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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设想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的称“房地产税”,有的称“不动产税”,有的称“物业税”。因此,当前大多数地区都不具备开征的条件,要在少数地区进行试点,着重解决好内外房地产税制的并轨,实行严格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建立规范的房地产评估机制,科学测定物业税的税负水平,合理确定物业税的税率。

四、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设想

(一)改革方向

改革的方向是清理收费,简并税种,降低负担,实行税费改革。通过清理取消所有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按照受益者付费的原则,保留一部分有偿服务的经营性收费和少量必要的行政性收费,把其余具有税收性质的城建收费转为税收,征收环节后移,由开发建设环节承担改为房地产拥有者负担。合并内外资分别适用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建立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税负水平依照房地产税负水平和房地产收费转为税收部分来确定。物业是房地产的别称,物业税即是指房地产税。在不同国家、地区其称呼不尽相同。有的称“房地产税”,有的称“不动产税”,有的称“物业税”。物业税属于财产税。

(二)制度设计

将农村和城镇的房产和土地都纳入征税范围,但对农业用地、农民住房应给予免征或减征,逐步恢复对城镇居民自有自用住房征税。对房地产按评估价值征税,房地产的评估值按房屋、土地面积、坐落地点、房屋结构等因素评估确定,并作为物业税的计征依据,这样做有利于建立税收收入随房地产价值和物价上涨而增加的机制,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实行幅度比例税率,可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有利于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收入总规模和负担水平。

(三)效应预测

实施物业税,一是有利于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建设。通过调整税费结构、扩大征税范围、取消一部分免税因素、实行按评估值征税,将适当扩大物业税的收入规模,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成果,促进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逐步协调;二是能够促进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将主要精力放在改善地方基础设施上,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完善社会经济结构和改善投资环境,而不是将精力放在投资加工业或其他竞争性项目上;三是有利于解决房地分别征税带来税制不规范的问题。同时,按照评估价征税,能够客观反映房地产价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有利于解决现行的房地产税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使税基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大;四是有利于正确处理税费关系,规范房地产市场;五是可吸纳一部分收费,有利于降低房地产即期成本和售价,使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的收费转为税收的部分,分散到未来若干年内,不会明显增加负担。

(四)注意事项

在当前情况下,开征物业税应妥善处理好以下问题:

(1)对城镇居民及农民自己居住的房屋征税,多数人承受能力不强,需要有一定的过渡措施。

(2)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的部分收费负担转入物业税,会提高房地产拥有和使用环节的税负。应当先建立物业税,再考虑以税挤费,逐步通过提高物业税的税率,来替代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的部分收费。

(3)房地产评估工作尚未明确,评估机制尚未规范。因此,当前大多数地区都不具备开征的条件,要在少数地区进行试点,着重解决好内外房地产税制的并轨,实行严格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建立规范的房地产评估机制,科学测定物业税的税负水平,合理确定物业税的税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适时统一开征物业税。

关键术语

社会保障税 遗产税 物业税 燃油税

思考练习题

1.开征燃油税有什么困难?如何解决?

2.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意义何在?

3.谈谈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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