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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稽核设计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内部稽核是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它是会计监督的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主要方式。内部稽核的目的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内部稽核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成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稽核实施,主要指采用调查、检查等手段查明被稽核事项真相,以明确症结之所在。

第十一章 内部稽核设计

1.什么是内部稽核?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是否一回事?

内部稽核是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它是会计监督的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主要方式。

内部稽核的目的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通过稽核,对日常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内部稽核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成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

内部审计与内部稽核不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其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指南》中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内部审计是在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层次不断增加,管理空间不断拓展的情况下,基于加强组织内部的管理控制而产生的一种管理活动。即内部审计应当是一种以帮助改善组织的经营,增加组织的价值,实现组织的目标为目的的管理活动。内部审计应从下列三个方面为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服务。

(1)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

(2)评价和改善组织的内部控制。

(3)评价和改善组织的管理过程的有效性。

2.内部稽核有哪些方面职责?内部稽核包括哪些范围?

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十个方面。

(1)会计内部稽核应依照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会计规章的规定办理。

(2)单位及附属机构实施内部稽核,应由会计人员执行,未设会计人员的机构,应由指定兼办会计人员执行。

(3)单位附属机构日常会计事务的审核,由各机构会计人员负责初核,单位会计人员负责复核,内部审核人员负责抽查;单位本身日常会计事务的稽查,由单位会计人员负责初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抽查。

(4)会计人员行使内部稽核职权时,向所属各单位调阅账簿、凭证、报表及其他文件或检查现金、票据、证券或其他财物时,各单位不得隐匿或拒绝,遇有询问,应作详细答复。会计人员行使职权时,必要时,报经受查单位上级主管批准,可封存各有关财物或者有关凭证及其他文件,并使有关主管作进一步的处理。

(5)会计人员执行内部稽核,应先仔细研究有关法令、制度、规章、程序及其他资料,务求充分了解有关规定,并应持有谨慎的态度。

(6)会计人员对所属机构进行稽核时,应编制一定的稽核底稿,记录机构组织概况、业务性质、重要人事、财务概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7)会计人员对于审核过的账表、凭证、财物等均应编制工作底稿,应于适当文件签章证明并加签日期。检查现金、票据、证券的结果,应设底稿,登记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及负责人姓名和签章证明。

(8)内部稽核人员如发现特殊情况或提报重要改进建议,均应以书面报告,送经会计负责人报请单位主管核阅后送请有关单位办理。此报告应当作内、外部审计时参考。

(9)内部稽核工作底稿及报告等文件,应分类编号进档,并要妥善保管。

(10)内部稽核与内部审计应合理分工、配合办理,避免重复检查。

内部稽核的范围,主要包括会计事务稽核、经营预算稽核、财务出纳稽核和财物变动稽核等。

3.内部稽核程序和方法包括哪些内容?

内部稽核程序。

(1)稽核准备。稽核准备工作:一是要明确稽核目的和范围;二是稽核前要搜集与拟稽核项目相关的背景资料;三是针对拟稽核项目制定稽核程式,即明确具体项目的稽核目的、稽核内容、稽核顺序与抽查范围及程度;四是明确稽核人员及工作分配。

(2)稽核实施。稽核实施,主要指采用调查、检查等手段查明被稽核事项真相,以明确症结之所在。依工作内容,一般分为制度稽核与作业稽核两类。

(3)稽核分析。稽核分析研究工作主要内容是:找出发生问题的所有因素;分析各因素彼此间的关系;决定各因素重要性的先后次序;研究所有可能解决方案;与相关人员沟通各种可能解决方案;选择最适当可行的方案。提出方案建议时,应站在管理者客观立场,并考虑实务上的可操作性。

稽核人员在稽核实施与分析时,都要形成稽核过程的文件,即要编制稽核工作底稿。稽核工作底稿应收录和记录稽核工作的计划;制度与作业检查与评价情况;稽核程序的执行、资料的汇集与结论的形成;稽核结果报告等。

(4)稽核报告。稽核报告是稽核人员将稽核过程中汇集的资料、查明的事实、获得的结论与建议,具体通知相关部门或最高管理阶层,以助于相关部门及最高管理层进行处理、纠正和采取有效行动。

稽核报告主要形式有两种:文字报告和口头报告。

稽核报告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起草、初稿后协调及核定后发出。尤其是初稿后协调最为重要。

内部稽核方法。

内部稽核人员,主要采用资料检查法和资产检查法。如审阅法、复核法、核对法、盘存法、函证法、观察法、鉴定法、分析法、推理法、询问法、调节法等。

(1)审阅法。审阅法是指通过有关书面资料进行仔细观察和阅读来取得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通过审阅借以鉴别书面所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合理及有效。审阅法不仅可以取得直接证据,也可以取得间接证据。

