副业》《怀疑的时代需要怎样的信仰》等论著。如果说这些论著是关于“公共生活”的“认识论”的话,那么他的新著《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则是关于“公共生活”的“方法论”。换句话说,作为公民,如何通过学习公共说理,来有效地参与公共生活的构建。

公共生活的范畴很大,有形的、无形的,物质的、精神的,徐贲的“公共说理”更多侧重于公共生活中的公共话语空间,而这是目前中国公共生活的“重灾区”之一。相关案例很多,远近都有,远的如这两年屡见不鲜的“微博对骂”“微博约架”,包括“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的合流”(李泽厚语)下的众声喧哗。

就近的例子,比如就转基因食品问题,方舟子、崔永元利用微博进行多轮“激战”,当事双方“嘴仗”一度升级,围观者更是群情激奋,由于二人都有忠实粉丝,因此演变为上千万粉丝的“混战”,喧哗不止,粗鄙之语不绝于耳,暴戾之气弥漫网络。

最新进展是海淀法院已经收到方舟子(原名方是民)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的起诉状,且已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法律的归法律,说理的归说理。方舟子是知名的科普作家,崔永元是知名的电视主持人,两人辩才素有闻名。孰是孰非,自有公论,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细节,两人在“辩论”中谈及“语言与逻辑”,并将此作为科普是否有资格的一个重要标准。

“语言与逻辑”,就是“表达与思维”,其实点中了公共说理的关键,按照徐贲的解释,“说理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公共话语特征的思维与表达形式”。

当下的公共说理,面临严重的危机:本该是理性的话语表达,却变成粗鄙之语,本该是基于逻辑推论的思维方式,却让位于蛮横的暴戾之气。

动辄扣有色眼镜、贴标签、戴帽子,往往容易忽视问题的本质,流于争吵乃至对骂,不管什么议题,到最后一地“五毛”,漫天“脑残”,不了了之。

基于这种“公共说理”的生态,无疑,徐贲的《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更显珍贵,尤其是在“培养有效思维”“学习理性话语”方面提供的方法与思维。

徐贲认为,霸气、含混、反逻辑、少理性的语言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深入公共文化肌理的普遍痼疾。“逻辑,尤其是形式逻辑,只是公共说理的最表层部分。”

然而,公共表达中不注意逻辑的例子比比皆是。

比如,不久前舆论在关注中国矿业大学一位被称作“学神”的学生,据报道,“他说他从小就知道学习的重要性,所以读书时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和“读书时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存在必然的因果逻辑关系吗?前者或许是后者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充分条件。

不少孩子也“知道学习的重要性”,成绩却未必如意,而让“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的原因很多,也许并无兴趣,完全是父母逼出来的。

不管是这位“学神”,还是采写的记者,可能都没注意到这个问题。

在《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一书中,徐贲把谬误分为三种,情绪性谬误、形象性谬误和逻辑性谬误,而这个“学神”的例子属于“逻辑性谬误”,划为“推不出”的一种,即“逻辑跳跃”。

当然,这不过是一个生活中的小例子。细心观察,不讲逻辑者随处可见。

这十八讲中,我认为最值得注意的是徐贲提出的两种“提防”,一种是提防“逻辑谬误”,一种是提防“宣传手法”。

关于“逻辑谬误”,他提出了五种,分别是过度简单化、浮泛空论、循环论证、虚假两分法、无凭据推理。

关于“宣传手法”,他提出了十种,分别是人云亦云、谩骂、偏见、势利、老百姓的话、吹嘘、“科学”根据、证词、恫吓战术、株连。

面对这些“逻辑谬误”与“宣传手法”,徐贲专门介绍了“图尔敏论证模式”,利用主张、保证、论据、支持、语气和反驳六个环节,来辨析与提防。

不过,逻辑推论需要不断训练,内化为一种文化教养,练就提高判断能力的双眼,穿越谬误,穿越迷雾。

当然,徐贲的新著《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是一次写作《有效思维》中国版的尝试。

《有效思维》是英国逻辑学家L.S.斯泰宾写的一本小册子,写作的动机就是“英国人是不讲逻辑的”。

L.S.斯泰宾说:“我坚信,一个民主的民族极其需要清晰的思维,它没有由于无意识的偏见和茫然的无知而造成的曲解。我们在思维中的失败有时候是由一些错误造成的,而如果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些错误是如何产生的,则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本来是可以消除这些错误的。”

不过,“有哪一国人能说是真正讲逻辑的呢?”

