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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意识是社会政治生活的过程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最根本的决定性方面,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这是因为,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中最本质的关系,是关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的实质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

第二节 社会的基本结构

人类社会是一个极其庞大复杂的系统,社会系统是由各种社会要素按照一定的结构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的整体。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研究社会系统,也就可以按照不同的依据来划分社会结构。我们根据研究社会的本质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需要,从构成人类社会的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意识领域这三大基本领域,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将社会划分为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意识结构。

一、社会的经济结构

1.社会生产力是社会经济结构的物质基础

社会经济结构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4]

生产力或社会生产力是人们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人类改造自然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实际物质力量。生产力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力之所以是客观的,在于它是一种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既得的物质力量,每一代人都面临着业已存在的现实的生产力,这是不能够由人自由选择的。生产力的客观性还表现在它是由客观的物质要素所构成的。

生产力包括劳动者,劳动对象和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等三个基本要素。劳动者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并参与物质生产劳动的人,既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直接对社会物质生产过程进行科技服务和从事管理的脑力劳动者。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将日益多,在知识经济时代尤其如此。劳动对象是指劳动者所加工的,并把它变为使用价值的满足人类社会需求的那一部分物质资料,劳动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未经人们加工的自然物,即人们在自然界中所得到的现成的物质资料;另一类是经过人类加工的物体,是人们自己活动创造并纳入生产过程的物质资料,例如各种原材料以及日益增多的各种新型合成材料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的进步,劳动对象的范围将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劳动资料指人们在生产中用以影响或改变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或物质条件,是劳动者和劳动对象之间的媒介体。劳动资料本身是结构复杂、范围广泛的物质系统,其中生产工具是最重要的。

在生产力的三个要素中,劳动者是首要的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也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它既是生产工具的创造者、改造者,又是运用生产工具对劳动对象的加工者,同时,生产什么、生产的目的是什么,也是由劳动者基于对人们的物质生活的需要,以及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决定的。劳动资料是生产力中主要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它决定生产力的性质,尤其是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是划分经济时代的客观依据。如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机器大生产时代,电子时代等划分都是以生产工具为标准的。劳动对象是人们进行物质生产的前提,没有劳动对象,就谈不上物质生产。劳动对象直接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时间相同的条件下,由于劳动对象不同,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和质量往往表现出很大的差别。尽管生产力各要素在生产力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但它们都是构成现实生产力不可少的因素,离开了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都不可能构成现实的生产力。而且生产力各要素之间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辩证统一关系。值得注意的是科学技术在现代生产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和突出,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因此,邓小平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5]的科学论断,但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要素,而是渗透到生产力各要素之中,以生产力各要素为中介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现在人们给生产力概括出这样一个公式:现实的生产力=科学技术×(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这表明在生产力的每一个基本要素中都渗透着科学技术(关于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关系,我们将在第六章作进一步的论述)。

2.社会经济结构是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们进行物质生产的社会形式,也是最根本的社会关系。从动态的角度看,社会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生产关系是这四个环节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从静态的角度看,生产关系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结构。生产关系的构成,包括三个方面: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产品的分配形式。生产关系的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统一的体系。

首先,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最根本的决定性方面,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这是因为,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中最本质的关系,是关于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的实质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不同性质生产关系互相区别的主要标志,也是判断一定社会经济结构性质的客观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还决定生产关系中其他方面,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也决定着产品的分配形式。如果生产资料归生产者以及他们的联合体所有,就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处于平等的地位,是同志式的合作关系,产品的分配形式往往就是按劳分配。反之,生产资料归生产者以外的人所有,就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体现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其次,生产关系中的其他方面也不是消极被动的,它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起着重要的制约和影响作用。它们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作用,是通过人们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的分配形式来实现和体现的,同时,又总是通过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形成的关系,通过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所必经的这些环节的运转过程来实现和体现的,可见,社会生产关系是诸方面,诸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关系总体。

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社会形态中,通常不只是一种生产关系存在,往往是多种生产关系并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看哪一种生产关系占据统治地位,并据此来确定其生产关系的性质,比如,在封建社会,除地主阶级所有制外,还有奴隶制的残余、后期的资产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但占主导地位的是封建地主所有制,据此我们可以断定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封建地主所有制。再比如,我国现阶段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实际状况是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但由于占主导地位的是公有制经济,因此我们经济结构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的。

经济结构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它的性质和发展变化决定着其他社会结构的性质和发展变化。

