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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概述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章将结合该准则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及披露进行讨论。除受益人外,其余当事人都涉及到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在我国,国家规定的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的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负责正确记录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情况,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企业年金的待遇支付情况,并提供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的信息查询服务。

第一节 企业年金基金概述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国外,企业年金占养老金来源的50%~60%,在会计处理方面,西方国家已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和完善的体系。在我国,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信托法律基础与环境的完善,以及金融市场与监管机制的成熟,企业年金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势头。2006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已近1 000亿元,较2000年增长了约424%[1]。据世界银行预计,到2010年,我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而到2030年,企业年金总额将超过全国社保基金。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简称“年金基金准则”),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该准则的出台使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走上了会计处理规范化、信息披露透明化、基金管理安全化的道路。本章将结合该准则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及披露进行讨论。

一、企业年金基金的概念

(一)企业年金基金的定义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在我国,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的养老保障体系,由不同的缴费主体,以不同的保障方式,为退休人员老有所养提供有力的保障。

企业年金按照退休后给付金额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两种。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根据其养老金设计方案,定期(每月或每年)、定额(一般为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企业年金拨存一个确定的数额,将该基金交由独立的信托人保管。职工退休后,由企业或信托人将属于职工的退休金一次或按年(月)支付给职工,直至退休职工去世为止。退休金的金额由积累的养老金及基金投资收益确定。在设定提存计划时,与企业年金相关的风险由领取养老金的职工承担。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按一定的公式(通常是以职工的工作年限、年平均工资及年龄等为基本决定因素)计算出一个确定的退休金数额,并承诺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或按年(月)支付。在设定受益计划下,职工得到的养老金数额是固定的,而企业每次拨存的金额则不确定。在这种计划下,与企业年金相关的风险完全由企业承担,如果企业的年金基金不足以支付职工的养老金,企业必须补足;若养老金计划清偿后仍有盈余,则归企业所有。

在我国,企业年金多属于设定提存计划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取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二)企业年金基金的特征

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企业年金相对于基本养老保险而言,具有非公共产品属性。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履行其公共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政府只是基本养老保障的责任主体,对基本养老保险提供财务保障。因为基本养老保险承担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的责任,是属于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虽然也在政策上得到了提倡和鼓励,但是其资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来确定。

第二,企业年金在立法方面具有半强制性。基本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均以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具有强制性。企业年金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与自主性,绝大多数情况下取决于企业的自愿,而非强制行为。由于企业年金对社会保险体系的完善具有积极的作用,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施补充养老金制度。

第三,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方式的多样化。由于企业年金管理流程复杂,风险点分布广泛,营运机构众多,因此,涉及各类监管部门及方式也较多。为了确保市场化运作框架下企业年金的基金财产和账户信息安全,有效防范企业年金运营中的各种风险。各个监管部门之间协同监管,共同构建了一个有序而高效的业务环境,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率。

第四,公平性较差。在世界各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在收入分配及社会稳定发展方面的职能,是实现政府将社会财富在各社会成员中合理公平分配的途径之一。企业年金的积累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及企业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企业经济效益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必然使不同企业的职工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中的受益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使企业年金制度应用于不同地区、行业以及企业的保障水平不尽公平。

(三)企业年金计划建立的程序

企业年金计划建立的程序如下:

(1)企业研究决定是否建立年金制度;

(2)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具体的符合自身实际的企业年金方案,并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企业准备年金方案备案文本,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中央所属大型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予登记,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5)企业年金理事会或法人受托机构开始实施企业年金方案;

(6)受托人根据自身资格和能力,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或投资管理人,并签订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或投资管理合同;

(7)按照既定方案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并开始运作。

二、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的特点及内容

(一)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的特点

首先,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处理涉及多方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中介服务机构和受益人。除受益人外,其余当事人都涉及到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

(1)委托人。委托人是指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及其职工。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2)受托人。受托人是指接受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委托人)的委托,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专业机构,是年金基金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承担了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机构的职责,并对他们进行监督,同时受托人还要帮助企业制订投资策略。在我国,国家规定的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的法人受托机构。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受托人的职责之一就是“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

(3)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账户管理人负责正确记录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情况,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企业年金的待遇支付情况,并提供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的信息查询服务。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账户管理人的职责之一是“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账户财产变化情况”。

(4)托管人。托管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等。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托管人的职责之一是“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

(5)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负责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专业机构。投资管理人根据投资管理合同负责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处理和估值结果等。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资管理人的职责之一是“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6)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企业年金管理提供服务的投资顾问公司、信用评估公司、精算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其次,企业年金基金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严格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资产,并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企业年金基金的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自身都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都有自身的经营活动,都以自身作为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对于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当事人都应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三,当事人对企业年金的处理和列报,不涵盖下述内容:①企业年金所涉及的企业及职工缴费、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处理及列报;②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会计处理和列报。

(二)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的主要内容

具体来说,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初始计量、估值日及其后续计量。企业年金基金由缴费形成,其后唯一的用途就是投资。因此,投资的核算是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的核心。

(2)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补亏。投资管理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当期收取的管理费的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作为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

(3)对企业年金缴费及其运营所形成的各项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4)对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所形成的各项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包括: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

(5)对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6)对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确认和计量。包括:交易费用、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和其他费用。

(7)分别设置企业和职工个人净资产账户。资产负债表日,将当期各项收入和费用结转至净资产。

(8)编制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按规定向有关方面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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