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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生态文明智慧

时间:2022-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古代的生态文明智慧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提出了生态文明的基本思想。设置了专门的虞衡制度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这是中国古代生态文明实现的基本路径。虞衡制度及其机构基本延续至清代,可以说这一制度是中国对世界自然资源管理做出的制度性贡献。

中国古代的生态文明智慧

十八大以来研究生态文明的著作和文章大量增加,人们从经济学学、社会学、哲学各个学科研究生态文明,从西方国家分析生态文明的经验。其实我国古代贤哲对“天人关系”“人地关系”的研究就已经提出了极为丰富的生态文明的智慧,这是需要深入总结的,不需要向西方取经。中国古代的生态文明智慧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提出了生态文明的基本思想。“天人合一”思想的最早论者和代表应当首推庄子。庄子认为,自然界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类要顺应客观规律,要“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这样才有可能达到“畸于人而侔于天”的境界。荀子的“制天”思想,提出了“天人合一”说,强调人要“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下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文言传》)。其中的“先天”是指在自然变化未发生以前加以引导,而“后天”是指遵循自然的变化,尊重自然规律。秦汉以后,历代思想家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先秦时期的“天人合一”思想,北宋张载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观点(《西铭》),认为世间万物都是我们的朋友,人类要尊重万物,友善对待自然。总之,“天人合一”思想的实质是主张将天、地、人作为一个统一的和谐整体来考虑,既要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又要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在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行人类的生产活动。

提出了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早在周代,人们就提出:“早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逸周书·聚篇》)东周的管仲不仅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主张对山泽林木实行国家垄断,提出“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管子·立政》)的观点,而且把保护山泽林木作为对君王的道德要求,提出“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立为天下王”的思想(《管子·轻重甲》)。孟子认为:“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也指出:“圣王之制也,草本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吕氏春秋·义赏》中写道:“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汉代刘安在《淮南子》中指出:“孕育不得杀,壳卵不得采,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其年不得食。”这些主张都充分体现了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

设置了专门的虞衡制度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这是中国古代生态文明实现的基本路径。虞衡是我国古代掌管山林川泽的政府机构的泛称,其职责主要是保护山林川泽等自然资源,制定相关方面的政策法令,虞衡官执行这种政令法令。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中记载了周代的虞官设置:“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周礼》)秦汉时期,虞衡转称少府,但其职责仍为管理山林川泽,具体分管的有林官、湖官、陂官、苑官、畴官等。隋唐时期,虞衡职责有了进一步的扩展,管理事务范围不断扩大,据《旧唐书》记载,虞部“掌京城街巷种植、山泽苑囿、草木薪炭供顿、田猎之事”。宋元以后,除元朝设有专门的虞衡司以外,其他各朝都由工部负责资源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水浒传》中林冲火烧草料场中杀死的陆虞侯就是专管山林川泽的官员。由少府到虞衡司再到工部,表明古代当政者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已上升到了新的高度,并开始从系统性的角度来考虑和管理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虞衡制度及其机构基本延续至清代,可以说这一制度是中国对世界自然资源管理做出的制度性贡献。

201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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