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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的性质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从种概念上看,保险基金与其他三种形式的后备基金又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保险基金以货币经济为条件,并且反映着商品交换关系。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则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而保险基金则是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等价交换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保险基金的本质属性是指以商品交换的等价有偿原则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

一、保险基金的性质

性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本质属性。保险基金的性质可以从属概念和种概念两个方面来认识。

保险基金是后备基金中的一种特殊形态。就后备基金这一属概念(通俗地说,就后备基金这一大范畴)而言,保险基金和集中型、互助型或自保型后备基金具有同一性,表现在:(1)其用途都是为了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2)其目地都是为了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3)其性质都有别于补偿基金和积累基金。

然而,从种概念上看,保险基金与其他三种形式的后备基金又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保险基金以货币经济为条件,并且反映着商品交换关系。集中型的国家后备是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互助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合伙出资形式,虽然在合伙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关系,但他们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则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而保险基金则是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等价交换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可见,作为种概念的不同类型后备基金,它们在性质上是互异的。保险基金的本质属性是指以商品交换的等价有偿原则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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