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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对计量属性的发展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计量属性的根本特征又是什么?是现时取得相同的资产或与其相当的资产将会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为出售一项资产所能获得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而现值计量属性主要是作为一种摊销方法,在某项资产或负债得到确认并按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或现行市价进行了计量后使用。计量项目某些可观察的计量属性决定了会计计量的目的。会计界目前将这种计量属性称之为公允价值。

二、会计计量 1.经济发展对计量属性的发展

根据特定的规则把数额分配给物体或事项的活动谓之计量。计量包括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前者涉及采用什么单位进行计量,例如,名义货币单位或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后者则是“一个项目要予以数量化或计量的方面,如原始成本/原始收入,现行成本/现行收入等”。[1]通常,财务会计是以名义货币为计量单位,以某种已发生并可观察到的、由市场决定的金额,比如,已收到或已支付的现金、股票的现行市价等做计量属性的。若实践中不能得到可观察的市场交易价值时,按照财务会计确认理论,则交易不具备可计量性,因而也不需要确认和计量,但随着金融创新,随着新经济业务的不断涌现,类似于服务资产这种既无真实交易价格,也不发生真实现金收付的事项越来越多,如果仍然不予以确认和计量,则会使许多重要而相关的信息游离于会计管理之外,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失之偏颇,因而对财务会计计量提出了挑战。要解决这些问题,先要分析在经济发展日益复杂的今天,会计计量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会计计量属性的根本特征又是什么?

(1)计量目的与计量属性。如上所述,计量属性是关于可计量项目数量化的方面,既是现行成本数量化,还是历史成本抑或其他什么价值的数量化。财务会计理论关于资产和负债计量属性有五种:

1)原始成本。为取得一项资产所付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通常于取得后按摊销值或其他价值予以调整。固定资产和大部分存货是按原始成本计量的。

2)现行成本。是现时取得相同的资产或与其相当的资产将会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例如,已购入固定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材料存货的现行采购成本等。

3)现行市价。为出售一项资产所能获得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的现行市价,产品存货的现行市场销售价,等等。

4)可实现(结清)净值。可实现净值是在正常经营中,一项资产可望换得的、未经贴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扣除转换时发生的直接成本后的价值,如收回短期应收款净值,某些存货可变现价值等。可结清净值是在正常经营中,为清偿一笔债务可望付出的、未经贴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扣除偿付时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后的价值,如货币金额已知或可以测定,而应付日期未定的各种负债的可结清净值等。

5)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在正常经营中,一项资产可望换得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或贴现值,减去为取得现金流入量所发生的现金流出量现值后的差额。有时长期应收或应付项目可采取未来现金贴现值反映。

其中,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和可变现净值三种属性主要用于初次确认时的计量和以后各期的新起点计量。历史成本属性主要用于初次确认和以后各期的摊销或分配。而现值计量属性主要是作为一种摊销方法,在某项资产或负债得到确认并按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或现行市价进行了计量后使用。虽然几种计量属性同时并用是现行会计实务的特征之一,但由于现行成本仅在初次确认和以后各期的新起点时使用,而在这些时点上,其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和历史成本几乎是同一数据。可实现(结清)净值则是在以历史成本计量以后才能被使用。所以,从根本上来讲,最普遍使用的是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财务会计也就是历史成本会计。在历史成本制度下,一切资产的计价、负债的承诺、费用的计量、损益的计算均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以客观已经发生的数据为依据,且不随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历史成本原则的优点在于可靠性:①历史成本是交易发生时双方认可的实际成本,是客观的、可计量的,也是可验证的,因而具有较高的可靠性,有利于对各项资产、负债项目确认和计量的结果进行检查、核证和控制。②费用以资产的实际耗费计量,收入以销售商品的实际交易价格计量,企业收入与费用的配合和收益的衡量都是建立在实际交易的基础之上,从而可以避免歪曲经营收益。③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之间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都按历史成本计量,能够避免由于采用不同计量属性而引起的会计信息的差异,确保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但历史成本的可靠性又是相对的。当会计核算对象的价格发生剧烈变化时,亦即历史成本原则产生的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时,按历史成本原则提供的信息则相对滞后,它只反映过去而不代表现在,更不能预示未来。另外,历史成本是交易中观察到的现金、现行成本或市价,但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投资手段的日益多样化,大量价值无法观察到但现实却存在的经济事项需要确认和计量,这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投资者可能更处于优先考虑的地位,知识经济、信息社会的浪潮也在不断冲击财务会计理论,会计职业界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发生诸如商誉、衍生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等需要确认而无市场价值的项目时,人们只能借助一些估计技术如利用现金流量贴现法等来估计这些项目的价值。实际上,会计计量本身是一种会计估价手段,是对所确认要素予以价值确定的一个过程。估价的目的在于尽可能使会计要素可靠、相关和可比,以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求,会计信息只有具有某种可观察的属性才是可靠的。因此,会计计量的目的就是要捕捉到影响和决定会计价值的某些可观察的方面。无论是现行成本、历史成本、现行市价,还是现金流量现值,都必须反映这种属性。计量项目某些可观察的计量属性决定了会计计量的目的。会计界目前将这种计量属性称之为公允价值。

