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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成果的开发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宣讲现场所录制形成的录音带、光盘,包括宣讲员自身录制或听课人录制,属宣讲成果。同时,宣讲员现场听课记录,不论是记简录还是记全录均属宣讲成果的一部分。宣讲稿是宣讲成果的基本素材。要根据不同时期理论教育的重点内容,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宣讲成果的开发制作,以满足各级宣讲组织理论教育的需求。因此,宣讲成果的开发制作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

一、宣讲成果的范围

所谓宣讲成果,是指每次宣讲所创造和积累的物质成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宣讲员本人所留存的宣讲稿,包括文字讲义或课件、电子光盘,这是最原始、最基础的宣讲成果。二是宣讲现场所录制形成的录音带、光盘,包括宣讲员自身录制或听课人录制,属宣讲成果。三是在网上留存的宣讲稿网页,即宣讲员为了保留讲稿,在家中或单位电脑中留存的宣讲稿网页。同时,宣讲员现场听课记录,不论是记简录还是记全录均属宣讲成果的一部分。

二、宣讲成果的开发途径

宣讲成果的开发利用是随着科技、信息的发展不断渐进的过程。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开发途径:

一是以宣讲稿为基本素材,整理编制成各种书籍、参考资料。宣讲稿是宣讲成果的基本素材。在这个基础上,宣讲人员本人或宣讲教育部门把它整理成讲义或编制成书籍与参考资料,这是最直接的开发方式。目前,出版发行部门所形成的书籍、资料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讲义性书籍,一种是辅导性书籍。

二是将讲稿或现场录音、光盘整理制作成专题讲座,以无偿或有偿方式提供给需求方。这类开发制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宣讲者所在部门直接开发制作,然后无偿提供给本系统或以有偿方式提供给社会需求方。另一种是宣讲员所在部门与制作经营方合作,宣讲方提供讲稿或音像、光盘,制作经营方专门负责制作发行。目前,各种音像制作中心已经成为独立的文化产业。

三是将宣讲文稿在电脑上建立专门网页供网民选择。这种资源开发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无偿提供网页,另一种是建立专门网站面向社会有偿利用。

从信息化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宣讲成果开发利用的实际效果看,网络开发传播应当作为主要渠道。各级讲师团、党校和社科部门,都应从上而下设立专门理论宣讲网站。这种方式,一是快捷方便,二是具有专业性、权威性。

三、宣讲成果的开发原则

第一,坚持尊重原稿。宣讲成果的开发利用基础在于原稿,因此无论是书籍资料开发、音像制作开发还是网络开发,都必须尊重原稿,在原稿的基础上进行多种形式开发利用。

第二,坚持宣讲员本人自愿。不论是本单位、本系统开发制作,还是经营部门开发制作,都必须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实行合作或转让,否则就是违反专利法。

第三,部门指令安排与市场需求相结合。首先,要坚持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理论教育部门主渠道开发制作为主。要根据不同时期理论教育的重点内容,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宣讲成果的开发制作,以满足各级宣讲组织理论教育的需求。其次,要在有关部门主渠道开发制作的同时,满足社会各阶层理论学习需求,实行市场化运作,开展多渠道、多品类的开发制作。

第四,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宣讲成果属于精神产品,它的作用在于用来武装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因此,宣讲成果的开发制作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一方面,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理论教育部门的开发制作,应以政府财力资助和党费资助为主,适当收取资料发行费。同时,应防止各级组织层层加码乱收费倾向。另一方面,对社会各类经营公司制作、发行的宣讲资料,有关部门在价格上、质量上也要给予必要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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