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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杜林论》为视角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一个哲学家、思想家,恩格斯对自然科学的全方位探索,仍是今人的一个范例。[9]据此,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即以坚实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学说史上第一次逻辑连贯地说明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规律,并阐释了对立统一、量转变为质、否定之否定三大基本规律。首先在数学领域,恩格斯以“变数”这一范畴作为其具有辩证思维性质的逻辑范畴。在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无限与有限作为一对范

“理论自然科学”的辩证思维与逻辑范畴——以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为视角

赖功欧

内容提要:“理论自然科学”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确立的有鲜明时代色彩的一个范畴,他极为明智地洞察到现代自然科学“唯一地达到了科学的、系统的和全面的发展”,因而极为重视理论自然科学辩证思维的研究,并提出:对于现今的自然科学来说,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恩格斯倡导的理论自然科学的辩证思维,建基于“思维规定”即逻辑范畴的基础之上;他是通过多年对自然科学各学科极其认真的考察研究而作出一系列论断与前瞻性预见的。作为一个哲学家、思想家,恩格斯对自然科学的全方位探索,仍是今人的一个范例。

关键词: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理论自然科学;辩证思维;逻辑范畴

引言

“理论自然科学”一语,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一书中确立的一个基本范畴,是与“经验自然科学”对应的重要范畴;这对范畴有鲜明的时代色彩。1971年中央编译局翻译的《自然辩证法》中“经验自然科学”一语,在1995年新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已改译为“经验的自然研究”[1]。现在看来,这一改译能更好地表征现代自然科学领域中的“理论”与“实验”两大基本范畴,让我们对整体的自然科学有更清晰地认识视角。其实,130多年前的恩格斯已然认识到,当时自然科学领域中各学科的“经验的自然研究”,已经积累了庞大数量的实证知识材料;而在恩格斯看来,“经验”不能仅仅处于一种材料积累的阶段,而有必要依据材料的内在联系而进行系统整理,从而在各个知识领域之间建立起正确的关系。这当然需要自然科学领域中的“理论思维”,据此,恩格斯明确指出:“对于现今的自然科学来说,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辩证法才为自然界中出现的发展过程,为各种普遍的联系,为从一个研究向另一个研究领域过渡,提供了模式,从而提供了说明方法。”[2]这里实际上已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命题:辩证法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

然而,“要思维就必须有思维规定。”[3]而思维规定在恩格斯看来,是依据逻辑范畴来定格的;事实上,“思维规定”四字的老版本原译即“逻辑范畴”[4]。恩格斯对理论自然科学辩证思维的研究,正是建立在逻辑范畴的认识基础上。他认为:辩证思维——正因为它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因而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阶段上的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如果说亚里士多德是以语言形式的分析作为范畴的研究,康德则是以判断为出发点来分析范畴。康德的范畴既规定判断的形式,同时又是充实而无须发展的范畴表。而在黑格尔的体系里,范畴的研究却是着眼于思想的具体内容,范畴是揭示客观内容的方法。因此,黑格尔所重视的是思维过程内容的丰富性,而不是僵死的知识形式;这使逻辑范畴的研究大大前进了一步。恩格斯肯定地说:“对思维形式、思维规定的研究,是非常值得做的和必要的,而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只有黑格尔才系统地从事过这种研究。”[5]本文之所以定题为“恩格斯论理论自然科学的辩证思维与逻辑范畴”,正是基于恩格斯对自然科学思维规定及其逻辑范畴的深刻见地。

