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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投资的内容和核算要求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待摊投资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是需要分摊计入单项工程成本的投资,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测费、财务费用、税金、损失等支出。委托外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的应当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办理,要订立书面合同或协议。建设单位实际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在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竣工交付时,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待摊投资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是需要分摊计入单项工程成本的投资,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测费、财务费用、税金、损失等支出。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项目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一般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保险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图书资料费、档案保管费、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都属于管理性质的支出。

代建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委托有资质的代建单位建造所支付的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仍要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标准。

1.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取得建设用地的成本。我国现有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式有两种: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拍卖、招标和协议三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建设用地者。土地使用者以无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需要支付给原土地使用者拆迁安置及各项补偿费用。

2.土地使用权成本

(1)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成本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由出让方承担。

(2)以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是支付给原土地使用者拆迁安置及各项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3.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指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

4.土地使用权的财务处理

(1)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计入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成本。

(2)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成本,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勘察设计费是指建设项目发生的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设计的各项费用,包括自行勘察设计和委托勘察、设计单位的费用。委托外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的应当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办理,要订立书面合同或协议。

研究试验费是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开支的费用和应在间接费用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或检查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和应由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单位的事业费或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的项目费用。

可行性研究费是指在项目建设前期所发生的按规定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可行性研究费用,不包括为进行可行性研究而购置的固定资产。

临时设施费是指按照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包干费,以及建设单位自行施工所发生的临时设施实际支出。临时设施费的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工程保险费是指在建工程向保险公司投保所发生的保险费用。

设备检验费是指按照规定付给商品检验部门的进口成套设备检验费。建设单位对进口成套设备自行组织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采购保管费。

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测费是指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的合同公证费和工程质量监测费,包括下列内容:

1.支付给合同公证机构的公证费;

2.支付给工程质量监理机构的监理费用;

3.支付给工程质量监测机构的检测费用。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是指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包括预算编审费、结算审核费、决算审计费等。

招投标费是指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标书编制费用、招标公告费用、招标会议费用、评标费用等。

经济合同仲裁费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等合同相对方,因发生经济纠纷,按合同约定,就争议标的向法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所支付的费用。

诉讼费是指建设单位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国家规定标准所支付给法院的诉讼费。

律师代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所支付给律师的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建设项目为筹集建设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手续费、汇兑损益等各项费用,包括:

1.借款利息:是指建设单位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和周转借款所发生的按规定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借款利息,包括使用部门统借统还基建基金借款发生的资金占用费。建设期的借款利息,应按规定全部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还款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不计入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建设单位支用的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挤占挪用部分的罚息支出和不按期归还借款而加付的利息,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留成收入支付,不在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实现的贷转存利息收入,应冲减待摊投资。

2.延期付款利息:是指建设单位按规定对进口成套设备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所支付的利息。

3.企业债券利息:是指建设单位使用企业债券资金所发生的按规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债券利息。企业债券资金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按规定应冲减待摊投资。

4.企业债券发行费用:是指筹措债券资金而发生的债券发行费用,包括支付给银行的代理发行手续费和债券的设计、印刷等费用。

5.银行结算费用:是指支付给银行的各种结算手续费以及票据工本费等。

6.汇兑损益:是指建设单位使用国外借款所发生的按规定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种汇兑损益,资产交付使用后的外币借款汇兑损益与借款利息一样处理,不再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建设单位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所有外币账户,均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作为折合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的期初市场汇价作为折合汇率。年度终了或在办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时,建设单位应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按照期末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建设单位实际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在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竣工交付时,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7.(贷款)项目评估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向银行办理贷款资金之前,按照银行要求,先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建设项目资产进行评估所发生的费用。

8.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是指建设单位使用国外借款所发生的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国外借款手续费、承诺费等。

税金是指建设项目所发生的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种税金,包括:

1.土地使用税: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按规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

2.耕地占用税:是指建设单位按规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

3.车船使用税:是指建设单位按规定交纳的车船使用税。

4.印花税: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交纳的印花税。建设项目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有:项目资本金、账簿、交易合同。

施工机构转移费指按规定应付给施工企业因成建制地调来承担施工任务而发生的一次性搬迁费用。

负荷联合试车费核算单项工程(车间)在交工验收以前进行的负荷联合试车亏损(即全部试车费减去试车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后的差额)。单机试运或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所发生的费用,应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坏账损失:是指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及应收款项,包括“预付工程款”、“其他应收款”等。

2.报废工程损失: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管理不善、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报废所发生的扣除残值后的净损失。

3.固定资产损失:是指清理固定资产的净损失以及经批准转账的固定资产的盘亏减盘盈后的净损失。

4.器材处理亏损:是指处理积压器材所发生的亏损。

5.设备盘亏及毁损: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设备盘亏减盘盈后的净损失和设备毁损。

6.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是指按规定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所发生的折价。

其他待摊投资指建设单位发生的除上述各种待摊投资以外的其他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待摊投资,如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费、外国技术人员费、编外人员生产费、停缓建维护费、商业网点费、供电贴费和发生的器材非常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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