运用审阅法,应注意的技巧是:从有关数据的增减变动有无异常,来鉴别判断有无问题;从资料反映的真实程度,来鉴别判断有无问题;从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正确,来鉴别判断有无问题;从事项发生时间和记录时间之间的差异,来鉴别判断有无问题;从购销活动中有无异常,来鉴别判断有无问题;从资料应具备的要素内容,去鉴别判断有无问题;从业务经办人的业务能力和思想品德,去鉴别判断有无问题。

(2)复核法。包括会计数据的复核和其他数据的复核。

会计数据的复核,主要是指对有关会计资料提供的数据指标的复核。

其他数据的复核主要是对统计资料所提供的一些主要指标进行复核。如工作时间的复核,包括定额工作时间、计划工作时间、实际工作时间的复核,必要时,还应对有关预测、决策数据进行复核。

(3)核对法。核对法,是指将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之间,或是书面资料的记录与实物之间,进行相互勾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查账方法。按照复式记账原理,核算的结果,资料之间会形成一种相互制约关系。若被有关人员造成无意的工作差错或是故意的舞弊行为,都会使形成的制约关系失去平衡。

包括:会计资料间的核对、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的核对、有关资料记录与实物的核对。

(4)盘存法。盘存法,是指通过对有关财产物资的清点、计量,来证实账面反映的财物是否确实存在的一种查账技术。按具体做法的不同,有直接盘存法和监督法两种。

(5)函证法。函证法是指查账人员根据稽核的具体需要,设计出一定格式的函件并寄给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对方的回答来获取某些资料,或对某问题予以证实的一种检查方法。

函证法按要求对方回答方式的不同,又有积极函证和消极函证两种。

应用函证技术时应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函证方式、设计恰当的函证文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应避免由被检单位办理与函证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信件的封口、投递、接收等。

②对于重要事项的函证,应注意保密,以防被检单位临时采取补救措施。

③在采取积极函证的方式下,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收到答复函时,应采取其他措施,或是再次发函,或是亲临核实。

④为了便于控制,应对函证事项和单位开列清单,并做好相应记录。

(6)观察法。观察法是指检查人员通过实地观看来取得证据的一种技术方法。观察法结合盘点法、询问法使用,会取得更佳的效果。

(7)鉴定法。鉴定法是指检查人员对于需要证实的经济活动、书面资料及财产物资超出稽核人员专业技术时,应另聘有关专家运用相应专门技术和知识加以鉴定证实的方法。鉴定法主要应用于涉及较多专门技术问题的稽核领域,同时也应用于一般稽核实务中难以辨明真伪的场合,如纠纷、造假事项等。

(8)分析法。分析法是指通过对被稽核项目有关内容的对比和分解,从中找出各项目之间的差异及构成要素,以提示其中问题,为进一步检查提供线索的一种技术。稽核工作中一般采用的分析法,主要有比较分析、平衡分析、科目分析和趋势分析等。

(9)推理法。推理法是指稽核人员根据已经掌握的事实或线索,结合自身的经验并运用逻辑方法,来确定一种方案并推测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结果的一种技术方法。推理法与分析、判断有着密切的联系,通常将其合称为“分析推理”或“判断推理”,它是一种极为重要的稽核技术。推理方法的应用,有利于把握检查的对象和选择最佳的检查方法。推理方法的步骤是:提出恰当分析,进行合理推理,进行正确判断。

(10)询问法。询问法或称面询法,是指稽核人员针对某个或某些问题通过直接找有关人员进行面谈,以取得必要的资料可对某一问题予以证实的一种检查技术方法。

按询问对象的不同,询问法可分知情人的询问和当事人的询问两种。按询问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个别询问和集体询问两种。

(11)调节法。调节法是指审查某一经济项目时,为了验证其数字是否正确,而对其中某些因素进行必要的增减调节,从而求得需要证实的数据的一种稽核方法。如在盘存法中对材料、产品的盘存日与查账日不同时,应采用调节法。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和银行对账单所列余额不一致时,采用调节法。通过调节,往往还能提示更深层次的问题。

4.什么是会计错误?什么是会计舞弊?两者有何区别?