必须看到的另一点是,当时的恩格斯对自然科学的洞察力已达到如此高度:现代自然科学“它唯一地达到了科学的、系统的和全面的发展”。[6]处于细胞学说、进化论、能量守恒与转化理论刚建立的时代,恩格斯已深感揭示自然过程本身的辩证性质,将会有重大意义。同时恩格斯认为这一探索的前提是:“事情不在于把辩证法规律硬塞进自然界,而在于从自然界中找出这些规律并从自然界出发加以阐发。”[7]自然本身的辩证过程,决定了人的辩证思维,存在决定意识,而不是相反。因此,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辩证过程的反映而已。在列宁看来,是事物的辩证法创造观念的辩证法。这一前提决定了恩格斯是立足于自然科学各领域的经验材料及学科发展之上来进行辩证规律研究的。当时他已经意识到,要站在制高点上并系统地在自然科学各领域达到一种辩证综合,是一件巨大的工作;不仅要掌握的材料几乎是漫无边际的,而且自然科学本身也正处在急遽的变革过程中,因此很难跟踪不失;但恩格斯确实尽其所能地跟踪了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轨迹。然而他更充分地意识到:必须把握理论自然科学的思维规律。因为“如果人们领会了辩证思维规律,进而去领会这些事实的辩证性质,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这种认识。无论如何,自然科学现在已发展得再也不能回避辩证综合了。”[8]恩格斯提出了“理论自然科学”范畴,以与“经验自然科学”即现译本的“经验的自然研究”范畴相对应,旨在强调理论思维的重要性。在恩格斯看来:“正是由于自然科学正在学会掌握2500年来哲学发展的成果,它才一方面可以摆脱任何与它分离的、处在它之外和之上的自然哲学,另方面也可以摆脱它本身的、从英国经验主义沿袭下来的、狭隘的思维方法。”[9]据此,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即以坚实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学说史上第一次逻辑连贯地说明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规律,并阐释了对立统一、量转变为质、否定之否定三大基本规律。

一、“变数”及数学辩证思维中的范畴

首先在数学领域,恩格斯以“变数”这一范畴作为其具有辩证思维性质的逻辑范畴。“有了变数,运动进入了数学;有了变数,辩证法进入了数学;有了变数,微分和积分也就立刻成为必要的了。”[10]恩格斯把常数的数学看成是形式逻辑范围内的,而变数的数学则本质上不外是辩证法在数学上的运用。他还把变数数学对常数数学的关系看成辩证思维对形而上学思维的关系。变数的数学,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微积分。我们知道,在柏拉图那里,数学概念的构成被绝对化,是永久的理想的形式;它是“显现出来”的,概念的原形独立于认识之外。而康德的数学哲学也把数学概念作为先验的直观形式。对恩格斯来说,以先验的形式手段是无法解决数学的内在前提与根据的。恩格斯认为,数和形的概念是从现实中得来的,只是它极度抽象的形式,掩盖了其起源于外部世界的事实。数学思维,本身也存在着辩证思维;“变数”范畴的发现就充分证明,对数学思维,形式逻辑是不够的,它无疑需要辩证逻辑。

在恩格斯看来,数学虽然是最纯粹的量的规定,但充满了质的差异,数学只要涉及无限大和无限小,就导入了一个质的差异,正是同一类数量的差异把质的差异提高到不可通约性。数学是“关于无限的科学”。在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无限与有限作为一对范畴,其辩证思维的意义即:没有无限就不可能认识有限。恩格斯针对耐格里所说的“我们只能认识有限的东西”,批判地指出:“这是完全正确的,如果进入我们认识领域的仅仅是有限的对象。但是这个命题还须有如下的补充:‘我们本来只能认识无限的东西。’”[11]这是因为:自然界本身是无限与有限的辩证统一,而人的概念思维及其判断都是在现象潜在无穷系列中进行的。“事实上,一切真实的、穷尽的认识都只在于:我们在思想中把个别的东西从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然后再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我们从有限中找到无限,从暂时中找到永久,并且使之确立起来。然而普遍性的形式是自我终结的形式,因而是无限性的形式;它把许多有限的东西综合为一个无限的东西。”[12]实际上,这里强调了“自我终结”(此处老版本译为“自我完成”)与无限性的关系。普遍性的形式正是作为一种无限性的形式,才是真正自我完成的形式。因而,人“本来只能认识无限”,其根据即在于此。人只要存在抽象思维,就必然会上升到无限,而且没有无限,有限这一范畴不可能单独存在。由G·康托开创的集合论,已成功地把二者合并在统一的无限序列极限的概念中,而schwarcs对广义函数的贡献,也有力地佐证了恩格斯关于数学中的辩证思维。

