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柜关知识
1)应收票据的概述
应收票据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按是否计息,商业汇票分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和带息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收票据的核算应通过“应收票据”账户进行。该账户是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取得的应收票据的面值,贷方登记到期收回的票款、背书转让、贴现或到期未收回票款转销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票面金额、到期日等资料。
(1)应收票据的取得
应收票据取得的原因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取得应收票据时,均按其面值入账。因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应收票据,应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应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应收票据的收回
应收票据收回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3)应收票据的转让或贴现
①应收票据的转让。企业持有应收票据,当资金周转遇到困难时,可以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应收票据的贴现。应收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交存银行汇票,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息后的金额交给贴现申请人的业务。票据贴现是一种融资行为,可以看成是以票据作抵押向银行借入的短期借款。企业通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利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贷记“应收票据”。
(4)应收票据到期退回
①未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退回。未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承兑人无力支付时,应将票据退回给付款人,并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
②已贴现应收票据的退回。已贴现的商业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存款不足支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和支付款项通知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如果承兑人无力付款,并且申请贴现的企业银行存款也不足支付时,银行作为逾期贷款,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3.1.2 工作过程
1)应收票据的取得
【会计工作1】2016年5月28日,企业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率为17%,收到对方开出的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到期日为8月28日,票面金额为351000元。
【会计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发票、商业承兑汇票
【工作指导】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票据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2)应收票据的收回
【会计工作2】承【会计工作1】,2016年8月28日,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351000元存入银行。
【会计凭证】商业承兑汇票、银行存款凭单
【工作指导】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51000
贷:应收票据 351000
3)应收票据的转让
【会计工作3】承【会计工作1】,2016年6月20日,企业将上述应收票据转让,以换取生产所需原材料,材料已入库。材料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率17%。
【会计凭证】商业承兑汇票、采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库单
【工作指导】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贷:应收票据 351000
4)应收票据的贴现
【会计工作4】承【会计工作1】,2016年6月28日,企业将上述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贴息为4680元,实际收到金额为346320元。
【会计凭证】票据贴现凭证
【工作指导】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46320
财务费用 4680
贷:应收票据 351000
5)应收票据的到期退回
【会计工作5】承【会计工作1】,2016年8月28日,票据到期,对方单位无力付款,将商业汇票退回。
【会计凭证】商业承兑汇票
【工作指导】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351000
贷:应收票据 351000
3.1.3 知识拓展
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一、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的计算
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票据金额+票面利息
票面利息=票据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公式中的票据期限有两种表示方式:
1.以“天数”表示。即票据签发日和到期日“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方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
例如:2016年3月20日签发的60天的商业汇票,按“算头不算尾”的方法,3月有12天,4月有30天,5月有18天,合计60天,到期日+1为5月19日。按“算尾不算头”的方法,3月有11天,4月30天,5月19天,合计是60天,到期日不要+1直接为5月19日。
2.以“月份”表示。即票据到期日以签发日期数月后的对日计算,不论每月月大月小。
例如:2016年5月15日签发的2个月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7月15日。如为月末签发,到期日为相应月份的月末,例如:2016年4月30日签发的3个月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7月31日。同时要特别注意2月份,是平年还是闰年。
二、带息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带息应收票据收回
带息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时,按到期值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带息应收票据的贴现
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过程为:
(1)应收票据的到期值计算
(2)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计算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期=未到期票据期限=票据期限-已持有的票据期限
(3)贴现收入的计算
贴现收入=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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