第一,经济结构是全部社会结构的基础。经济结构又叫社会的经济基础,整个社会结构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6]这就是说社会的政治结构、意识结构都是构建在经济结构这个基础之上的,没有这个基础,社会的上层建筑就不可能竖立起来。

第二,经济结构是区别不同社会形态的根本标志。在社会的经济结构中,只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决定该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征,才决定该社会上层建筑的性质,才能够把该社会与其他社会区别开来,只有以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为标志,我们才能把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区别开来。

第三,经济结构的发展变化,决定政治结构和意识结构的变革发展。社会经济结构无论是在所有制上的变化,还是在经济形式上的发展变化,都或迟或早会引起政治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职能结构的变化,同时也会或迟或早引起社会意识结构的发展变化。

二、社会的政治结构

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等观点,以及同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和设施的复杂系统。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被称为政治上层建筑;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等观念体系,是上层建筑的另一个组成部分,通常叫做思想上层建筑。

社会的政治结构也叫政治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关联的方式,包括政党、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律、监狱和关于政权的组织形式,立法、司法、宪法的规程等。前一个系列是实体性因素,后一个系列是规范性因素。

作为社会政治上层建筑的社会政治结构,属于社会思想关系,这是因为:一方面,它是人们根据经济基础的要求,并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是居于统治地位人们意志的集中体现。当然,这种政治法律机构和设施与政治法律观点是不同的,它不是以纯粹的思想形式表现出来,而是以物的形式包裹着的思想关系,或者叫思想的“物质的附属物”。这种“附属物”既然以“物质的”外表表现出来,当然就与纯粹的意识形态相区别。另一方面,它在任何时候都是为了执行和实现居于统治地位的人们的意志的,它的一切活动,从根本上说都是为此服务的。

在阶级社会中,政治结构反映并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和加强自身的利益,就必然加强对被统治阶级的控制,这是阶级社会政治结构的基本内容,并贯穿于政治结构的诸因素中,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政党是阶级的政治组织,政治法律制度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设施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其中军队是国家的主要成分,是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手段或载体。在社会政治结构中,国家政权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国家政权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它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经济基础,决定政治结构中的其他要素。因此,政治斗争的核心,是政权之争。

社会的政治结构,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结构的基础之上的,是适应一定的经济结构的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因此,政治结构一旦建立就反作用于经济结构,服务于经济结构。当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适应该社会经济基础时,就推动其发展,相反则阻碍其发展,这时,政治上层建筑的改革和变革就或迟或早要发生。

三、社会的意识结构

社会意识结构是指社会意识的诸环节、诸方面、诸层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社会意识包括社会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是全部精神生活及其过程的总概括,它具有复杂而精细的结构。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社会意识加以考察。

从社会意识的主体角度看,社会意识可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个体意识或个人意识是个人对客观事物所形成的看法、观点和态度。由于每个人生活经历、社会地位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是从自身的角度来观察和认识客观事物,因此,每个人的个人意识同其他人的个人意识都不尽相同,都带有各自的特色,从而使得每个人的个体意识都带有某种程度的独特性。群体意识是指由一定的人群组成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意识,如团体意识、民族意识都是群体意识,由于群体成员工作环境、生活条件都较为接近,所以群体意识具有共同性。个体意识与群体意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

从意识的层次性来看,社会意识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心理是以人们日常生活直接联系的一种不系统的、不定型的,自发形成的社会意识,它主要表现为情感、风俗、习惯、成见、意愿以及自发的倾向和信念等。社会心理依其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心理和群体心理,在群体心理中又包括集体心理,阶级心理和民族心理。由于社会心理是感性因素与理性因素的混合物,且感性的因素占居主导地位,因此,社会心理属于低层次的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系统化的、理论化的、自觉的意识形式,因而是一种高层次的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式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是间接的、分门别类的,它主要表现为艺术、道德、政治法律思想、宗教、科学、哲学等形式。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社会意识形式以社会心理为基础,社会心理为社会意识形式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提供丰富的意识素材,而且提供动机和激情;另一方面,社会意识形式高于社会心理,对它起着指导和影响作用,社会意识形式包含社会心理因素,但不能归结为社会心理。