(2)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和特征。“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2]是“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3]“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自愿的双方在当前交易中购买(发生)一项资产(负债),或出售(结清)一项资产(负债)所发生的金额。也就是说,不是一种被迫或清算的销售。如果可能的话,可引用的活跃市场价格是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明,应以此作为计量的基础。如果所引用的市场价格是可行的,公允价值则等于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位与市价的乘积”。[4]

公允价值的提出,突出了可观察性这一计量特征,也高度概括了会计计量属性的确认,即存在可观察的、由市场决定的金额,例如,已收到和已支付的现金、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这些计量属性便成为会计计量的手段;反之,若不存在可观察的现行价值,则通过现金流量贴现法等估值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也要提供相关且具有可观察性的会计信息。

在前述五种计量属性中,除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定义与公允价值的定义不符外,其余三种在实质上与公允价值是一致的。例如,在初始确认时,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支付或收到现金或其等价物的数额(历史成本或收入)通常被假定为公允价值的近似值;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也都在公允价值的定义之内。只有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即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都是未来可望的价值,是未来可望付出或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而不是交易发生时可观察的价值。根据会计计量的目的,在采用现金流量现值或可实现净值进行计量时,其目的也是要估计公允价值,即所采用的价值估计方法应能捕捉到形成市场价值(如果有的话),即公允价值的各种要素。FASB第五辑公告虽然提出了现金流量现值属性,但没有回答使用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会计计量的条件和方法等问题,从而很难看出其是否反映市场评价的特征。也使实践中运用此方法产生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但是FASB公布的第七辑概念公告弥补了这方面的缺陷。这份公告指出,在初次确认和新起点计量中使用现值的惟一目的是估计公允价值。换言之,现值计量应该捕捉到形成市场价格(如果有的话)即公允价值的各种要素,这些能够捕捉到不同资产(即不同类型的未来现金)的经济差异的要素包括五个方面:①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或者在更复杂的情况下,是对一系列在不同时点发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②对这些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点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③用无风险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④内涵于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不确定性。⑤其他难以识别的因素,例如,变现困难和市场的不完善。

现值是某些计量项目的现行价值,但不是所有的现值都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在本质上是一种可观察的价值,或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形成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在实践中,为进行生产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当局往往会利用现有的资料对某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计得出最优估计值,这个最优估计值的支持信息也许会表明交易价格偏离了这些资产的最优估计价值,但最优估计价值并不等同于公允价值。这是因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预期的基点与真实市场(如果有的话)中其他市场交易人是不一定相同的,换言之,特定的企业相对其他交易人常常具有特定的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这种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的存在,会导致企业管理当局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最优估计值与其公允价值产生差异。比如,企业管理当局对该项资产(或负债)的使用(或清偿)具有同其他市场交易人不同的打算和意图,或者管理当局具有不同的风险管理策略,或者掌握某些特定的信息、商业秘密和程序,能够在未来实现与其他市场交易人预期不到的现金流量,等等。显然,这些比较优势或劣势是个别的,而非市场的,因此不能成为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因素,而只能是其所拥有的超额收益或损失。如果企业使用公允价值来计量资产或负债,那么它的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可以在资产实现或负债清偿时体现在企业的盈利中;反之,如果企业使用非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那么它的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将直接体现在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之中,这就丧失了同类资产和负债的可比性。

在现行各国的会计实务中,有些计量基础如成本累积值(Cost Accumulation)、有效清偿价值(Effective Settlement),在用价值(Value-in-use)以及特定主体价值(Specificentity Value)等,[5]其目的也在于计量资产或负债的现行价值。这些计量基础存在一个相同的特征,即都加入了非市场的评价信息,或者说,以特定主体对资产或负债的评价代替市场评价:

1)在用价值与特定主体价值是指独立主体间具有某些相同的信息与能力而同意达成的交易价格。也就是说,这种交易价格并不是在完全市场上通过竞标形成的,而是在特定主体间达成的。例如,主体衡量一些资产的在用价值是基于主体本身对此项资产未来收益与不确定性的衡量,而不是基于外部市场对此项资产未来收益的衡量。