会计错误是指账务上的记录、计算、整理、编表等工作,违反了真实性、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原则,但不含任何不良企图,纯属非故意造成的会计过失。

会计舞弊是指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利用账务上的处理技巧和其他非法手段为个人或单位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会计错误与会计舞弊又各有其不同的特征。他们的主要区别有以下三点。

(1)动机不同。会计舞弊发生的行为人总是出自蓄意的不良企图而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而会计错误发生的行为人则是因为学识不足、业务不熟、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过失行为,主观上没有任何不良意图。其本质的区别:一个是有意,一个是无意;一个是故意,一个是过失。

(2)手段不同。会计舞弊发生者是经过事先的预谋取得和策划,所用手段大多是冒领、窃取、伪装、粉饰,通常是在账务上作弊,而在会计上做假账,来掩饰其舞弊的事实;会计错误发生没有掩饰和伪装,一般是因为计算不准、数字多记、漏记、少记,或者运用会计原理不当,对有关会计制度法规不熟而发生的失误过错,只是无意地违反了规定的程序和基本原则。

(3)结果不同。发生会计舞弊的行为人有所企图,是为了行为人的个人利益或者单位自身利益和其成员的利益,其结果会使国家或经济单位遭受经济损失;错误造成的后果,会歪曲某种事实,甚至带来损失,但其本人或单位并没有从主观上得到不应有的益处。

5.如何进行会计错误和会计舞弊的稽核?

会计错误稽核的依据。

(1)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中所作的会计处理以及通过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经济业务活动的客观事实。

(2)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是否符合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

(3)所有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以及会计处理,是否完全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衡量会计舞弊的标准。

(1)公共财产是否受到损失。由于账务上的造假,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的,即属于会计舞弊。

(2)掩饰真相,欺骗国家。由于掩饰真实情况,会计上造假记录,使国家或单位受害的,即属于会计舞弊。

(3)是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凡是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造成会计记录失实的,即属于会计舞弊。

6.销货及收款循环作业中应稽核哪些内容?

销货及收款循环稽核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1)对有关制度规程的稽核。

(2)对主要作业的稽核。

对销货及收款循环制程方面的稽核,主要是查明单位有无制定合理的职能目标、产品发展原则、产品发展程序、产品管理责任销售政策、行销协调、预算编制与执行、销售方式与市场研究等。

对销货及收款循环作业稽核要注意以下问题。

(1)稽核产品/销售策略的研究与制定。

(2)稽核产品的设计与推广情况。

(3)稽核产品管理情况。

(4)稽核销售的推广与广告情况。

(5)稽核供销活动。

(6)稽核销售处理情况。

(7)稽核顾客支持情况等。

7.采购及收款循环作业中应稽核哪些内容?

采购及付款循环稽核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对制度与授权的稽核。

(2)对内部作业的稽核。

(3)对特殊项目的稽核。

在制度规程方面稽核,主要是查明单位有无制定合理的供应商关系准则、比价的要求、采购来源的复合度、互惠原则、授权(批准)采购的阶层、职务上禁止行为、订单追踪控制、不合规程序事项处理等。

在采购授权方面稽核,主要是检查授权采购程序是否适当,如谁发请购单,谁审核采购项目、规格及数量,应用何种表单,实际成本价超出预算价如何处理,如何应付采购中变动等。其次要检查在实际采购中程序是否得到遵循,有无偏差,原因何在,责任在谁;检查既定的程序是否恰当;特殊采购是如何核准的。

对内部作业的稽核,主要是指对一般事项和供应商的稽核。对一般事项,主要是检查设备是否充分;内部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偏差,原因何在,有何纠正行动;各类内部记录与档案是否充分、完备,并妥善保管;整个采购循环(请购—核准—任务分配—采购—催询—收货)是否在适当控制之下进行,采购是否能适时办理;采购表单是否适当,是否做到妥善保管;作业效率如何等。对供应商方面,主要是检查有关供应商资料是否充分,其供应能力如何;对新供应商的开发是否充分有效;如何保持与供应商之间的亲密关系;对供应商的财务能力是否了解或调查;对供应商的定价、发货及货品质量有无调查;如何进行竞价和议价等。

在采购方面,关于特殊项目稽核的内容主要是:一切政策与既定程序的准确性;各个步骤时间掌握的合理性;采购处理是否以追求企业最大利益为目的;采购工作是否充分发挥了集体精神;过分急迫及紧急订单的内容、次数与原因;零星或分散采购集中的可行性;未授权项目的采购情况;价格预约的必要性;内部记录与相关程序的效率;采购人员能力综合评价等。

8.生产循环作业中应稽核哪些内容?