此外,恩格斯关于一与多的互相渗透,同一和差异在微分中的存在,连续和分立的矛盾,三角学从综合几何中发展而出,二项式化为无穷级数,整数分数与对数系统的对应等等范畴与命题,都是数学思维具辩证意义的极佳证明。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恩格斯仍然是从“思维和存在的一致”来考察数学思维的,他曾十分自豪地说道:“让我们举一个例子。在一切理论进步中,同17世纪下半叶发明微积分比较起来,未必再有别的东西会被看作人类精神如此崇高的胜利。如果说在什么地方可以出现人类精神的纯粹的和唯一的业绩,那就正是在这里。至今仍笼罩着微积分中所运用的各种数量(各阶的微分和无限)的那种奥秘,是下述事实的最好的证据:人们总是以为,这里所研究的是人类精神的纯粹的‘自由创造物和想象物’,而客观世界提供不出任何相应的东西。然而实际情形恰恰相反。自然界对这一切想象的量都提供了样本。”[13]恩格斯接着指出:我们的几何学是从空间关系出发,而我们的算术和代数学是从适合于地球上的关系的数量出发的。恩格斯深信: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这一事实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而且这个事实是我们理论思维的无条件之前提。“变数”让辩证法进入了数学,“数学上的无限”也让辩证法进入了数学,实质上不过是因为本来“这些数量适合于我们的地球上的关系”。[14]当然,笔者在这里想要提示的仍是恩格斯所言辩证思维与范畴运用在数学中的重要意义之所在。

二、“运动”“平衡”范畴与物理学领域的辩证思维

在物理学(包括天体物理)领域,恩格斯表示:凡是“在涉及概念的地方,辩证的思维至少可以和数学计算一样地得到有效的结果”。[15]物理学是把物质作为最简单同时又最普遍的性质来研究的科学,在其发展史上,可划分为一系列不同质的阶段,这首先是和物质与运动的概念密切相关的。理论物理学就是在具有辩证意义的一般概念、假说、原理基础上建立的。恩格斯在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究后提出的最为关键的命题是:“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16]这一结论其实是建立在反对把运动仅归结为机械力这样一种所谓的运动基本形式之上的;恩格斯所要批判的杜林正是如此,因此杜林是不可能理解物质和运动之间的真实联系的。

恩格斯认为任何静止、任何平衡都只是相对的,它们只有对这种或那种确定的运动形式来说有意义的。没有运动的物质和没有物质的运动都同样不可想象。“运动应当从它的对立面即从静止中找到它自己的尺度,这对我们的这位形而上学者来说当然是一道难题和一服苦药。这确实是一个明显的矛盾,而任何矛盾在杜林先生看来都是背理。……从辩证的观点看来,运动可以表现在它的对立面中,即表现在静止中,这根本不是什么困难。从辩证的观点看来,这全部对立,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都只是相对的;绝对的静止、无条件的平衡是不存在的。个别的运动趋向于平衡,总的运动又破坏平衡。”[17]运动与静止作为物理学中最重要的辩证思维范畴,不仅确定了二者的关系,而且运动范畴成为了核心的原则,成为十九世纪科学概念结构中占中心地位的范畴。物理学从机械的世界图景到爱因斯坦在电磁场世界图景引入的时空弯曲概念,证明了辩证思维关于空间、时间和运动着的物质不可分割的观点。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研究中确立的“运动”与“平衡”及其“一切平衡都只是相对的和暂时的”命题,确实是在哲学原理上达到了与当时物理学发展高度的统一。恩格斯总结说:

“运动和平衡。平衡和运动是分不开的。在天体的运动中,存在着平衡中的运动和运动中的平衡(相对的)。但是,任何特殊的相对的运动,即这里的一个运动着的天体上的单个运动,都趋向于实现相对静止即平衡物体相对静止的可能性,暂时的平衡状态的可能性,是物质分化的本质条件,因而也是生命的本质条件。在太阳上没有单个物体的平衡,而只有整个物体的平衡,或者说只有一种极微不足道的、由密度的显著差异所制约的平衡,而在表面上则是永恒的运动和不平静,离解。在月球上似乎只有平衡占统治地位,没有任何相对的运动——死亡(月球=否定性)。在地球上,运动分化为运动和平衡的变换:单个运动趋向平衡,而总体运动又破坏单个平衡。岩石进入静止状态,但是剥蚀,海浪、河流、冰川的作用,不断地破坏这个平衡。蒸发和雨,风,热,电和磁的现象,也造成同样的景象。最后,在活的有机体中我们看到一切最小的单位和较大的器官的持续不断的运动,这种运动在正常的生存时期以整个有机体的持续平衡为其结果,然而又始终处在运动之中,这是运动和平衡的活的统一。