从对经济基础的关系看,社会意识可分为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和不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也就是社会意识形态,它作为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是对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以及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政治制度的自觉反映,社会意识形式中的绝大部分都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如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等。非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是指社会意识形式中的非意识形态部分,它包括自然科学和一部分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非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反映的是自然现象和不属于特定经济基础的社会现象,它不是为特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服务的,因而不属于社会上层建筑。

属于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的诸形式分别具有自己的特点,发挥着各自特殊的社会作用。

艺术是最早出现的社会意识形式之一。原始社会早期阶段,人们为再现自己的劳动生产和社会生活,为了满足对美的爱好和追求,逐步创造了原始艺术。这些原始艺术最早是同生产劳动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如歌唱源于劳动“号子”,舞蹈和岩画则是对劳动生产的摹拟。直到社会发展较高阶段时,艺术才成为独特的艺术形式。而将其分为建筑、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文学等艺术门类,则是更晚阶段的事情,艺术是通过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式,其最大的特点是通过色、声、形、情等静态和动态的形象的美来表现人们对生活的理解,按照审美规律来把握和再现生动的社会生活,并用美的感染力来影响社会生活。在阶级社会中,艺术是有阶级性的,是一定阶级的思想情感和意志的反映,那种所谓超阶级的脱离于社会生活之外的“纯艺术”是不存在的,艺术作品的最突出特点是可以用生动的,具体的、典型的、艺术形象来感染人,激励人和教育人,好的艺术作品往往能影响一代乃至几代人,在新世纪,我们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使我国的文艺事业更加繁荣昌盛。在强调艺术的教育和认识功能的同时,我们也要重视艺术的娱乐功能。

道德也是较早地出现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之一,在阶级社会还没有出现之前,原始社会主要靠道德来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阶级社会出现之后,道德也就具有了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准则。在我国的历史上,长期的封建统治形成了一整套封建礼教,如“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等等,资产阶级道德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是集体主义,核心是为人民服务。道德是一定社会用来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是一种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习惯等来起作用的一种精神力量。道德不仅具有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作用,而且对维系社会的稳定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封建社会之所以长达两千多年,除了其他的原因之外,这与我国封建社会有一套上至朝廷、下至家庭,上至天子,下至庶民的一整套封建伦常也不无关系。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道德具有治理国家、稳定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当今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另一方面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要依法治国,另一方面也要以德治国。

宗教是统治人们的那些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虚幻的,颠倒的反映,是由对超自然实体即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思想和行动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包括有关的信仰信念、特殊的宗教仪式和生活规定。如诵经、祈祷、斋戒、偶像崇拜等等,它们同宗教的组织、设施及专门的神职人员等因素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势力和精神力量。宗教的推行,一方面通过思想的传播,另一方面通过某些强制或半强制的手段,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产生了对“超自然”力量的恐惧和崇拜,就出现了原始宗教,但正式的宗教形成于阶级社会中。宗教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根源是自然压迫和阶级压迫。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和笃信部落神,到了奴隶社会就变成了分为不同等级的多神教,在原始部落中分出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神”。随着君主专制大国的出现,又创造了崇拜单一的全能的神的一神教,并逐步形成了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三大世界性宗教。宗教在历史上曾被劳动人民利用来作为动员和组织革命队伍的旗帜,但到一定阶段就变成为革命队伍的腐蚀剂,这也是以往农民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宗教使群众迷信神灵而不相信自己的力量,把希望寄托于天国和来世,放弃为自身的解放而斗争,所以马克思说:“崇教是人民的鸦片”[7]科学和唯物主义是宗教的死敌,科学的每一发现,都是对宗教的沉重打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最彻底的无神论,在宗教消亡的土壤还没完全铲除的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贯彻国家的宗教政策,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无神论。

政治法律思想是在阶级社会中形成的。政治思想是关于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国家、阶级或社会集团及其相互关系问题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法律思想是关于法的关系、规范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是社会经济基础最直接最集中的反映,也是一定社会阶级利益的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往往处于社会意识形态诸形式的最核心地位。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诸形式起着制约作用。

哲学作为理论系统化的世界观,处于社会意识形态的最高层,比其他社会意识形式更概括、更完整地表明人们对世界、社会及其本质的总看法。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指导,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仅指导我们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而且也必将指导我们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指导我们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社会结构的大系统。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社会的政治结构是构建在社会经济结构之上的,是社会经济结构的集中体现,并为社会的经济结构服务;社会的意识结构是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政治结构的反映,同时社会意识结构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政治结构。总之,社会结构是社会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意识结构的内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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