英国ASB在1997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财务报告的折现”中持有相同的观点,他们把在用价值定义为:特定主体期望的现金流量的市场价格。IASC也在IAS36“固定资产的减损”中采取了类似的描述,将在用价值定义为:主体持续使用某些资产以及对其在使用寿命终了进行处置时,估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现值。

2)有效清偿价值计量基础为某些特定资产的现值,这些资产以固定利率进行投资并期望其产生的现金流入能与某项特定的负债的现金流出相匹配。这在套期保值会计中有广泛的应用。由于外部市场将把此项资产的不确定性风险考虑在内,所以将要求更高的现行价值,对于负债而言,外部市场将会考虑该主体的信用水平,所以相应负债的现值也是不同的。有效清偿价值排除了市场对同样资产或负债的评价,代以主体本身的评价。

3)成本累积基础意指主体期望获得某些资产或清偿某项负债的过程中所需付出的成本。例如,在以提供实物或某项服务清偿负债的情况下,主体在计量成本累积偿付额时通常不考虑一般的管理费用、盈利以及风险报酬等。而同样在市场交易中,这些因素将被包括在交易价格中。

特定主体的评价虽然可能含有更丰富的信息,但是市场却始终是资产或负债的决定者。而且以上计量基础折现利率的选择都存在较强的主观因素。例如,有人会认为增量借款利率或内涵利率较为合适,哪一种是正确的尚未达成共识。并且,考虑到无论主体的期望如何,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接受市场价格以获得资产或清偿负债。所以,对于初始确认或在重新计量时,基于市场基础的公允价值提供了最具代表性并且可靠的计量方法,能够有效地评价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经济实质。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是指理智的双方在一个开放性的、非强迫性的市场中,在平等、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就目前而言,公允价值指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它具有下列特征:

一是反映了计量目的。被计量项目予以确认和计量的目的在于传递给报表使用者某种真实和相关的信息,如果不具有某种能捕捉到的可观察性,全凭想像和推断,那么不同角度和不同潜质的人会得出不同的想像和推断,因而很难证实其是可靠而相关的信息。因此,无论是历史成本还是估计值,也都不能违背这一目的。

二是公允价值是市场对被计量项目价值的评价,无论是现行市场价值,还是现金流量估值,都应该获得市场证据以反映其是合理、允当的基础,也就是说,即便是一种估计价值,也必须以市场证实的某种数据与信息为估计基础或假设为前提。IASC在其第39号准则“金融工具”中指出:“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情况有:①在活跃、公开的证券市场上有公开标价的金融工具。②等级由独立评价机构评定,且现金流量可以合理估计的债务工具。③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对其存在恰当的计量模型;输入该模型的数据由于取自活跃的市场而可以可靠地予以计量。”[6]也就是说,即便是使用计量模型,该模型的数据也应取自活跃的市场。

FASB第七辑概念公告针对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估计采用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时,提供了四条具体指导原则:

1)在可能的程度内,对未来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应该反映对有关未来事项和不确定性的假设,这些假设是市场参与者在决定是否通过公允的现金交易来获取一项资产或一组资产时必须要考虑的。

2)用来折现现金流量的利率所内涵的各种假设应该与估计现金流量时所内涵的假设相一致。否则,一些假设的影响将会被重复考虑或者被忽略掉。例如,12%的利率可以被用于贷款时的合同约定现金流量,它反映了这笔贷款未来特有的违约风险;但同样的12%不能用于对这些约定现金流量中已经包含了未来违约相对应的风险溢酬。

3)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不应受主观偏见和其他与被估资产和负债无关的因素的干扰。例如,如果故意低估净现金流量,以增强某些资产未来表面的获利能力,就会使计量产生偏差。

4)现金流量和利率的估计应该反映可能结果的范围,而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最可能、最悲观或最乐观的金额。

2.资产证券化有关项目的会计计量

(1)公允价值可取得时的计量。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按合同产生条款的具体性质分别采取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来计量。公允价值是竞争者在熟悉市场的前提下,进行公平交易所形成的价值。通常情况下,对于有市场或近似市场的资产而言,其公允价值就是该资产在市场上形成的竞争价格或相似资产的市价,但若既不存在本资产的市场,也没有类似资产的市场,则可以依据其未来现金流量采取适当贴现率计算其价值而定。对于大多数证券化过程中所产生的金融资产或负债部分而言,找到可借鉴的市场价值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要运用前述公允价值的估计方法,遵循公允价值的估计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到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具体项目的特殊性。