一切平衡都只是相对的和暂时的。[18]”这里,恩格斯不但看到了运动与平衡的活的统一,更看到了一切平衡都只是相对的和暂时的。据此,恩格斯使用的另一对主要的辩证思维范畴是“生成”与“消逝”。他认为,康德的星云假说具确大科学价值,在形而上学思维形式的观念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康德的《自然通史和天体论》使得关于第一次推动的问题被取消了,地球和整个太阳系表现为某种在时间的进程中逐渐生成的东西:“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生成着和消逝着。”[19]恩格斯在当时就意识到麦克斯韦的电磁场理论引进“漩涡”概念的意义。漩涡作为自然界的基本现象,本身就代表了辩证运动。它不停地消失于自身,并再产生自身;它的运动是与周围相互作用时产生的,这与“生成”“消逝”的辩证范畴是一致的。此外,恩格斯对引力与斥力的统一,也作了辩证的阐述,“自然辩证法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是:根据现代的理论,用同名电流的吸引说明同名磁极的排斥。”[20]恩格斯同时认为:排斥是运动的真正主动的方面,吸引是被动方面。这样,“主动”与“被动”也非常自然地作为物理学中辩证思维的范畴了。必须指出的是,恩格斯仍是从运动形式的视角来看待引力与斥力的:“应当明确指出,吸引和排斥在这里不是被看作所谓‘力’,而是被看作运动的简单形式。”[21]综观恩格斯对物理学的考察,不仅有着深层的运动平衡观支撑,且认定运动本身即为矛盾,矛盾的连续产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而形而上学思维方法却把间断与连续、偶然与必然、肯定与否定放在绝对对立的位置上,这就使科学定律成为种种外在规定性的关系,而无法揭示这些规定的内在联系,例如自然界的引力与惯性、内聚力与斥力等都呈现为外部互不依存的各种力量。恩格斯在批判形而上学思维形式的基础上非常有见地地指出:“正如一个运动形式是从另一个运动形式中发展出来一样,这些形式的反映,即各种不同的科学,也必然是一个从另一个中产生出来。”[22]现代科学的实践已充分证实了恩格斯的这一对不同学科产生的总体设想。

三、“质变”“转化”及其化学、生物学的辩证思维

在恩格斯时代,化学及生物学在其理论基础形成之时,已伴随着初步辩证思维方式。门捷列夫的化学周期律对辩证思维方式的运用,虽是不自觉的,但却显示了化学过程的辩证法规律。恩格斯不仅在数学、物理学,更在化学中分析了量变到质变规律,并认为这一规律在化学领域中取得了最伟大的胜利。他强调化学的这一特点:“化学可以说是研究物体由于量的成分的变化而发生的质变的科学。”[23]化学正是引入了物理学的概念和研究了物理学参数,才形成了化学理论,而物理学中的辩证思维范畴,对化学也同样起作用。量变质变在化学中体现得最明显与直观:“它们的质是由它们的原子量的数量所决定。这已经得到了光辉的验证。门捷列耶夫证明了:在依据原子量排列的同族元素的系列中,发现有各种空白,这些空白表明这里有新的元素尚待发现。……门捷列耶夫依靠——不自觉地——应用黑格尔的量转化为质的规律,完成了一个科学上的勋业,这一勋业,大胆地说,完全可以和勒维烈计算尚未见过的行星海王星的轨道方面的勋业相提并论。”[24]门捷列耶夫把一切化学元素的统一性和密切联系性作为周期律的基础,指出化学亲和力变化的飞跃——质变,是由原子量的变化所决定,并指出了元素所固有的对立属性的统一。周期系统是否定之否定辩证规律起作用的例证。这一辩证过程,正揭示了发展是螺旋式的,而不是直线式的。因此,得到了恩格斯的肯定。恩恪斯自己也深入到具体的化学例证中去探讨这一辩证过程。“量到质的转化,最简单的例子是氧和臭氧,在这里2:3引起了二者甚至在气味方面的一些完全相异的属性。化学也只用分子中原子数目的不同去说明其他的同素异性体。”[25]可见,质量转化是恩格斯在化学领域运用辩证思维的最根本范畴。应该说,恩格斯明确把能量守恒改为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正是基于物理化学的辩证思维之上的。他突出地强调了质的“转化”一面,这与当时一些科学家仅强调量的守恒一面形成区别:“如果说新发现的、伟大的运动基本规律十年前还仅仅被概括为能量守恒定律,仅仅被概括为运动不生不灭这种表述,就是说,仅仅从量的方面加以概括,那么,这种狭隘的、消极的表述日益被那种关于能的转化的积极的表述所代替。……这种认识,是今后对转化过程本身进行更为丰富多彩的研究的既得的基础,而转化过程是一个伟大的基本过程,对自然的全部认识都综合于对这种过程的认识。”[26]系统从一种平衡态转入另一种适于新条件的平衡态,对物理化学平衡定律有重大意义。而在形而上学思维形式中,平衡就没有运动,运动就没有平衡。用辩证思维的观点看,平衡恰恰是由一些对立过程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化合和分解的统一,正反应和逆反应的统一,氧化和还原的统一,都是物理化学过程内部和外部的对立性统一。在现代化学中,量子化学在原则上包括着传统物理动力学问题。“发展”观念在物理化学的综合发展趋势中,使进化化学问题进一步得到重视,这当然标志着辩证思维原理作为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合理性。

