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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核算要求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正确划清收入界限要划清收益性收入内部各项目的界限。要划清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与成员收入的界限。(三)实行收入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于成员大会召开15日前,将年度收入业务报告置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一)正确划清收入界限

(1)要划清收益性收入内部各项目的界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性收入虽然都要纳入收益分配,但为了正确核算经营、劳务服务和投资的经济效益,应按照收入的实际来源和性质认真区别,以便找出薄弱环节,采取增收节支措施。

(2)要划清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与成员收入的界限。合作社与其成员的收入实行统一核算和分别核算相结合的核算体系。凡合作社成员家庭承包者经营取得的收入和社会团体成员的自营收入,都由成员独立核算,不纳入合作社核算范畴;凡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都纳入合作社核算范畴;合作社受托代购、代销等取得的收入,既有属于成员的,又有属于合作社的,要按代购、代销合同加以区分。

(二)搞好收支配比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收入、支出配比原则,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为了取得该项收入而发生的相关支出,如产品物资销售收入确认时,要同时结转其入库的生产费用支出;劳务服务收入确认的同时,要结转为提供该项劳务服务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三)实行收入公开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于成员大会召开15日前,将年度收入业务报告置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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