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主承销商声誉与股权再融资价值效应

主承销商声誉与股权再融资价值效应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本书的第2章到第5章,笔者从二元股权结构的角度探讨了股权再融资价值效应及其形成机制,本章将检验股权再融资过程中最重要的市场中介——主承销商声誉对其价值效应的影响。与公司质量之间的关系使主承销商声誉有可能为投资者“事前”判断公司股权再融资价值效应提供信号,本章试图通过检验主承销商声誉和上市公司配股后长期绩效之间的相关性来对这一命题进行检验。

6 主承销商声誉与股权再融资价值效应

在本书的第2章到第5章,笔者从二元股权结构的角度探讨了股权再融资价值效应及其形成机制,本章将检验股权再融资过程中最重要的市场中介——主承销商声誉对其价值效应的影响。

在我国股权融资市场改革的进程中,有一个重要趋势就是将判断上市公司质量的责任从行政主体转向市场主体。例如,2001年以前,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是“额度制”或“指标制”,由中央向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分配名额,再由他们来选择确定哪些公司符合上市条件,适合公开发行股票,2001年以后则实行上市“通道制”,即由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来选择符合上市条件的备选公司,其后进一步要求主承销商在新股发行后一年(再融资)或两年(IPO)的时间内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回访,并向市场公告回访结果。2004年开始实行“保荐人制度”,其核心在于将主承销商的责任明确到保荐人,通过建立保荐人个人声誉、职业生涯和发行公司之间的紧密联系来强化主承销商对发行公司质量的责任。上述监管政策要取得预期效果,建立主承销商声誉市场是必须的前提,而主承销商声誉市场的基础是主承销商声誉与发行公司质量之间的联系,即声誉好的主承销商选择为优质发行公司提供服务或者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改善公司质量,而优质公司也愿意选择声誉好的主承销商做主承销商。

与公司质量之间的关系使主承销商声誉有可能为投资者“事前”判断公司股权再融资价值效应提供信号,本章试图通过检验主承销商声誉和上市公司配股后长期绩效之间的相关性来对这一命题进行检验。6.1节对主承销商在融资过程中的作用进行了文献回顾;6.2节的理论分析提出本章的研究假设;6.3节介绍了研究设计和方法;6.4节是实证检验结果的报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