在生物学领域,恩格斯也以辩证思维方式提出了大家熟知的深刻命题;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他认为这种存在方式本质上就在于这些蛋白体的化学成分的不断自我更新:

“生命,蛋白体的存在方式,首先是在于:蛋白体在每一瞬间既是它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27]恩格斯的这一结论同时又是在以“生”、“死”作为基本思维范畴的基础上作出的。他认为;“生和死。今天,不把死亡看作生命的本质因素、不了解生命的否定本质上包含在生命自身之中的生理学,已经不被认为是科学的了,因此,生命总是和它的必然结局,即总是以萌芽状态存在于生命之中的死亡联系起来加以考虑的。辩证的生命观无非就是如此。……因此,在这里只要借助于辩证法简单地说明生和死的本性,就足以破除自古以来的迷信。生就意味着死。”[28]

在生物进化理论中,恩格斯阐明了达尔文的基本思想与原则,批判了杜林的荒谬而混乱的思想体系,指出达尔文在把偶然性作为客观因素引进生物界发展的理论时,辩证地解决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问题。在这一基础上,恩格斯又提出了生物“种”群概念,反对形而上学地割裂一般和个别。这在把种群视为基本进化单位的现代理论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证实。“没有种的概念,整个科学就会化为乌有。科学的所有部门都曾需要有种的概念作为基础:人体解剖学和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动物学、古生物学、植物学等等,离开种概念还成什么东西呢?这些科学部门的一切成果不仅会发生问题,而且会干脆被废弃。”[29]这一辩证思维的命题——没有种的概念,整个科学就会化为乌有,已然涵括在必然性、偶然性范畴之中。恩格斯非常英明地指出;达尔文学说是黑格尔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内在联系的论述在实践上的证明。

四、“相互作用”的辩证唯物主义视角及现代自然科学整体考察

恩格斯对理论自然科学中辩证思维及其范畴的揭示,其中一些在今天看来,实际上是元理论层面的论述,如相互作用原理。在辩证唯物主义范畴体系中,相互作用比运动范畴更丰富、更深刻。恩格斯几乎在所有领域中都涉及到相互作用这一范畴。不仅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它还有内在的互相联系的涵义。恩格斯还以“原因”与“结果”来说明相互作用范畴,他认为:原因和结果这两个观念,只有在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有其本来的意义。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场合放在它和世界整体的总联系中来考察,这两个观念就汇合在一起,融化在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总之,恩格斯坚定地主张“相互作用”是我们从现今自然科学的观点出发来,在整体上考察运动着的物质时首先要遇到的范畴:“相互作用,消除了一切绝对的首要性和次要性;可是,同时它又是一个两面的过程,按其本性来说可以从两种不同的观点加以观察;为了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在全部结果尚未能综合出来以前,甚至必须分别按两种观点一一地加以研究。但是,如果我们片面地抓住一个观点,认为比起另一个观点来它是绝对的观点,或者,如果我们根据推理的一时需要而任意地从一个观点跑到另一个观点,那我们就会陷入形而上学思维的片面性;我们抓不住整体的联系,就会纠缠在一个接一个的矛盾之中。”[30]恩格斯令人信服地阐明了相互作用是我们从现代自然科学的观点考察整个运动着的物质时首先遇到的东西。他深刻地指出,现代自然科学已证实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有理由认为:恩格斯在关于理论自然科学的辩证思维范畴中,相互作用是最高层次的范畴。其次是运动与静止,连续与间断,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部分与整体,同一与差异诸中间范畴,由此而联系着各学科的具体思维范畴。这些范畴具有逻辑关系的性质,具有知识发展的内在连贯性,并与自然界的辩证过程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因此,恩格斯建立理论自然科学的辩证体系的功绩,不仅在其运动学说,也在其相互作用的学说。

