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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央企制度为视角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央企制度内生于对正义有着强烈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义制度建构进程而外化于转型时期的深刻变革中,始终处于中国政治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核心地位,正以其全方位的影响和重要性成为转型中国制度正义构建的关键场域。因而,以央企制度为视角来观察转型中国的制度正义现状,分析转型中国如何从制度上确保和实现正义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
以央企制度为视角_迈向“强国家—资本”与“权力—资本平衡”的时代_转型中国的正义研究

赵小斐[1]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尽管对正义的理解在不同的历史时空和现实的社会条件约束下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但正如对“自由”、“民主”、“公平”的追求和向往一样,这并无碍于“正义”成为人类最重要的价值关怀领域之一。对正义的观察和探讨可以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正义的价值层面,二是正义的制度层面。价值层面关乎人们对正义的概念、属性、特征等领域的理解、界定和价值判断,不同的结论反映了人们的认知、文化和背景差异。制度层面则涉及一个国家和社会通过何种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来追求并实现为多数人所承认的正义价值观,它是为了彰显正义理念和保障正义实现而形成与建构的各种具体的制度性安排,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等。因而,正义的价值层面和制度层面宛如一个硬币的两面或者车辆的前后轮,缺一不可,共同驱动着人们对正义的价值辨识和制度建构。价值层面的正义建构引导和推动着人民对“什么是正义以及实现怎样的正义”的思考,而制度层面的正义建构则推动着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来落实和保障价值层面的正义得以实现。

任何一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实际上都有价值上的关怀和诉求,“好与坏”、“正义与非正义”、“有效与失效”等词汇是对这种价值关怀和诉求的通常描述。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修正了行为主义政治学因科学主义倾向而导致的在政治学分析中对政治正义等价值的疏忽,十分重视制度、程序本身的实质性正义,注重对什么是‘好’的制度的分析与判断”[2]。至此,对制度的研究,告别了所谓“科学主义”的冷冰冰的工具追求,而重新关注制度理应具有的是否正义公平、是否能解决实质性社会问题等价值上的内涵和判断,重拾和延续了近代以来诸多思想家对制度所给予的价值关怀的传统,“从托克维尔把地方政治制度作为对抗专制主义的一块堡垒、韦伯把议会对抗官僚专断的制度屏障和罗尔斯把‘无知之幕’的设计作为正义的程序保障中吸取养分”[3]。这提醒人们重新审视和重视制度的价值内涵,尤其是对制度是否正义作出判断。

本章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来探讨正义的实现和保障。转型时期的中国,政治、经济、社会领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正义的价值认知和制度安排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文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一种实现正义价值追求的整体性制度设计。而其中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属性集中体现的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制度是这种整体性制度安排中不可或缺的基本组成部分。央企制度内生于对正义有着强烈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义制度建构进程而外化于转型时期的深刻变革中,始终处于中国政治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核心地位,正以其全方位的影响和重要性成为转型中国制度正义构建的关键场域。因而,以央企制度为视角来观察转型中国的制度正义现状,分析转型中国如何从制度上确保和实现正义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

本章所说的“央企制度”,是从政治制度的视角出发而提出的术语,它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制度化的权力—资本关系”,研究的主要内容并非央企内部诸如生产制度、销售制度、财务制度等管理制度,而是研究建立在中央企业基础上而嵌入整个国家制度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形态在转型时期的正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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