《有效思维》一书是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牵头翻译的,徐贲的疑问是,“凭吕先生的见识和文字、逻辑思考功力,凭他对中国无效思维的深刻观察和沉痛感受,他为什么不直接为中国读者写一本关于有效思维的书,而偏偏选择翻译呢?”

我曾在《一个评论员的“秘密书架”》一文中对《有效思维》大力推介, 其实我也有和徐贲同样的顾虑:“有效思维”的观念适合中国,但书中的例子并不适合中国人阅读。

关于“有效思维”,不得不谈到殷海光,他在《逻辑引论·怎样辨别是非》中曾提出:“个别经验的知识不是有效推论的保证,逻辑规律才是有效推论的保证。”“真假系统与对错系统各自成一系统,不相影响。”当下的问题却是“事实”与“看法”经常被搞混,并且缺乏“说理评估”。

这两年也有一本畅销书,叫《罗伯特议事规则》,提出一套规定细致、行之有效的议事规范。在美国,这套规范通过一系列的程序,使各种意见有条不紊地表达出来,用规则来压制冲动,找到求同存异的地方,然后按照规则表决。

问题是,“议事规则”无法解决当下公共生活的种种危机。原因就在于,公共话语空间的构建,一靠议事规则,二靠文化教养,当很多人还缺乏规则意识的时候,似乎启蒙一种文化教养更合适一些。

当下社会对“公共说理”的需求前所未有,徐贲在美国大学教授说理写作已有二十多年,关于公共说理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尽管如此,我只能抱以审慎的乐观,原因不在他,而在公共生活的积弊重重,难言乐观。

附1:

《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

作者:徐贲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附2:

【“公共说理”小词典】

批判能力扫盲

哲学家罗蒂说,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两种启蒙(扫盲)教育,一种是“文化扫盲”,另一种是“批判能力扫盲”,公共说理应该是兼及文化与批判能力的一种教育。

图尔敏论证模式

图尔敏是英国哲学家和教育家,他提出了一种可以用来说明说理特性的非形式逻辑论证模式。包括主张、保证、论据、支持、语气和反驳六个部分。可用以避免自身,或发现他人在说理过程中的某个或某些环节出现问题或谬误。

塔西佗陷阱

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曾经在总结历史教训时说:“当一个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对于任何一种权威来说,丧失信誉的后果是严重的,民众不再相信一种权威,不只是在某一件事情上,而是在所有的事情上。

戈德温法则

美国知名律师迈克·戈德温在1990年时提出,当一个对立的讨论不断延展时,参与者用纳粹或希特勒来类比对方的概率会趋于1,也就是100%,简直没有例外。这个法则先是用于在线辩论,现在也用于一般的政治辩论。

附3:

【徐贲作品录】

徐贲一如既往地使用轮廓分明的语言,细致准确地分析饶有意味的生活现象,不断重申人之为人的尊严与价值,也不断修正、拓展、磨砺着我们——他的读者的理性。他所有的文字,都蕴藏着动人的公共关怀。我们都能在他平直、冷静,同时又精巧的理论支撑的言说中,感受到他对建设有尊严的公共生活的内在热情,感受到他构想合理社会秩序的精神力量,以及他描述理想的“人”时的人文情怀。

《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

《怀疑的时代需要怎样的信仰》

《政治是每个人的副业》

《什么是好的公共生活》

《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全球正义和公民认同》

《知识分子:我的思想和我们的行为》

《在傻子和英雄之间:群众社会的两张面孔》

《文化批评往何处去:八十年代末后的中国文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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