综上所述,恩格斯对思维特性的考察,正是通过自然科学的辩证范畴达到的,其中所揭示的辩证思维本身的基础与形式,至今仍有重大意义,我们将其有科学认识论价值的内容略述如下:

一是关于抽象思维。恩格斯认为,为了能够从纯粹的状态中研究形式和关系,就必须使它们完全脱离自己的的内容,把内容作为无关重要的东西放在一边。事物的实质往往不是由直观或直接考察得到的,科学的抽象能够更深刻、更完全地揭示出自然过程的辩证性质。人的认识不可避免地要从感性具体过渡到抽象的东西。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恩格斯还在科学考察中描述了思维是把个别性提高到特殊性,再从特殊性提高到普遍性的过程。所以他强调:“一个民族要想登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31]

二是关于概念形成以及真理认识的过程问题。恩格斯坚持了以实践为基础的主张。他认为: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正是由于概念的形成,是建基于改变自然界的实践运作之上,真理的认识就必然是一个无穷尽的过程,人是在无穷尽的实践前进运动中,不断解决思维矛盾的。人类的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

三是关于归纳与演绎。恩格斯认为,归纳与演绎和分析与综合一样,是必然互相联系的。归纳与演绎在辩证思维中不可缺一,正如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二者相渗透,互为前提。

四是关于假说在科学理论形成中的重要作用。恩格斯认为假说是基于旧理论与新事实的矛盾,理论自然科学的发展形式是假说,通过假说的产生,去不断探讨自然界的辩证过程以及诸现象的统一和普遍联系。恩格斯倡言:“只要自然科学运用思维,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32]

五是关于思维是已知进到未知的方法。恩格斯认为不仅辩证思维,甚至形式逻辑也是探寻新结果的方法,只不过辩证思维要高超得多;《自然辩证法》的论旨之一,即在揭示出理论自然科学中的辩证思维及其思维规定中逻辑范畴的重大意义,本文已论述在前,此不赘述。然而恩格斯的这一深刻思想,仍值得今人珍视。

恩格斯正是基于对理论自然科学辩证思维的深入探讨,才得出种种科学论断。他无处不强调,唯物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它才能为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发展过程,为自然界中的普遍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到另一个研究领域的过渡提供类比,并从而提供说明方法。恩格斯还多次指出自然科学家自觉掌握辩证思维规律的重要性,他全方位地证明了唯物辩证法的普遍适用性,并预测到科学将是按几何级数发展的。另值一提的是,恩格斯还大力倡导将“思维”作为一专门学科:“因此,关于思维的科学,也和其他各门科学一样,是一种历史的科学,是关于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的科学。”[33]事实上,这一主张所具的前瞻性,不仅对他那个时代,而且对我们今天的这个时代以至对未来的人类社会发展,都将保持它的重大意义。

作为一个哲学家、思想家,恩格斯对自然科学的全方位探索,仍是今人的一个范例:恩格斯对自然科学问题的初步认识大约始于19世纪40年代。其时,他一方面认真分析瓦特发明蒸汽机和哈格里沃斯发明珍妮纺织机等技术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又广泛探讨其他自然科学著作中的哲学问题。重要的是,他还注意考察科学技术与哲学间历史的、逻辑的联系。他还花了近八年的时间对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进行比较广泛而又深入的研究;而自然科学领域中的进化论、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三大发现,更是恩格斯一直高度关注并试图从哲学上加以概括的。所有这些辛勤的努力,使他终于进入了自己所希冀的自然科学“脱毛”过程,并为后来形成《自然辩证法》一书的构思准备了条件。更值得一提的是,恩格斯还主动与科学家们加强了交往活动,这也大大加深了其了解、探讨自然界的信心、兴趣。这一切,为恩格斯探讨“理论自然科学”的辩证思维作了极好的铺垫。

(赖功欧: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8页。

[4]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7页。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86—487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0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1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2—353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3页。

[10]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36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1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5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6页。

[15]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70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9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2页。

[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3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7页。

[20]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68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8页。

[22]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28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4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4页。

[25]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69—270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1—352页。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3页。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0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7页。

[30]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46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6页。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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