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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兴起与发展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出于稳定政局的需要,对旧政权所遗留的劳动力采取了积极的政府干预,对当时所有劳动力采取全“包”就业安置政策,并逐步剥夺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力调配资格,这为保证经济建设用人提供了方便。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我国劳动力市场逐步发育和发展起来。

2.3 劳动力市场的兴起与发展

2.3.1 劳动力市场的兴起

劳动力市场是指在劳动力就业与管理的领域内,按照市场规律,自觉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对劳动力的流动进行合理的引导,从而实现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机构或场所。一般来说,一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与发展,总是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比较低级的形态到比较高级的形态的过程,并涉及一整套制度的建设与安排。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的30年中,我国劳动力市场经历了一个从存在到消失的过程。1949~1955年我国存在劳动力市场;1955~1978年劳动力市场完全消失。而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建立起来。它要求通过市场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劳动力市场作为生产要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进入市场,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合理配置。所以,劳动力市场的培育与建立,也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应运而生。

新中国成立后,出于稳定政局的需要,对旧政权所遗留的劳动力采取了积极的政府干预,对当时所有劳动力采取全“包”就业安置政策,并逐步剥夺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力调配资格,这为保证经济建设用人提供了方便。但由于全“包”的范围过广,政府承担“统一介绍”就业的任务过重,愿望和实际能力不相适应,使就业遇到很大困难。这一政策限制了企业解雇和招聘职工的权力,因此许多企业在国家统一登记失业人员的时机,尽力解雇多余或不合要求的人员,将包袱甩给国家。

1953年上半年,实践证明政府“统一介绍就业”的政策不符合当时我国的国情,弊大于利,它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经济效益,也抑制了人们自行就业的主动性。为此,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劳动部和内务部于1953年5月联合召开了劳动就业座谈会。会议提出:改变城市就业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转而实行政府介绍就业与劳动者自行就业相结合的政策,鼓励失业、无业人员自谋出路。[2]1955年以后,中央强调劳动力的统一招收和调配,企业、事业单位在招人、用人方面又开始受到诸多限制,无业人员自谋职业的行为重新受到阻挠,劳动制度变得越来越不灵。[3]这样的就业政策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指导下,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才开始萌芽。1993年2月,劳动部在《关于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意见》中使用了“劳务市场”,第一次将就业问题与建立劳动力市场联系起来。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劳动力市场”,并指出“改革劳动制度,逐步形成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培育市场的重点”等。因此可以说,从这个时候起,我国劳动力市场才真正迈出了其发展的步伐。

1979~1992年期间,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经历了萌芽和成长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79~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前,是劳动力市场发育的萌芽阶段。[4]这一时期,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逐步展开,并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与此同时,国家突破了“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代之以“三结合”(即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制度。同时为了解决失业问题,国家还建立和发展了劳动服务公司,并在招工过程中,试行考试制度,进行择优录取。这样,使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并在劳动者就业时起了一定的配置作用。但这一阶段由于“统包统配”制度仍占主导地位,劳动力市场规模和市场化程度还很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机制和流动机制只是在体制很小的范围内发挥着作用。

第二阶段是从1984~1992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这是劳动力市场的成长阶段。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心由农村转向城市,搞活国有企业成为整个经济改革的核心环节。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国有企业内部劳动合同制从试点到全面推广,市场机制被更多地引入到劳动就业领域。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劳动、工资、保障制度的改革,非国有经济的蓬勃发展,劳动力市场需求主体的地位开始确立,就业劳动力资源也开始受到市场机制的作用,但同时劳动力市场也存在一些矛盾,国家对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治理整顿。这一时期,劳动力市场成长的表现与运行特征主要是:用人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开始确立,劳动力市场流动规模扩大,收入水平对劳动力市场的调节程度大大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程度提高,劳动、工资、保障、仲裁制度的改革已经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也得到较大发展,并形成以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劳动服务企业和待业保险为主的四位一体的较完善体系。这一时期,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镇转移,企业富余劳动力从事第三产业,人才流动市场初步出现,劳动力市场的作用范围扩大,推动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2.3.2 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我国劳动力市场逐步发育和发展起来。特别是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政府明确提出并开始注重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我国劳动力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劳动力增量已开始由市场机制进行配置,而劳动力存量中也有一部分开始流动起来。

劳动力市场配置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广大农村逐步放宽了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限制,从而使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由于乡镇企业基本上实行的是市场机制,其劳动力供求关系也基本上是市场化的。1993~2005年,我国乡镇企业职工从12345万人增加到14272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60.6万人。二是城市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与经济市场化的发展,为劳动力流动尤其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和跨地区就业创造了条件。我国目前流动就业人数大约在1.2亿人以上,流动就业的大多数是所谓的“农民工”;其中跨省流动的就业人数约6000万人,约占全部流动就业人数的一半;绝大多数流动就业人员进入城镇就业(约1亿人),占城镇全部从业人员的近40%。[5]三是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与解决十分严峻的就业压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应对就业问题,形成了就业渠道多元化的新格局。市场化就业逐步成为安置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的主导方式。我国改革开放后就业人员的结构变化,见表2.1。

从当前情况看,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已基本形成。主要体现在:一是我国的劳动力供求主体已经确立,供求双方用工和择业的自由度越来越大,多元化就业格局基本形成,而且市场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二是劳动力流动,包括时间、地域、层次、城乡等的流动越来越频繁,且流动的规模越来越大。三是劳动工资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而且日益成为调节劳动力供求的有效手段。各种市场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也在建立,为劳动力市场发育提供了有力的保证。[6]四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的程度和水平不断提高。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1994年,在我国的城市中,通过市场自主就业人员已占到全部就业人员的70%左右。[7]而且,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对劳动用工的管理,也逐步从直接的对微观主体的管理转向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方面来。主要是通过制定劳动力市场规则,监控劳动力市场运行,推行劳动仲裁制度等来规范劳动力市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表2.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业人员的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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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

注:1.1990~2000年,就业人数总计、城镇和乡村就业人员小计资料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重新调整,2001年起数据根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因此分类型的资料相加不等于总计。

 2.1998年起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职工人数及相关指标统计口径有调整。

另外,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力市场还很不完善,还存在劳动力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滞后,劳动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滞后,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宏观调控滞后,劳动力市场的制度建设滞后等多种问题。其中,户籍制度是阻碍城乡劳动力市场发展的制度根源。因为所有的就业政策、保障体制和社会服务供给方面对外地人的歧视性对待,都是根源于户籍制度,这种排他性政策的继续实施,会加大对外地劳动力的排斥。这些障碍严重制约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长期发展,制约着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和合理配置。

【注释】

[1]王延中:《中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问题》,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

[2]程连升等:《建国初期就业政策的演变及其原因》,载《天津商学院学报》2001.05。

[3]程连升等:《建国初期就业政策的演变及其原因》,载《天津商学院学报》2001.05。

[4]http://jyw.znufe.edu.cn/pub/znjjslt/rcpy/sbxt/t20060522_5410.htm

[5]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4/49156/4211530.html

[6]张灿等:《中国劳动力市场化进程测度》,载《经济改革与发展》1998.05。

[7]国家统计局:《1994年中国发展报告》,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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