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4 广东发展银行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的组织
对客户的评级在以下四种情况下进行:
(1)对该行的目标客户进行选择评级,通过分析比较选择优良客户。
(2)对在该行发生新的信贷业务的客户进行即时评级,其中包含借新还旧、还旧借新、贷款展期等情况,评级结果由分行审定日开始生效,有效期至下一次全面定期评级时。即时评级以年度报表为主,月度报表为辅。
(3)对已在该行有信贷业务的客户进行定期评级,原则上以客户年末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基础对所有客户在每年第二季度全面定期评级,定期评级有效期一年。
(4)在特殊规定中,如客户发生了重大变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及评级结果时对客户进行发生评级,有效期至下一次全面定期评级。
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行的信用评级工作程序,按时按质完成评级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评定等级的工作,特别是保证评级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初评。由信贷经营部门负责制订评级方案并对客户进行等级初步评定,依据基本资料独立分析,并将初评结果上报管辖分行信贷管理部门。
复评。由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复评岗负责对初评结果进行严格、谨慎的审查,特别需对初评的财务资料数据进行审查,当复评结果与初评结果不一致时需说明理由,将复评结果提交分行审定。
审定。由分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初评及复评的结果进行研究讨论,对AA+至B级客户的评级结果审定,定期报总行信贷管理部门,总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审定AAA级客户级别。
总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评级办法的修订,对分行评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汇总评级结果,对评级有疑问客户进行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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