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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寿保险业务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寿险保费收入、保险金给付、退保、保户质押贷款、保单红利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人寿保险准备金等业务。对保险人来说,收取保险费是其权利,给付保险金是其义务。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给付申请,保险人应立即进行调查、定损。团体人寿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离职、退职、退休、离休,可按照参加保险的交费年限,由投保单位申请退保并领取退保金。

第二节 人寿保险业务的核算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致死或者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人寿保险业务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寿险保费收入、保险金给付、退保、保户质押贷款、保单红利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人寿保险准备金等业务。

一、寿险保费收入的核算

寿险保费是根据“保险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的。对投保人来说,按保险合同规定交付保险费是其义务,只有履行了交费义务,寿险合同的受益人才有在未来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对保险人来说,收取保险费是其权利,给付保险金是其义务。保险费是保险基金的根本来源。因此,及时收取保险费,组织好保费收入的会计核算,对于增加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增加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提高寿险公司的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寿险保户的第一期保费一般是直接向保险公司交付现金或通过银行划账。以后续期保费,保户应按规定的交费时间和保费金额,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如保险公司营业部门等)交费,或将保费存入银行由保险人通过银行划收。保险公司的内勤人员收到保费时,当即交由出纳人员收款,随即在三联式的“交费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及经办人员名章。交费凭证一式三联:一联“保费收据”交保户收执;一联“收据副本”由业务部门留存;一联“收据存根”连同银行进账单回单,一并送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据以办理会计手续。

业务部门每日终了,应根据“交费凭证”编制“保费日报表”,连同“交费凭证”、银行进账单回单等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保费日报表”及所附的“交费凭证”、银行进账单回单等,审查无误后,据以进行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和监督寿险保费的收取情况,应设置“保费收入”和“预收保费”科目。发生预收保费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预收保费”科目;转作保费收入时,借记“预收保费”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预收保费”科目应按保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保险金给付的核算

保险金的给付要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实事求是,及时给付”的原则。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给付申请,保险人应立即进行调查、定损。如属于保险责任,应尽快确定给付金额,办理给付手续。会计部门要随时准备好给付资金,以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和维护保险人的信誉。寿险保险金的给付包括满期给付、死亡医疗给付和年金给付。

(一)满期给付

当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契约满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契约所订立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给付一般由被保险人本人受领。寿险业务中只有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有满期给付。

为了核算和监督满期给付寿险业务的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规定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的情况,应设置“赔付支出——满期给付”科目,发生满期给付时,借记“赔付支出——满期给付”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赔付支出——满期给付”科目,结转后“赔付支出——满期给付”科目无余额。

(二)死伤医疗给付

死伤医疗给付是指人寿保险公司及长期健康险业务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金。包括死亡给付和医疗给付两项责任。

为了核算和监督死伤医疗给付寿险业务,应设置“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科目。发生死伤医疗给付时,借记“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科目,结转后“赔付支出——死伤医疗给付”科目无余额。

(三)年金给付

年金给付是指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至约定年金领取年龄后,保险人按期支付给被保险人的年金金额。应设置“赔付支出——年金给付”科目进行核算。发生年金给付时,借记“赔付支出——年金给付”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赔付支出——年金给付”科目,结转后“赔付支出——年金给付”科目无余额。

三、退保业务的核算

寿险业务是长期性业务,在这个较长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发生保户要求退保的情况。不同险种,退保处理规定有所不同。

简易人寿险的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一周年以上,且保险期已满一年,如不愿继续保险,可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保险公司按规定退还保金。

团体人寿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离职、退职、退休、离休,可按照参加保险的交费年限,由投保单位申请退保并领取退保金。

普通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只要投保人交费满两年,保险期限满两年,投保人就可要求退保,保险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为了核算和监督退保金业务,应设置“退保金”科目,本科目核算寿险保单的投保人申请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退保金。支付退保金时,借记“退保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退保金”科目,结转后“退保金”科目无余额。

四、保户质押贷款业务的核算

寿险业务中的多数险种具有储蓄性,即保单经过一定时期后将积累一定量的现金价值。如果投保人有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以不超过保单当时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为限。贷款本息超过或等于保单的现金价值时,投保人应在保险公司发出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还清借款本息,否则保单失效。

为了核算和监督保户质押贷款,应设置“保户质押贷款”、“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科目。发生保户质押贷款时,借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每期计算贷款应收利息或收到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或“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回保户质押贷款本息,按本息合计数,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本金数,贷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按已计息部分,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未计息部分,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五、保单红利支出的核算

寿险公司盈余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死亡率低于用来计算保险费的预计死亡率而产生的“死差益”,二是保险人运用寿险责任准备金的实际收益超过预定利息率而产生的“利差益”,三是保险人实际支付的业务及管理费用率低于预定的费用率而产生的“费差益”。由此可见,寿险公司的利润是对保户利益的占有。基于上述认识,我国寿险公司曾于1997年首次推出利差返还型寿险产品,即当实际利率高于预定利率时,保险人将这个差额对寿险责任准备金产生的利息返还给保单持有人。

为了核算和监督保险公司返还的利差,应设置“保单红利支出”和“应付保单红利”科目。期末,按精算部门计算的应付给保户的红利,借记“保单红利支出”科目,贷记“应付保单红利”科目;发放保户红利时,借记“应付保单红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将“保单红利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保单红利支出”科目,结转后“保单红利支出”科目无余额。

六、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核算

手续费及佣金,是寿险公司向专门推销寿险保单的个人代理人所支付的报酬。其支付总额不得突破缴费期内实收保费的5%。保险公司应设置“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和“其他应付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公司计算出应付给代理人手续费及佣金时,借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实际支付手续费及佣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期末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结转后“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无余额。

七、人寿保险准备金的核算

人寿保险准备金,是根据保险合同,为支付将来的保险给付而设置的积累基金。它是在任何时候为保证保险给付所需要准备的金额,是人寿保险公司对保险单所有人的负债。为了保证投保人的利益,促使人寿保险公司安全经营,保险监督机构通过保险监督法规规定人寿保险公司应提留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人寿保险公司最低偿债能力。

人寿保险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已在财产保险准备金中介绍,本处介绍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一)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核算

寿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为履行未到期的保险责任,从寿险保费中提取的专用基金。为了核算和监督寿险责任准备金,应设置“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和“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保险公司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每期期末,应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如有不足,应即补提,并按补提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年末,将“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是介于短期健康险与普通健康险之间的一类业务。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与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核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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