生产循环稽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对生产制度规程的稽核。

(2)对生产项目决定及生产规划的稽核。

(3)对生产作业稽核。

(4)对其他活动的稽核。

对生产循环制度及规程稽核,主要是查明单位有无制定合理的制度与规程,如单位有无制定生产规划、制造流程、资源筹划、制造通知单接受方式、作业处理的控制、生产记录、质量管理、在产品清点等。

对生产项目决定及生产规划的稽核。

(1)要查明生产部门扮演的角色。

(2)对已定项目生产规划的稽核。

对生产作业的稽核。

(1)要查明原材料的利用情况。

(2)查明人工的利用情况。

(3)查明后勤服务是否适当充分。

(4)查明生产管制情况。

(5)查明产品检验情况。

(6)查明报告及成本控制情况。

对其他活动稽核。

(1)查明工厂维护情况。

(2)查明废物控制情况。

(3)查明企业安全情况。

稽核人员除了对上述事项稽核外,还要对生产通知单(制造单)的处理及成本报告进行直接测试。

9.工资循环作业中应稽核哪些内容?

工资循环稽核与人事管理稽核很难划分,其稽核内容为以下三点。

(1)对制度与规程的稽核。

(2)对人事规划及发展的稽核。

(3)对人事行政的稽核。

对人事、工资循环制度与规程方面的稽核,主要查明单位有无人力资源规划、招聘政策及程序如何、有无培训政策与计划、有无职务说明、分析及评估、有无报酬政策等。

对人事规划及发展稽核。

(1)稽核人力规划情况。

(2)稽核聘用及挑选人员情况。

(3)稽核培训教育情况。

对现行人事行政稽核。

(1)稽核职务分析与说明情况。

(2)稽核报酬给予情况。

(3)稽查绩效衡量情况。

(4)稽查调职、升迁及解聘等人事变动情况。

(5)对人事记录与报表稽查。

(6)稽查人员指导情况。

(7)稽查职工福利情况。

(8)稽核服务提供情况。

(9)稽查员工安全与伤害赔偿情况。

(10)稽查人事关系状况等。

10.融资循环作业中应稽核哪些内容?

融资循环主要是单位财务工作的范围,要掌握融资循环稽核,首先要了解财务的稽核。

如欲对财务会计进行稽核,必须了解到以下事项:会计科目表与科目说明;账簿组织与记录说明;财务控制政策及程序,包括主要作业循环控制程序;普通会计与成本会计簿记方法;其他相关控制制度。财务稽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规程制度、日常作业、管理规划、资本支出规划与控制、资金需求测定与筹措、税务处理、保险事务、定价抉择等方面。

11.固定资产循环作业中应稽核哪些内容?

对固定资产循环稽核,最主要是稽核单位整体的财产管理状况,即要稽核财产管理的组织状况、资本性支出管理状况、工程建筑状况、财产控制状况、财产管理效能等。

对财产管理的组织状况,主要稽核内容:单位如何有组织地从事财产需求的研究;有无制定财产管理政策及程序;单位有无专设的建设单位;单位有无明细的财产记录;单位有无明确的财产管理人员职务说明书;单位对建造活动的控制、财产的收验、财产变动的授权、财产保管与维护、折旧政策与程序等是否有效;财产有无计划管理及其效果如何等。

对资本性支出管理状况,主要稽核内容:资本性支出是否制定适当的、可行的计划;是否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其批准程序是否合理;方案执行有无严格控制、有无记录、有无结果报告,是否有效;有无超时间,超经费预算的情况;有无随意变更计划方案的现象,如有,原因何在。

对工程建设状况,主要稽核内容:委外工程决策程序如何,如何选择建设单位,合同条款考虑是否充分;如何控制工程进度、工程支出与工程质量;对违约工程及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如何进行处理;如何控制在建工程;建设合同变更有无正当理由,如何追究违约责任等。

对财产管理控制状况,主要稽核内容:设备是否妥善保管以免损坏,是否仔细考虑过维护成本;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权衡过风险程度与成本支出;各项设备添置是否均求其发挥最大效能;各项有无使用不当之处;各项设备是否皆经编号管理或钉牌识别;各项财产增、减变动及结存记录是否正确;财产转移、报废是否依适当程序办理;财产外借有无控制程序,如有无记录、到期是否收回。是否收取租金、损坏是否赔偿等;各项财产记录是否由第三者定期进行盘查核对;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点,清点中发现的差异是否认真处理。

财产管理效能,稽核内容主要有:财产管理政策中是否强调需求应谨慎决定,设备购置是否依其重要性决定批准程序,维护与管制各类资产的政策及程序是否完备;各种设备是否充分地发挥了其效能,有无设备不足而影响了生产力,有无设备过剩而造成了浪费;资产管理人员其能力是否适应职责的需要,其工作效率与效果是否令人满意。通过上述稽核,以明确在设备利用上有无重大困难及如何解决;效能与效率是否尚待增进及如何增进。

12.投资循环稽核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1)投资评估作业稽核。

(2)买卖作业稽核。

(3)保管、异动作业稽核。

(4)盘点、抵押作业稽核。

(5)申报、公告作业稽核。

(6)会计处理作业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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