1)追索权负债的计量。如前所述,虽然担保或追索的特定风险在转让前是内置于原始金融资产上的,也就是说,只要该金融资产被转让或出借,转让人就有可能承担金融资产到期收不回来的义务。但并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内置于金融资产上的负债如担保或追索负债应按账面价值反映。这是因为,虽然担保和追索负债内置于原始金融资产上,但在转让日之前,金融资产的持有者并没有真正对另一方承担这一义务。只有在转让行为发生后,转让方才承担了这一义务。因此,对于转让人来讲是一项在金融资产转让(证券化)过程中所发生的新负债,应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追索权负债的估计取决于下列多种因素:①贷款类型。当今市场交易包括范围很广的商业贷款和消费者信贷。这些贷款形式比较常见,而相应的追索条款通常较易对损失进行估计。②贷款数量。在一个交易中贷款的数量越大,作为一个整体对贷款池中的损失进行估计就越容易。③追索义务的形式有一上限的追索就较一个复杂的、多重因素的且追索是无限的形式容易得多。④贷款质量。贷款质量越高,估计损失就越容易。⑤同一性。当交易中所有应收款具有相似特征时,损失估计相对简单。⑥追踪记录。如果市场中有类似的交易经验可循,那么对过去的损失就有显著的记录,损失估计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做到。⑦成熟期。有一定成熟期的应收款的损失估计显然高于新的应收款。

2)保留利益的计量。在证券化交易中,转让人有时会保留已转让金融资产上的其他利益(即不构成销售收入的那部分利益),转让人对此仍未放弃控制。此种情况下,保留利益应以它们的原始账面价值计量。即依据转让日的公允价值比例(如果有),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保留利益部分和已转让部分之间进行分配。因为已转让资产上的保留利益从未离开过转让人的所有,也从未被放弃控制。因此,仍然属于转让人的资产,尽管是一种不同的资产。因而,保留利益应该继续以它们所分配到的原账面价值计价,不能确认损益。保留利益包括转让资产支持的证券,服务资产、一项或一组资产中未出售的部分,现金准备账户和证券化信托中的剩余利益等。

在本篇会计确认部分关于资产证券化中须作为负债确认的项目中曾经分析过剩余利益。剩余利益是由于超额抵押而形成的从属证券,通常为发起人所持有,以保证资产证券化的最终顺利清偿,但由于有较高的风险,通常收益率也高于证券化结构中的其他证券。由于剩余利益具有负债和权益两种性质,如何对其进行计量是依据发起人的意图来决定的。若发起人对剩余利益的持有仅出于为资产证券化提供保障的目的,则采取实际收益法来计算剩余价值,即剩余价值所有者以它们所分配的账面价值记录证券化交易,并将其作为投资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但发起人持有剩余利益意欲作为待售证券而持有时,则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调整。

(2)公允价值无法取得时的计量。即便我们可以借助估计技术的发展来对资产证券化中所产生项目的公允价值予以估计,但实际中仍然会有一些项目的公允价值是很难估计出来的,或根本无法估计的,IASC没有指出具体措施,但美国FAS140对此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实践指南。FAS140指出:

“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估计,则转让者将这些资产记为零;如果负债的公允价值不能估计,则转让者将不能确认交易的利得,并以下列较大者来计量这些负债:

a.所获资产公允价值减去所发生其他负债的公允价值超过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部分;

b.根据FAS5或有负债会计来确认的金额。”

当一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说明其未来现金流量流入的可能性不明显,目前的市场没有任何可观察到的信息能证明其未来的现金流量,因而它不符合关于资产要素能够可靠计量的特征。

当由于转让者获得了一项新的资产而放弃了旧的资产,并相应地承担了负债,只是该负债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估计时,说明该项资产转让的利得是不确定的。但此时的负债已现实存在,只是金额不能确定而已,符合负债的特征。因此,依据会计的稳健原则,以不确认转让利得来推断负债,即不能以所获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差来确定利得,待负债的公允价值较为明显时,或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再予以调整。

如M公司向SPE销售账面价值为500000元的贷款,条件是以现金加贷款售后回购或相似贷款购买的买权,并发生一项回购任一拖欠贷款的追索权义务;M公司向特设职能机构提供已转让资产的服务。假设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M公司发现附追索权义务的公允价值很难估计。二是M公司发现尽管有信心,预期服务收入将大大补偿所提供的服务,但服务合同公允价值很难估计。相关的资料和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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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实践中很难估计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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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述资料,我们可估算出已出售贷款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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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利得计算如下:

在假设1的情形下,由于追索权义务的公允价值无法估计,因此不确认销售利得,以转让收入580000元减去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500000元后的差额作为追索权义务的估计价值入账;在假设2的情形下,转让服务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则该项资产的价值为零,不予以确认,并以此计算销售利得为30000元。即转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减去追索权义务的公允价值与转出资产账面价值后的差额。

根据上述资料所做的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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