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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原则

时间:2022-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面讲过,依法治国,不仅仅是立法,更重要的是司法。《法法》篇主要讲的就是司法问题。第一个法是动词,实行法治,后面一个“法”是法律,依法实行法治,也就是司 法。“法不法则令不行。”政令是合法的,但是推行不下去,是因为发令的人不够慎重,没有考虑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合法不合理。当然政府三令五申也无法阻止乱开发小煤矿的现象。

前面讲过,依法治国,不仅仅是立法,更重要的是司法。我们今天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有法不依”,法律不能得到实施。《法法》篇主要讲的就是司法问题。什么叫“法法”?第一个法是动词,实行法治,后面一个“法”是法律,依法实行法治,也就是司 法。

【法法·第一章】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 矣。

不依法实行法治,事情就会变来变去。“法不法则令不行。”依据的是不合理的法,那么政令就难以推行。很多地方政府发的文件,经不起法律推敲,但是地方官员不管,硬要推行,农民就拿着法律上访。“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政令是合法的,但是推行不下去,是因为发令的人不够慎重,没有考虑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合法不合理。“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已经很慎重地制订了一项法令,仍然推行不下去,是因为赏罚太轻。例如,一个价值几亿的煤矿,拿不到批文却照样开发,最后的罚款只有五十万元。当然政府三令五申也无法阻止乱开发小煤矿的现象。“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有时赏罚很重也行不通,原因是不兑现,没信用。“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赏罚重,也遵守,该怎么罚就怎么罚,但令还是行不通,因为下令的人自己做不到。上面一次次发文件,要求官员不能贪污受贿,自己却照样贪污,怎么可能反贪倡廉?“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禁令要有权威性,要自己先做到,才能在民众中实 行。

这一章讲了司法的基本原则,把我们今天司法过程中的问题,逐层地剥开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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