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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的市场定价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定价中心的形成与市场历史有关。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定价机制正在形成,表现在:第一,法人持仓比例逐年上升。截至去年十月底,机构持仓占农产品期货市场持仓比例的41%。由于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具备开放、透明和权威性,一些农产品期货价格逐渐成为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基准价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作价格决策时,需要考虑竞争者的成本、价格及对自身价格变动可能作出的反应。

近年来我国实现了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就在我国贡献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我国大宗商品尤其是农产品定价权却经常缺失。当前,中国粮食总产量位居全球之首,其中小麦、玉米和大豆的产量分别排名世界第一、第二和第四,小麦和大豆的消费量排名世界第一,玉米的消费量排名世界第二。同时,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农产品的交易量也在逐步提高,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反映了运用以农产品为代表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在当前中国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保护我国粮食安全,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实体经济,建立与我国经济相适应的农产品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已成为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责任。市场某种农产品的价格变化一方面反映该种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同时也反映买卖双方对该种农产品价格的预期。现在全球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很多,有的交易所交易非常活跃,市场规模很大。但是不是规模大就可以成为国际农产品市场定价中心,期货市场价格也是国际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的重要参考。

一、国际农产品市场定价权被发达国家控制,我国国内农产品市场定价机制逐步形成

农产品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致力于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带来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提高,使这些国家对世界其他范围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奠定了夺取农产品国际贸易定价权的基础。毫无疑问,取得农产品国际定价权,可以使一国成为世界贸易规则的主要制定者,该国就有权力制定农产品国际定价规则,就有可能运用规则和手段,维护本国的利益,对他国掌握农产品定价权造成威胁。现实中,有些发达国家往往运用较强的市场竞争手段和其经济优势对本国农业提供高额的补贴,夺取主要农产品国际定价权,进而统治国际贸易农产品的定价规则。

定价中心和定价权是相辅相成的,一个区域或一个国家,其市场无法对某个商品拥有定价权,这个区域或国家就不可能成为定价中心。更何况定价权的取得,不一定是某个生产大企业,也不一定是某个消费大国。如果生产大企业无法绝对垄断市场,它就无法取得定价权;如果消费大国在定价的过程中没有主导权,它的市场也就无法形成定价中心。

定价中心的形成与市场历史有关。全球的生产加工企业,他们只愿接受经常参与的期货市场报价。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是世界上最早的期货交易所,它成立于1848年,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

定价中心的形成与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交易活跃,交易量庞大常常是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大豆期货合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交量始终保持上升的趋势,近几年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期货交易量在全球也名列前茅,两家交易所在国际大豆市场定价权方面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势头,谁是农产品的定价中心,就看谁的定价影响力最大。

目前,我国大豆和玉米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小麦和水稻是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大豆、玉米、小麦和稻谷等期货品种的上市丰富发展了中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应该说,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期货市场已经形成了覆盖粮棉油糖的农产品期货制度。2013年1 至9月,按单边统计,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共成交5.86亿手,成交金额达34. 26万亿元,总成交量和总成交金额在全球名列前茅,并连续多年保持稳定增长。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定价机制正在形成,表现在:

第一,法人持仓比例逐年上升。在期货市场初期,投机盛行,市场风险不断出现。近年来经过治理整顿和法规建设,期货市场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机构投资者比重不断增加。截至去年十月底,机构持仓占农产品期货市场持仓比例的41%。据相关行业协会报告,在期货市场中进行套期保值更多的是制糖业,石油业和其他商业实体,其中超过90%的石油企业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第二,市场定价效率显著提高。市场效率与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有关,目前,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在豆粕、豆油、白糖等农产品价格中已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是对我国期货交易所市场运行质量定量评估的结果。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定价效率不断提高,稳定均衡的期现货市场间农产品价格的相关系数大体保持在0. 5以上的较高水平。据有关课题的研究分析,2012年我国有超过一半的农产品期现价格的相关系数在0.8以上。

第三,部分农产品期货价格正成为国内市场的基准价格。由于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具备开放、透明和权威性,一些农产品期货价格逐渐成为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基准价格。近年来,基于“点价交易”的模式越来越广泛地被我国投资者所接受,并积极参与大宗商品的国际贸易中。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过程中,农业产业化企业在其中尝到了甜头,它们开始实施综合管理模式,加快了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一体化的步伐,使期货市场效率大幅度提高。

二、农产品市场定价的因素

1.产品的成本

成本是企业定价的下限,一般来说,商品价格必须能够补偿产品生产及市场营销的所有支出,并补偿商品的经营者为其所承担的风险支出。其形式主要有: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储运费用、促销费用等。如果价格低于这些成本费用,就会亏损。在市场中,产品成本低的企业在价格方面有很大的主动性,所以企业总是力图降低成本。随着农产品生产交易量的加大,就会为降低产品的成本创造条件,从而增加获利空间。

2.市场需求

成本决定了价格的底线,需求则是制定价格的“天花板”。顾客通过将企业所收取的价格和购买产品所带来的可感知价值或利益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该产品是否优劣,自己是否购买的结论。企业定价不仅要考虑弥补成本,更重要的是要捕捉顾客心目中的可感知的价值。如果企业能让顾客充分地认识到产品能带来的价值,当顾客关心这种价值胜过计较价格的时候,企业就可以把价格定得较高。

3.竞争状况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作价格决策时,需要考虑竞争者的成本、价格及对自身价格变动可能作出的反应。例如,一个消费者当想要购买一箱伊利软包装牛奶时,往往会将伊利的这种纯牛奶与光明、蒙牛、香满楼、扬子江等相近的纯牛奶的价格进行对比,最后作出是否购买伊利牛奶的决定。如果市场处于高度竞争的状态,产品的供应种类相似,农产品经营者想制定一个高于现行价格的价格将不会吸引太多购买者。因为如果价格太高,购买者就会转向其他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如果市场存在适度竞争,产品有较大的差异,则对产品定高价可以获得成功。因为消费者会认为其所供应的产品与众不同,有独特性。

三、农产品定价程序

在选择合适的定价目标后,需要对农产品市场需求、成本、市场价格进行测定,然后确定最终价格。

1.测定市场需求

主要测定目标市场上消费者对拟投放市场的农产品价格的主观评价,不同营销变量组合对应的农产品需求量,不同价格条件下农产品的需求量和需求价格弹性,为后续定价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2.测算成本

根据成本类型,分析不同生产条件下生产成本的变化,估算不同营销组合下的农产品成本,以此作为定价的依据之一。

3.分析竞争者的产品与价格

通过调查顾客对市场上竞争者销售的农产品的态度、价格等办法了解这些情况。重点调查分析同一产品,竞争者的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可能作出的反应、替代产品的生产等有关情况。

4.选择定价方法,确定最终价格

获取上述资料后,产品价格区间就基本上可确定下来。产品成本决定了产品价格的底线,竞争者的价格和代用品的价格以及自己产品所独有的特色为估算其最高价提供了依据。产品价格上下限区间确定后,还需参考营销组合的其他因素,并且查考价格水平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对自身市场经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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