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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北京精神”为视角

时间:2022-09-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践行“北京精神”是时代的要求,首都北京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首都国家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中心,迫切需要有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巨大的智力支持。弘扬“北京精神”,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激发起全市人民的满腔热情和极大的干劲,更好地推动首都的科学发展。“厚德”是“北京精神”的品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张磊

2011年,大学毕业后有幸成为首都检察系统大家庭中的一员,角色从一名法科学生向检察官转变;同时恰逢“北京精神”提出并要求各机关单位学习践行“北京精神”。我院按照市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以党课、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北京精神”,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践行“北京精神”公开承诺活动。通过学习“北京精神”的内涵,结合自身对检察工作的初步体会,本人浅谈一下首都青年检察官需具备怎样的素质才能胜任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青年是祖国的希望,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力军。近年首都检察系统中也在不断注入新鲜的血液,这些新鲜血液已经在各个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很多已经是独当一面的业务能手。但青年检察官同时存在诸多不足和缺点,面对复杂的案情和社会情况,青年检察官缺乏应对、应变能力,青年检察官仍需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能力。

北京精神是北京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培育和形成的城市的思想同灵魂和独具特质恶精神品格,是展示首都形象、引领首都加速发展的内在力量。践行“北京精神”是时代的要求,首都北京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首都国家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中心,迫切需要有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巨大的智力支持。弘扬“北京精神”,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激发起全市人民的满腔热情和极大的干劲,更好地推动首都的科学发展。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我们就必须深入学习体会“北京精神”科学内涵,积极践行“北京精神”,做一名优秀的首都检察官。

一、热爱祖国、服务大局的政治素质

“爱国”是“北京精神”的核心。爱国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在历史中,首都人民为实现民族独立、民族解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肺腑的爱国故事。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北京人民更要积极发挥作用,把满腔的爱国热情化为建设首都的强大动力。

一直以来,首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公正地行使司法权,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着首都社会的稳定。首都青年检察官成长于一个和平的年代,与生俱来享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与动乱,对爱国精神缺乏深刻的理解。青年检察官更应加强中国历史、党史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深入了解我国的历史进程,树立爱国精神,并在检察工作中切实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

时代在变,我们现在不需为了民族解放、民族独立而冲锋陷阵,推动检察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便是爱国精神的体现。全面开展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为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廉洁高效政务环境、公平正义法治环境而努力,便是“爱国”精神的时代体现。首都青年检察官必须树立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在具体检察工作中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争取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当然,作为首都检察官,仅有爱国精神、服务大局的政治理念是远远不够的。要做一名优秀的首都检察官,需不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了解正确的政治态势,掌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采取正确的政治定位

二、信仰法律、敢于创新的法律意识

信仰是人们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宗旨或原则的信服和尊崇,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活动指南,它是一个人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根本准则和态度。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最为重要的是要把法律奉为信仰。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作为执法者,必须置法律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必须对于法律有一种虔诚的信仰。检察官只有坚持对法律的信仰,才能真正发挥检察机关监督法律实施的职责。

信仰法律、忠于法律的前提是检察官需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只有检察官正确掌握了法律,才能做到正确运用法律,进而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真正做到维护公平正义、不枉不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使心怀法律、信仰法律,但缺乏专业的法律储备,也不能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青年检察官都是从正规法律院校毕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并不意味着能完全掌握法律的精髓,仍需在日后的实践工作中不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创新”是“北京精神”的精髓。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时代精神的核心。北京发展的历史在某种意义是一部创新的历史,北京发展的未来更加需要持续的创新精神。作为一名首都青年检察官在工作中是否需要创新精神? 检察工作具有严谨性,需做到有法必依,但这并不排斥工作中需创新。检察工作的目的是推进我国法治事业的发展,不可否认的是现今我国法治还很不健全,这就需要年轻一代继续探索改进。青年检察官现正在各个岗位发光发热,在检察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多思考、多研究。当一项研究课题最终促进法律政策修改时,那就是我们的创新成果。

三、虚心求学、兼容并蓄的学习观念

“包容”是“北京精神”的特征。过去首都北京以宽广的胸怀和开放的心态吸引、融合着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形成海纳百川、博采众长的精神境界。在世界城市的进程中,北京更需要这种精神,包容多样,和谐发展。

检察官以司法官的身份,成为连接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的纽带和桥梁,影响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和作用,这就要求检察官本身必须具备司法官的魅力型权威要素。青年检察官充满活力、精力充沛,但毕竟社会经验、办案经验不足。青年检察官需主动了解社会知识及法律之外的其他专业知识,在办案中能利用这些知识解决问题、解答疑问。

北京市检察系统有很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青年检察官应充分利用此机会,主动向老同志学习,虚心请教,将老同志的经验转化为自己的能力。当然,学习的过程也是去伪存真的过程,学习老同志的优点,不可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同时,在工作中,青年检察官与法官、律师、法学学者接触较多,应充分利用此机会多与他们交流,取长补短。以开放的心态向他人学习,争做一名有人格魅力的首都青年检察官。

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

何为道德? “道”本意是客观真理,即自然界的构造、运动、变化等规律。“德”本意为顺应自然、社会和人类客观需要去做事。那么“道德”就是指按照道的规律去做事、处事。

“厚德”是“北京精神”的品质。历史不仅赋予了北京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也培育了北京市民文明有礼的优秀品德。作为检察官,承担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重任,同时享有国家(人民)赋予的司法权,所以检察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才能真正维护法律尊严。

随着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物质水平不断提高。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导致人们价值观日趋多样化。为了自身利益,人们不惜利用各种手段,这就包括贿赂捍卫社会正义的检察官。同时,青年检察官自身抵抗诱惑能力较差,很可能贪念突破道德的底线,做出违法违纪的行为。

北京市检察系统多次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旨在促进检察官自觉形成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青年检察官要时刻牢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坚决抵制诱惑,做一名思想过硬的首都青年检察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首都青年检察官要时刻牢记肩负的使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推进法治建设、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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